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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期 吕梁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卫成印一行对柳林县《政府投资条例》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2/1/8
 
    

11月3日,吕梁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卫成印一行对我县《政府投资条例》贯彻落实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刘建国,副主任刘旭平,政府副县长李喜平陪同。

检查组先后深入了太中银铁路柳林南站站房建设、李家塔村沿黄旅游公路一期工程、孟门镇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项目现场,听取了相关负责人的汇报,查看项目档案资料并检查项目的规划、流程、实施等是否严格按照《政府投资条例》进行落实。

下午,调研组召开座谈会。县政府副县长李喜平代表县政府对我县贯彻落实《政府投资条例》情况进行了详细汇报。市人大副主任、执法检查组组长卫成印指出,我县在贯彻落实《政府投资条例》中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诸多不足,强调政府应统筹协调好各部门的职责,加强各部门之间的联动性,《政府投资条例》在具体执行过程中应由县发改局牵头、其它相关部门。政府副县长李喜平最后作了表态发言:一是要组织相关部门进一步学好、学透《政府投资条例》;二是要进一步将此条例落实到位,继续补齐项目短板,与各部门做好对接工作,从2022年开始,抓好政府投资项目规范化管理,制定切实可行的项目总规划,并在实施过程中建立各部门联动机制,进一步提高项目的公开透明度,加强全程监督,形成闭环管理,同时进一步加强项目档案的规范性管理,并在项目结束后进行效益评估,作为持续推动后续工作及加强政府行政能力的助力。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刘建国进行了总结发言。他强调政府投资应与政府规划、当地经济发展相适应,要充分发挥资金的效益,今后一方面要进一步提高政府投资决策的精准性,建立专家论证、中介评估、公开透明的政府投资决策体系;另一方面各部门要发挥先行性,要善于提真意见、好意见,以此来促使政府能做事、会做事、做好事,真正做到依法行政,让政府投资聚焦重点、精准发力,不断优化政府投资方向和结构,发挥政府投资引导和带动作用,激发社会投资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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