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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林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张小玲同志任职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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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6/12/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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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人发〔2016〕7号 柳林县人大常委会 关于张小玲同志任职的 通 知 各乡镇、县直各单位、法院、检察院: 根据县委的提名,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提请,经2016年6月17日柳林县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同意史晋斌同志辞去柳林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的请求,并报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 任命: 张小玲同志为柳林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代检察长,并报市人民检察院和市人大常委会备案。 特此通知 柳林县人大常委会 2016年6月1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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