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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林县人大常委会关于郝全义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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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林县人大常委会 关于郝全义等同志任职的 通 知 各乡镇,县直有关单位,法院,检察院: 根据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史晋斌同志的提请,经二O一二年五月九日柳林县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任命: 郝全义同志为柳林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刘 渊同志为柳林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康伟伟同志为柳林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特此通知 柳林县人大常委会 二○一二年五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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