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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林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张小玲同志任职的通知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6/12/26
 
    

柳人发〔20167

 

柳林县人大常委会

关于张小玲同志任职的

通  知

 

各乡镇、县直各单位、法院、检察院:

根据县委的提名,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提请,经2016617日柳林县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同意史晋斌同志辞去柳林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的请求,并报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

任命:

张小玲同志为柳林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代检察长,并报市人民检察院和市人大常委会备案。

特此通知

柳林县人大常委会

2016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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