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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林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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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林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1年6月26日在柳林县第九届人民 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柳林县人民检察院代检察长 史晋斌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柳林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领导提出意见和建议。 一、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以来的工作回顾 八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我院在上级检察机关和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在县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扎实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加大执法办案力度,深化检察改革,加强队伍建设,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以深化反腐倡廉建设为中心,积极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 突出办案重点,加大办案力度。始终把大案要案、社会关注的行业与领域发生的案件、损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事关民生的案件、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案件作为查办职务犯罪工作的重点。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案29件53人,挽回经济损失429万余元;立案侦查渎职侵权犯罪案件16件17人,所办案件80%提起公诉,法院均作了有罪判决。在打击犯罪的同时,针对我县实际,对煤焦领域开展反腐败专项查处活动,深挖出一系列窝串案,如双柳煤矿刘光华等19人贪污一案,其中涉及保安、过磅员、管理员等工种,通过本贪污案的查处,整顿了该矿的生产经营秩序,提高了国家财产和资源的安全性。 坚持标本兼治,积极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结合办案实际,加强预防调查研究,共撰写犯罪分析和对策研究18篇,深入剖析职务犯罪发案特点、原因和规律,推动反腐倡廉纵深发展。完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开展行贿档案查询153次,从源头上遏制了建筑领域的腐败问题。 其次,对我县五个乡镇的退耕还林工作以及太中银铁路资金进行了专项调查。对在预防中发现的区域性、行业性、苗头性、规律性、典型性问题,深入调查分析,先后向相关单位、行政村提出预防建议和对策83份,发现犯罪线索26起。依托“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基地”,大力开展警示教育工作,先后深入已建立的13个预防联络机构,协助其建章立制,搞好预防职务犯罪措施的制定和落实。以开展“五个一”、“六进”活动为契机,加大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宣传力度。在高速出入口处设立大型宣传标语28幅,在高速路隧道口设立宣传标语1处,印刷预防职务犯罪宣传信封2000个,开展警示教育图片巡回展2次,组织全县3000余名公职人员参加预防职务犯罪条例考试1次。在金融系统、行政执法单位、煤运系统开展法制讲座11次,受教育人数达3000余人。 (二)依法履行检察职能,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始终把维护我县社会稳定摆在突出位置,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坚持打防并举,严格执行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为打造平安柳林、和谐柳林作出了积极贡献。 依法惩治各类刑事犯罪。坚持“严打”方针不动摇,继续深化“打黑除恶”专项斗争,严厉打击黑恶势力犯罪、严重暴力犯罪和“两抢一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严把审查批捕和公诉质量关,坚持实体和程序并重,质量和效率并重,确保稳、准、狠地打击犯罪。八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共受理提请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586件1086人,批准逮捕504件747人,不批准逮捕82件159人;共受理各类移送审查起诉案件841件1385人,经审查依法提起公诉779件1294人,不起诉62件91人,抗诉14件20人,追诉7人。 认真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在办案工作中,根据案件实际情况该严则严,当宽则宽,区别对待,注重效果。同时,进一步改进审查逮捕和审查起诉方式,健全完善快速办理轻微刑事案件机制和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工作机制,积极探索当事人达成和解的刑事案件办理机制,对初犯、偶犯、未成年犯、过失犯以及轻微刑事犯罪依法适用轻缓的刑事政策,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对抗因素。对涉嫌犯罪的未成年人,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采取适合其身心特点的办案方式,建立亲情会见制度,依法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八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共对82件159人无逮捕必要的轻微刑事犯罪和不构成犯罪的嫌疑人做出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对62件91人涉嫌犯罪,但社会危害结果不大或危害结果已消除的犯罪嫌疑人作出了不起诉决定。对符合条件的刘某、王某等15名在押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实施了亲情会见制度,用亲情感化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使得他们有良好的认罪、悔罪态度,收到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加强控告申诉检察工作,化解矛盾纠纷。依法妥善处理涉检信访问题,进一步加强控告申诉检察工作,广泛开展文明接待活动,继续坚持检察长接待日制度,采取下访、巡访、联合接访等措施,畅通信访渠道,及时解决群众合理诉求。认真做好涉检重信重访案件排查化解工作,建立定期排查制度,落实领导包案制度,强化责任倒查制度。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261件,其中来信121件,来访140人次,提供法律咨询32次。所有群众来信均在规定期限内作了妥善处理,对来访者及时给予了满意的答复。 积极推进综合治理工作。我院立足检察职能,以“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创建平安柳林”为己任,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对学校周边等治安重点地区的排查整治,推动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规范和强化社区矫正法律监督,加强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矫正帮教。针对执法办案中发现的社会管理问题,及时向有关地方和部门提出消除隐患、完善制度的检察建议21条。 积极开展青少年帮教活动和“返乡资助”活动。我院与法律援助中心合作开展对在押人员法律援助工作,共有6名未成年人得到辩护援助,同时大力加强宣传工作,在“检务公开”栏目内增加了新的援助宣传内容 。“返乡资助”活动形成了长效机制,防止在押人员出所后因无钱回家流落街头而诱发重新犯罪起到了积极的预防作用。案犯刘某来自地震灾区,出所时无亲人前来接走,本人又无经济能力回到老家,为此,我院给予其900元的返乡款,帮助其回到家乡。目前,已有20多名出所人员得到了“返乡资助”,大大减少了重新犯罪率。 (三)加大诉讼监督工作力度,维护司法公正。 我院按照省院提出“坚决、慎重、准确、及时”的要求,不断加大诉讼监督力度,增强诉讼监督实效,有力地维护了社会公平正义。 切实加强侦查活动监督和审判监督。进一步增强监督意识,突出监督重点,严密监督程序,严格监督标准,加大对诉讼活动中各种违法问题的监督纠正力度。侦查监督中,纠正漏捕21人,向公安机关提出立案监督案件77件,其中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65件,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11件,说明理由1件。刑事审判监督中,追诉7人,追诉漏罪1条,抗诉14件20人。 加强对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活动的监督。坚持依法监督、居中监督等原则,依法受理、及时审查不服人民法院生效民事行政判决、裁定的申诉。受理各类民事行政申诉案59件,立案审查41件,对认为确有错误的民事行政判决、裁定提出抗诉20件,市院采纳16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5件,办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7件,接待来访及法律咨询130余人次,初查职务犯罪案件4件5人,建立民事行政检察工作联络点2处。 加强对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的监督。共计驻所检察1568天,及时提出检察建议67份,纠正违法通知书42份,口头建议150余次,开展专项检察活动49次,全面检查64次,召开联席会议52次,开展法制教育课18次。通过严格监督,初查职务犯罪案件18件18人。针对监管改造单位和监外执行罪犯管理中的违法行为,对全县17个基层派出所的监外执行情况和县法院、县公安局移送监外执行文书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从源头上遏制了脱管漏管问题,保证了刑罚执行的顺利进行。 (四)以廉洁执法、公正执法、规范执法为目标,全面加强检察队伍建设。 切实加强对检察人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努力提高队伍整体素质,保障自身公正廉洁执法。 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和职业道德建设。深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引导检察人员坚定理想信念、端正执法思想。深入开展“恪守检察职业道德、促进公正廉洁执法”主题实践活动,大力弘扬忠诚、公正、清廉、文明的检察职业道德。 加强队伍专业化建设。结合不同部门、不同岗位的特点和难点,制订学习计划,规定学习内容,广泛开展岗位练兵、创先争优活动,提高干警处理疑难案件和化解复杂矛盾的能力。共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业务素质培训达200多人次。在司法考试培训学习方面,积极给予精神支持和物质帮助,共有6名干警通过了全国司法考试。通过省委组织部、省检察院公开招录法律、计算机、财会人才共6名。加强现代科技知识教育,着力提升检察人员的科技素养,推动科技装备在检察工作中的运用。 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为了切实有效规范干警执法行为,使得每项执法活动都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我院建章立制,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如对自侦案件实行“一案三卡”制度,即每案案前填写《办案告知卡》,案中填写《廉洁自律卡》,案后填写《回访考察卡》。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实行同步录音录像,防止粗暴办案、超时限办案,大大提高了办案的安全系数。积极组织案件评查,对我院近几年来的不诉、自侦等20件案件进行重点抽查,大大提高了办案人员的执法规范性意识。 实行科学合理的绩效管理机制。把工作责任目标考评细则和绩效考核办法作为推进工作的标准和动力,按照一岗双责、以岗定责、以责定量、按量奖罚的原则,把院年度总体目标和五年规划目标细化到各科室,将考评结果作为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严格奖惩兑现。形成了以量化考核和绩效奖罚相结合的岗位目标绩效管理机制,变单纯的年终绩效考核为动态的绩效管理。 健全完善监督制约机制。一方面强化内部监督。对队伍管理和业务管理实行一岗双责、一票否决。与各科室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制定了《考勤制度》、《车辆管理制度》等一系列制度,使各项工作都有章可循。开展了检察警用车辆整顿活动,进一步完善了涉案款物管理制度。利用我院开设的检察互联网、电子屏以及宣传展板,主动向广大人民群众实行检务公开,畅通了人民群众与我院的沟通渠道。 另一方面强化外部监督。主动邀请人大、政协对我院的发展提出意见和建议,自觉接受党委、人大的领导和监督,定期不定期地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企业代表等社会各界人士到检察机关视察,座谈,接受监督。加强对检察队伍的教育、管理、监督,要求广大干警廉洁从检、规范从检,做到自身正、自身净、自身硬。积极邀请人民监督员对“三类案件”和“五种情形”案件进行监督。共开展人民监督员座谈会12次,开展案件评查活动3次,对23件案件进行了监督。 加强检察文化建设。坚持“文化育检”的先进理念,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全面提升我院检察文化软实力。选送干警参加县里、兄弟单位组织的文体活动8次。以建党90周年、人民检察创建80年为契机,深入开展“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和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和人民检察创建80周年”纪念活动。对我院的文化长廊、荣誉室进行了内容更新与充实,积极创建省级精神文明和谐单位标兵。 (五)以保障现代化为重点,扎实推进基础设施建设。 我院不断通过各种渠道向上级部门争取基础实施建设经费,使规范化建设工作所需的硬件、软件得到保障。2008年以来,我院根据省院的新要求、新标准,对办案工作区进行了改建,对可能存在隐患的区域进行了排查维修,确保了办案安全。同时,为了满足自侦案件办案需求,我院购进一批侦查设备,并配备专人学习使用,大大提高了侦查手段,为打击犯罪奠定了坚实基础。目前,我院拥有办公办案用车13辆、台式电脑65台、笔记本电脑36台。全院局域网布点50个,设立了本院局域网网站、互联网门户网站,建立了局域网和语音系统专线,为实现网上办公、无纸化办公打下坚实基础,从而有效拓展检察工作发展空间。 各位代表,通过我们的努力,我院近几年各项工作取得了较好成绩,先后被高检院评为“一级规范化检察室”、“检察宣传先进工作单位”、“全国文明接待室”,被省市文明委授予“文明和谐单位标兵”称号,被省院、市院评为先进基层检察院,被吕梁市委、市政府评为“政法系统先进单位”。我们虽然获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仍然存在不少突出问题:一是法律监督职能发挥得还不够充分、有效。二是队伍专业化水平普遍较低,干警执法水平不高,缺乏攻坚克难、侦破大要案的能力和水平。三是自身监督制约和反腐倡廉建设仍需加强。四是检察官断层问题非常突出,现有检察官数量少,且年龄偏大。五是干警精神状态不适应时代要求,缺乏与时俱进的创新精神,缺乏踏实苦干的工作作风,缺乏不甘落后的赶超精神。六是干警自我提高的积极性不高,缺乏良好的学习习惯和求知精神。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努力加以解决。 二、今后五年检察工作的规划 今后五年,我院将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人为本,执法为民,以“创一流业绩、建一流队伍、树一流形象”为目标,切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以深化三项重点工作为着力点,不断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队伍建设,为实现“十二五”时期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司法保障。 认识到位,全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紧紧围绕科学发展这个主题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这条主线,找准检察工作服务我县发展大局的切入点、结合点,切实发挥打击、保护、监督、教育、预防等职能作用。 打击到位,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依法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积极参与对治安重点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的集中整治。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克服就案办案的观念和做法,着力建立健全群众诉求表达机制、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机制、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工作机制、社会矛盾化解机制。积极探索新形势下检察机关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方式和途径,促进提高社会管理科学化水平,促进解决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 预防到位,全力推进反腐倡廉建设。依法严肃查办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犯罪案件,继续加大对贪污贿赂犯罪的惩治力度。加强新领域、新类型案件法律政策研究,依法打击犯罪者,挽救失误者,保护无辜者,支持改革者。加强法制宣传、警示教育、检察建议工作,建立职务犯罪易发多发领域调查分析、风险预警制度,促进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职务犯罪。 履职到位,全力维护人民群众权益。加大对黑恶势力、 “两抢一盗”、拐卖妇女儿童、非法集资、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犯罪的惩治力度,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把严重损害群众经济权益、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的案件作为查办职务犯罪重点,严肃查办侵占惠农补贴、土地补偿、扶贫救灾等专项资金的案件。重视涉检信访工作,依法妥善解决群众合理诉求,引导群众依法理性表达诉求。采取送法下乡、巡回检察等方式,深入 监督到位,全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坚持依法监督、规范监督,改进监督方法,提高监督质量,增强监督实效。加强刑事立案监督,切实纠正有罪不究、以罚代刑等问题。规范量刑建议工作,强化对刑事审判特别是量刑畸轻畸重的监督。加强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规范监外执行检察工作,强化社区矫正法律监督。 机制到位,全力提高自身公正廉洁执法。全面落实检察官职业行为基本规范、检察机关执法工作基本规范和检察机关文明用语规则,切实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突出抓好对自身执法办案的监督制约,强化对重点执法岗位、执法环节、执法人员的监督,依法接受公安机关、人民法院在诉讼中的制约,防止检察权的滥用。继续深化检务公开,保证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推行案件集中管理,建立统一受案、全程管理、动态监督、综合考评的执法办案管理监督机制。对执法和队伍中仍然存在的突出问题,保持高度警觉,坚持从严治检,以“零容忍”的态度严肃开展队伍建设。 教育到位,全力加强检察队伍建设。扎实开展“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不断深化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学习和认识,着力解决理想信念、宗旨意识、执法办案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推进教育培训,提高干警正确执行法律和政策、做好群众工作、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能力。深入实施科技强检战略,加强基础设施、科技装备和信息化建设。 各位代表,2011年,是我县实施“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推进转型发展,跨越发展的关键之年。我院将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牢固树立“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理念,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不断强化法律监督职能,深化检察改革,提高队伍素质,全力服务全县经济发展大局,力争为我县成为吕梁发展模式的骨干县、发展速度的先进县、发展形象的代表县以及争创“三晋一流,全国百强”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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