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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林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柳林县2015年财政预算调整情况的决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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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5/12/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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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人发〔2015〕26号 柳林县人大常委会 关于批准柳林县2015年财政预算调整情况的决议 (2015年12月23日柳林县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 柳林县第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听取和审查了县财政局局长马春明受县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柳林县2015年财政预算调整情况报告》,会议同意县人民政府提出的2015年县财政预算调整方案,决定批准柳林县2015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 会议要求,县人民政府要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依法、科学、务实地做好财政工作,同时要加强财政收支管理,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更好地发挥财政资金在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健康协调发展中的积极作用。 柳林县人大常委会 2015年12月2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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