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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林县人大常委会
关于王卫国同志免职的
通 知
各乡镇,县直有关单位,法院,检察院:
根据县人大常委会的提请,经二○一三年六月二十八日柳林县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免去:
王卫国同志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特此通知
二○一三年六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