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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林县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召开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3/12/1
 
    

 

12月1日,柳林县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召开。县人大常委会主任薛平,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琴、刘旭平、陈秋平、董建伟出席会议。县委常委、统战部部长、县政协党组副书记李利民,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赵一政,县人民法院院长武小明,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杜学明列席会议。

赵一政宣读了《关于提请李利民等同志职务任免的议案》和《关于提请刘海兵等同志职务任免的议案》,并就这两个议案作了情况说明。会议提请拟任人员李利民、刘海兵、刘海洪、王建峰、刘巨珍、孔尧、贺世平依次作供职报告。同时会议进行任职投票,计票结果均一致通过。王琴宣读了《柳林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李利民等同志任免职务的通知》,陈秋平宣读了《柳林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刘海兵等同志任免职务的通知》。薛平为任职人员颁发任命书,新任职同志进行宪法宣誓。

薛平强调,获得任命的同志要坚定理想信念,做到对党忠诚。在新的岗位上要继续锤炼对党忠诚的政治品格,以深化理论武装夯实忠诚,以提高“政治三力”淬炼忠诚,以严明纪律规矩捍卫忠诚,以发扬斗争精神诠释忠诚。要强化公仆意识,积极履职为民。要立足本职岗位,从最突出的问题入手、从最困难的群众抓起、从最现实的利益出发,切实解决基层的困难事、群众的烦心事,努力让群众看到变化、得到实惠,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要强化法治意识,严格依法行政。要高度重视,增强法制观念,自觉做到学法、用法、守法,切实提高法律素养。同时要造就一支政治合格、业务精通、法纪严明、吃苦耐劳的行政执法队伍,以执法队伍的良好形象取信于民。要强化责任意识,自觉接受监督。任何时候都要牢记权力是党和人民赋予的,必须把自己置于党和人民的监督之下,增强自我监督和自我约束意识,自觉接受各方面的监督,珍惜好手中的权力,把权力当作责任、当作义务,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权,造福于民。

记者:豆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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