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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林县人民法院2014年工作报告

 
作者:admin    文章来源:柳林人大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4/6/19
 
    

 

柳林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1465日在柳林县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四次会议上

 

柳林县人民法院院长   贾建荣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柳林县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会议的政协委员和同志们提出意见。

    

2013年工作的主要情况

 

2013年,柳林县人民法院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人大的有力监督和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遵循“创新机制抓管理、公信立院树形象、团结奋斗创一流”的基本工作思路,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司法职责,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在实践平安中国、法治中国、队伍建设三大任务中,均取得新的成绩,为司法公信建设、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一、充分发挥审判职能,确保全县平安发展。

2013年,我院受理各类诉讼案件1328件,比上一年净增89件,审结1156件,结案率为87%。其中,受理刑事案件203328人(未成年人案件2252人),审结202件,结案率为99.5%;受理民商事案件790件,审结746件,结案率为94.5%,调解、撤诉400件,标的达19433万元。人民陪审员陪审案件3577人次。受理行政再审案件3件,审结3件。受理非诉行政案件2件,办结2件。受理执行案件330件(新收220件,旧存110件),执结203件,标的达2516万元。

在立案、审判、执行各项工作中,我院严格贯彻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工作主题,为全县平安稳定和保障经济发展做出了应有贡献。在刑事审判方面,对当地比较突出的盗窃、毒品、诈骗、职务犯罪等犯罪案件,按照罪刑法定原则,快审快判,严厉惩处,有效维护了全县稳定平安;在民商审判方面,慎重审理多发的民间借贷、合同纠纷、侵权、赔偿等案件,有效化解高利贷危机引发的各类案件,依法及时调节各种社会关系和经济关系,有效化解各种矛盾纠纷,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有力促进了社会和谐,推动了县域经济的平稳较快发展;案件执行工作通过两次集中清理,有条件执行的案件全部执结,及时兑现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取得明显成效。涉诉信访问题,注重源头预防,严格责任追究,限期排查处理,全年无赴省进京上访。

    二、重视加强审判管理,全面推进司法公信建设。

司法公信建设是法治中国的根本要求。公正高效司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是全院法官致力追求的基本目标。为此,我院从重视加强审判管理入手,全面推进司法公信建设。

(—)健全审判管理机制。从立案、审判、执行、信访建立健全相应的管理制度,确保宪法和法律的正确实施,是我院过去一年工作的中心和重点。审判流程、绩效考评、民商办案规则、刑事庭审规范、信访责任制度、立案、审判、执行三公开等近20项制度,将各项工作纳入制度化管理,并严格执行,保证了各项工作规范、有序运行。

(二)适时转变司法观念。随着法治中国的提出,司法公信力建设成为法院工作的基本任务。适应新形势的发展,我院积极引导法官转变司法观念,顺利实现了四个转变,即:由司法和谐到严格司法的转变、由片面强调调解到调判结合的转变、由忽视庭审到高度重视庭审的转变、由公开不彻底到审判活动全程、全面、实质公开的转变。严格司法、公正办案,已成为每位法官的基本理念。

(三)注重改进司法作风。法院工作到了难度最大、风险最大、要求最高而各方面保障不足的困难时期,挑战异常严峻,我们别无选择。改进司法作风显得尤为迫切重要。一年来,我院根据形势要求和上级法院安排部署,坚持不懈地开展改进司法作风的教育活动。作风粗暴、方法简单、工作不细等问题从根本上得到解决,从工作程序到对群众的态度,从完成岗位职责到文明执法办案,从法官言行举止到对外形象,均有较大改观和良好评价。

(四)不断强化司法公开。公开是公正的保障。2013年,我院在狠抓立案公开、审判公开、执行公开的基础上,重点规范加强了庭审公开,做到了事实调查公开、举证质证公开、控诉辩论公开、裁判说理公开。全年当庭宣判各类案件98件,依法公开审理的案件全部公开审理。同时建立视频监控系统、网站开通,通过对庭审的全程监控,裁判文书上网等手段,使司法公开的范围更为广泛、形式更为多样、群众监督更为方便有效。

(五)狠抓审判质量和效率。案件质量和效率是审判工作的灵魂,也是司法公信建设的客观要求。2013年,我院从司法理念、司法作风、制度约束等方面狠抓审判质量和效率,取得明显效果。一是明确审判责任。按照谁办案谁负责的原则,我院规定主审法官对案件事实和适用法律负责,分管院长对疑难案件负责审核把关,重大疑难案件提请审判委员会研究决定。审判职责的明确划分,有效提高了法官严格依法办案的责任心。二是实行案件评查。近几年,我院每季度对所结案件逐案进行交叉评查,及时通报反馈存在问题,把整改问题作为提高审判质量的重要一环。同类问题二次不整改的,责任人就要停职检查,听候处理。经评查,优秀案件比率逐年上升,由2011年的91%上升到现在的96%三是实行严格考核。用制度量化各项审判指标,坚持严格考核,是近几年我院长期坚持的一项审判管理制度。调解率、赴省进京上访率、改判发还率、文书差错率等均是考核对象。通过每季严格考核通报,大大约束了法官行为,差错越来越少,对提高审判质量发挥了重要作用。四是保证结案均衡。实践证明,保证结案均衡,是防止前松后紧、拖拉办案的有效措施。2013年,我院采取月通报、季安排、分管院长及时掌握动态、把握进度的办法,要求全院每季结案不少于360件,庭结案率不少于60%,始终把结案均衡摆上主要议事日程,紧抓不放,防止办案拖拉,提高了办案效率。此外,我院还提前完成任务,清理长期未结案6件。五是主动接受监督。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广泛监督,有利于审判质量和效率的有效提高。除接受人大、政协、群众、新闻媒体等社会各界的日常监督外,我院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纠正问题,改进不足,受到好评。去年六月,县政协60多位委员视察评议法院工作,评议得票在全县政法机关中最多,评价较高。县人大在听取我院攻克执行难的专题报告后,给予高度评价,对存在问题的整改报告也很满意。

三、狠抓法官队伍管理,推进法治中国建设。

公正司法,离不开一支政治立场坚定、业务素质过硬的法官队伍。2013年,我院紧紧抓住法官队伍建设这一根本,把严明审判纪律、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司法能力作为工作重点,严格管理带队伍,保证了严格公正司法。

一是注重提高司法能力。法官司法能力不适应,阻碍着司法公信建设。针对部分法官能力不足的问题,我院创办了《法官论坛》,半月讲座一次,法官轮流主讲审判工作中的热点疑难问题,达到了学习、交流、提高的目的。为适应新刑诉法、民诉法的实施,我院组织全院法官,分期分批参加了中院以及省院、最高院组织的有关业务培训,使全院法官普遍轮训一次,法官审判业务知识得到及时更新,能力明显提高。

二是加强正面教育引导。不断地加强正面教育引导,是法官队伍建设行之有效的办法。2013年,我院先后组织全院法官学习十八大报告关于民主法制建设的重要论述,坚定理想信念;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中国建设以及十八届三中全会公报等重要文献,牢牢树立公正司法的理念;认真组织学习新的党章,树立公仆意识,加强党性修养,使全院法官受到教育,得到提高。法官言行进一步得到规范。我院倡导一个岗位就是一份责任的理念,狠抓工作任务和责任落实,全院法官讲落实、抓落实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明显增强。工作拖拉、差错、工作标准要求不高等问题得到根本扭转。

三是确保司法清廉。确保公正廉洁司法,是法官队伍管理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为了保证不出问题,我院特别重视反腐倡廉建设。在源头预防、制度约束、严格管理的同时,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执行有关禁令和规定,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做到防微杜渐、警钟常鸣、坚守司法底线。我院选取薄熙来案件、上海高院法官违法违纪案件、省检察院检察官等人违纪案件以及法院系统发生的违法违纪典型案件,作为反面教材,适时开展警示教育,全院法官受到很大震动和警醒,全年未发生一起违法违纪案件。

一年来,尽管我院全体干警面对严峻挑战,知难而进,奋力拼搏,为实现司法公正、为稳定全县大局、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应有的贡献,但仍存在问题和不足。主要是一些法官责任意识不强,办案拖拉的问题还未彻底解决;方法简单,工作不深、不细、不实还有种种表现;对待当事人仍有态度不好、作风粗暴等问题;司法公开还不够彻底;法官的司法能力仍不适应审判工作需要;案件数量急剧上升与法警、书记员等人员不足的矛盾日益突出;大量的民间借贷案件债务人躲债,不能在法定审限内审结、审判法庭陈旧狭小,无法适应规范庭审、公开审判的需要。对于存在的问题,我们将认真研究对策,采取有力措施,积极争取尽快解决。

 

2014年的工作意见

 

2014年我院要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基本工作任务是: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牢牢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主线,大力加强法官队伍建设和司法作风建设,勤勉尽职履责,高效、公正、文明司法,为推进平安中国、法治中国建设,为我县三大家园建设做出新的贡献。

一、全力服务稳定大局,保障经济平稳发展。维护全县大局稳定,保障经济平稳发展,是人民法院义不容辞的责任。要通过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严厉打击盗窃、抢劫、制毒、贩毒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违法犯罪,要通过民商事案件的依法审判,案件的依法文明执行,最大限度地化解我县突出的民间借贷纠纷,有效平息化解各种矛盾纠纷;要高度重视涉诉信访问题的排查化解,严格防止赴省进京上访。同时,要依法妥善处理涉及军人、军属以及军队与地方之间的纠纷矛盾,确保全县稳定平安,保障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稳中求进。

二、全面加强队伍建设,规范法官行为。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法院队伍,是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对人民法院提出的新要求。加强法院干警的理想信念教育,以思想自觉保证行动自觉;利用制度将权力的笼子扎紧扎实,约束法官的司法行为,确保法官的审判权、执行权在法治轨道内运行;要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严肃审判纪律,严格规范法官行为;对不服从管理、违法禁令、违法违纪的人和事,要坚决查处,绝不姑息迁就。努力建设一支信仰法治、崇尚法治、人民群众信赖的法官队伍。

三、全面加强审判管理,提高审判质量。审判管理是审判质量的保证,审判质量是审判管理追求的目标。我院今年要在提高审判质量上下功夫。一是要强化绩效考评制度,案件评查制度,对改判、发回重审以及评查不合格的案件,每季度要分析、点评、通报一次,整改问题,提高质量;二是要强化审理者裁判,裁判者负责的原则,提高法官熟练掌握刑事、民商事证据的证明标准及证明要求,准确认定案件事实,由主审法官对案件事实和适用法律负责。三是要重视庭前准备,强化当庭认证,强化合议庭认证,重视当庭宣判,刑事、民商事审判庭每年当庭宣判不少于20%。四是要保证结案均衡,审判业务庭每季度结案率不低于受理案件数(含旧存)的60%,执行局每季度结案(含积案)不少于60件。五是要规范庭审程序,禁止在办公室开庭,禁止着便装开庭,禁止法官擅离审判席,禁止吸烟和拨打电话,保证法庭的严肃性。通过不断强化审判管理,努力提高审判质量,确保不出错案,保证案件审理不出问题。

四、强化司法公开,提高司法公信。司法公开是司法公正的前提和基础。今年要以庭审公开为中心,加大三大平台建设,推进立案公开、庭审公开、执行公开、听证公开、文书公开、审务公开。一要提出庭审观摩,选取一定比例的民商事案件、刑事案件,组织全体法官开展示范庭审,总结庭审经验,随时总结提高;二要开展巡回办案,选取比较有影响的案件,利用案发地的集会市场、会场等,以及田间地头,将庭审延伸到农村、厂矿,送法下乡,方便群众,宣传法制。使庭审同时变成法制宣传的阵地;三要高度重视执行公开,将执行过度中采取的措施、执行进程等向申请人公开,向社会公开,打消当事人的疑虑;四要推进文书上网,前半年所有民商事、刑事判决文书上网公开率达到50%,后半年达到100%,主动接受监督。

五、加强学习培训,提高队伍素质。随着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日益增长,新类型案件不断增多,以及新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不断出台,要求法官必须把学习作为一项工作任务抓好,不断适应新形势下审判工作的需要。一是要继续在每周二举办《法官论坛》,由政治处负责,两周一次,人人主讲,适时组织政治、业务学习,理想信念教育,不断提高法官素质。二是要及时组织干警参加业务培训,提高队伍的业务素质。三是要充分发动干警进行调查研究,选取热点疑难问题,进行研讨分析,全面提高法官素质。

六、强化为民意识,端正为民态度。法官的权力来自人民的授权,离开人民大众,人民法院就没有存在的必要。因此,我院要以深入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载体,集中抓好学习教育,认真查摆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入剖析,对照检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使全院法官思想上受到警醒、作风上明显转变、宗旨观念进一步增强,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得到有效解决,最大限度地满足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依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充分体现社会公平正义。

七、加强基础建设,奋力争先创优。基础设施是做好工作的基本保障。审判法庭建设最为迫切,我们仍要积极争取。给全院干警创造一个舒适、宽敞的办公环境;要加快网络建设,以人民法院网站为载体,及时开通法院局域网,不断提高审判工作的信息化、现代化水平;要加强党支部建设,充分发挥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充分发挥党员法官的先锋模范带头作用,多办案,办好案,努力形成比学赶超、争先创优的氛围;要加强立案信访窗口建设,扎实开展便民、利民、为民活动,为建设公正、高效、文明的审判机关创造条件。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我院将以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县委七届四次全体(扩大)会议确定的工作主题,求真务实,扎实工作,狠抓落实,开拓创新,为我县全力冲刺“全国百强”,全面建成人民满意的富裕家园、绿色家园、幸福家园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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