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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林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武小明等同志任免职务的通知

 
 
    

各乡镇,县直各单位,监察委员会,法院,检察院:

根据中共柳林县委组织部柳组干字﹝2021﹞34号文件的提名,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提请,经2021年3月25日柳林县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同意梁致敏同志辞去柳林县人民法院院长职务的请求;

同意张小玲同志辞去柳林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的请求,并报吕梁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吕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

任命:

武小明同志为柳林县人民法院副院长、代院长。

杜学明同志为柳林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代检察长,并报吕梁市人民检察院和吕梁市人大常委会备案。

免去:

梁致敏同志柳林县人民法院院长职务;

张小玲同志柳林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特此通知

 

 

 

柳林县人大常委会

2021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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