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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林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孙有玉同志任职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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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林县人大常委会 关于孙有玉同志任职的 通 知 各乡镇,县直有关单位,法院,检察院: 根据政府县长武跃飞的提名,经二○一二年三月二日柳林县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决定任命: 孙有玉同志任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特此通知 柳林县人大常委会 二○一二年三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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