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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柳林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0/4/29
 
    

柳林县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

关于柳林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0年4月29日柳林县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五次会议第三次全体大会通过)

  

柳林县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张小玲检察长所作的《柳林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人民检察院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关于2020年工作的总体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人民检察院要在中共柳林县和市人民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三篇光辉文献”,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按照县委党建统领,五转一新总体工作思路和目标增强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以推进检察监督体系和监督能力现代化为主线,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为推动高质量发展、高水平崛起、高标准保护、高品质生活,确保“十三五”规划圆满收官,确保我与全国、全省、全市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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