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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思想认识 严格会议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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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6/12/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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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思想认识 严格会议要求 全力推动人大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落实市人代会精神情况汇报 柳林县人大常委会 近年来,我县在市委的坚强领导和市人大常委会的有力指导下,深入贯彻落实《吕梁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的意见》和市人代会精神,努力创新机制,积极增添措施,充分发挥人大职能,为加快我县民主法制建设和依法治县进程,全力推动柳林经济社会全面协调持续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认真学习精神,深刻领会实质 学习贯彻会议精神,深刻领会会议要求,是做好会议贯彻落实的关键所在。为此,柳林县人大常委会把学习贯彻市人代会精神作为开展工作的主要抓手,采取强有力的措施予以推进。一是及时组织学习。每年市人代会结束以后,县人大常委会党组都要召开专题会议,就如何贯彻市人代会精神、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县人大工作进行认真深入的讨论、交流,县人大常委会主任要带头就如何学习贯彻会议精神作重点发言。县人大机关全体干部职工要对会议精神进行集中专题学习。通过广泛深入地学习,广大机关干部和人大代表明确了市委和市人大常委会对做好新时期人大工作的部署和要求,提高了对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重大意义的认识,增强了做好人大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二是深入传达贯彻。为了更好地贯彻市人代会精神,县人大先后多次召开常委会会议,就进一步学习贯彻市人代会精神提出了“四个落实”“三个促进”的工作要求。“四个落实”即:落实好市人代会精神,落实好县人大常委会年度工作安排提出的任务,落实好各乡镇党委安排的各项工作,落实好乡(镇)人大主席团依法应开展的各项工作和活动。“三个促进”即:促进当地的改革、发展、稳定工作,促进人代会批准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圆满实现,促进人大工作再上新台阶。三是责任落实有力。为了把市人代会精神落到实处,柳林县委研究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的意见》,就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人大各项工作明确了思想要求、提出了具体措施、部署了领导责任。县人大常委会也根据县委的《意见》要求,对历年县人大常委会的各项工作都要在年前召开主任会议,针对事关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热点、难点、重点工作和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中心工作都要做到提前谋划、提前部署,确保县人大的各项工作与市人大工作同频共振、共同推进。 二、推动经济发展,促进社会进步 经济发展是社会全面发展的重要基础。人大常委会把促进全县经济健康持续发展作为贯彻市人代会精神的重要抓手,始终把握“五个突出”,努力增强县域发展综合实力。一是突出对重要经济指标的监督。听取和审议了县政府各年财政决算和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审计工作情况报告、地税工作情况报告15次;审查并批准县本级历年财政决算、财政预算调整等事项7项。二是突出对重大项目建设的监督。听取和审议了全县经信工作、煤炭产业发展、采煤沉陷区治理、八石线建设、聚雅公路建设和贷款使用及偿还、火车南站建设、旅游产业发展等14个专项工作报告。三是突出对农业发展情况的监督。围绕大棚蔬菜和畜牧养殖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8+2”产业规划落实、农业机械化建设等8个方面的事项进行了专项视察。四是突出对金融服务部门的监督。听取和审议了工商银行柳林支行、农业银行柳林支行、农村信用合作社、汇泽村镇银行4个专项工作报告。五是突出对中小微企业发展情况的监督。先后深入荞歌餐饮公司、沟门前食品有限公司、老闫芝麻饼加工厂、达滋红枣公司、天王农产品农民专业合作社等中小企业进行了调研。听取和审议了全县中小企业发展情况和中小企业服务中心的工作情况报告。 三、助推民生改善,体察民情民意 民生是人民幸福之基、社会和谐之本。人大常委会坚持把体察民情、关注民意作为依法履职的一项重要内容,大力支持和促进各级各部门保障和改善民生。一是始终把改善生活环境作为监督要点。听取和审议了县政府通道绿化、经济林建设和管护、退耕还林工程管护、城市综合管理、北大街建设、环境保护、水资源保护和饮水安全、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等15个专项工作报告。二是始终把提升生活质量作为监督核心。就城镇化建设、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乡幼儿园建设、全县教育工作、乡镇学前教育、锄沟新农村建设、物业管理、乡镇食品药品安全等21个方面的事项进行了专题调研。三是始终把惠民实事开展作为监督重点。对交通秩序和道路安全工作、运管所工作、医疗卫生服务体制改革、卫生系统人才队伍建设、凌志中学和刘家山小学等农村寄宿制学校、省政府“十个全覆盖工程”、农村“五件实事”落实以及历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的便民惠民实事进展情况进行了专项视察,并听取了部门的工作情况报告。 四、强化法律监督、加强依法治县 保证宪法和法律、法规在本行政区域内的贯彻和执行,扎实推进法治柳林建设,也是县人大常委会的一项重要任务。一是认真组织执法检查。就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妇女权益保障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人民警察法、水土保持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环境保护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劳动合同法等13部法律的实施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二是扎实推进执法调研。对全县开展的“大排查、大接访、大化解”活动、重点排污企业和非煤企业安全生产、法院落实人民陪审员制度以及律师法、工会法、山西省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条例等9个方面的事项进行了执法调研。三是严格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定了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要求县政府及相关部门必须在法定时限内向常委会报送已发布的规范性文件,从制度上保证了常委会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四是狠抓人大信访工作。坚持把认真办理群众来信来访作为密切联系群众、拓宽监督渠道、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任务。共受理各类群众来信、来访275件(次),并按照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办法的规定,全部及时进行了交办、转办和督办。 五、推动制度建设,增强工作实效 我们从制度建设入手,积极探索增强工作实效的新思路和新途径。一是认真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出台了重大事项决定办法,并按照《办法》的要求,审议通过了柳林县城市总体规划、第二期县级粮食储备、教育融资、县人民医院改扩建工程、联盛教育园区建设、国道307线柳林县城区段改线工程、热电联产项目城区供热工程、向农发行申请货币化安置贷款等10个方面的议案,都作出了相应的决议、决定。二是认真行使人事任免权。出台了人事任免办法,确保省、市、县委的人事安排意图顺利实现。三是认真做好跟踪监督工作。先后听取了社会保障、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道路安全、法院执行情况等13项工作的审议意见整改情况报告。对满意度不高的工作,要求部门再整改、再报告。四是自觉接受代表和群众监督。先后邀请15名市人大代表和58名县人大代表及部分公民列席了常委会会议。制定了党组议事规则,联系和组织代表活动办法,代表向原选区选民述职评议办法,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提出和处理办法,着力推动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由“答复型”向“落实型”转变的意见,财政预算监督办法等23项制度,使常委会的各项监督工作逐步走上了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 六、推动代表工作,激发履职热情 为人大代表依法行使代表职权、履行代表义务提供服务和保障,是县人大常委会及其机关的法定职责。常委会通过“四个高度重视”,不断提高服务代表的质量。一是高度重视代表理论提升。先后围绕选举法、监督法和新修订的代表法开展了多次专题培训活动;每年为代表订阅《人民代表报》《中国人大》《山西人大》等履职学习报刊;定期寄送《柳林人大》期刊,为代表依法履职提供了理论支撑。二是高度重视活动经费保障。将人大代表活动经费和乡镇人大工作经费全部纳入县财政预算,并给各代表小组安排了专项活动经费,对无固定工资的代表履行代表职务时给予误工补贴。三是高度重视与代表的联系。出台了主任会议成员联系代表小组和常委会委员联系代表制度,确定每月9日由主任会议成员轮流接待代表,广泛听取代表对人大工作的意见。五年累计接待各级人大代表182人(次)。四是高度重视意见建议办理。对历次人代会348件代表建议及其中86件重点建议,每年召开集中交办会,由主任会议成员牵头督办,各工委按职责逐项督办,并向提出建议的代表发放“办理情况满意度测评卡”,主任会议专题听取重点建议办理情况及各工委督办情况的汇报。每年都要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对建议办理情况的专项报告和重点建议承办单位的专题报告,并进行满意度测评。 七、推动自身建设,增强履职实效 常委会紧紧围绕“五个坚持”,把如何高效务实开展工作作为一项新课题进行积极探索和实践。一是坚持围绕县委的部署谋思路。制定了向县委请示报告工作办法。坚持重要工作、重要会议、重要活动主动向县委请示报告,自觉将县委领导贯穿于县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履职全过程。二是坚持用有效的方法抓学习。制定了集中学习制度。围绕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中纪委历次全会,中央“八项规定”,准则、条例等关于作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的党内重要法规和重要文献,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以及与人大业务有关的监督法、组织法、代表法、选举法等法律法规进行了重点学习和研讨交流。三是坚持用扎实的作风搞调研。每次调研活动中,不仅听取“一府两院”的工作情况报告,还要听取部门工作中遇到的具体困难和问题。在视察工作中,既视察效果好的方面,又将困难多、情况复杂、矛盾尖锐的地方作为视察重点,获得难以听到、不易看到的新情况。四是坚持用有力的举措转作风。深入开展了保持党的纯洁性、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学习讨论落实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活动开展以来,机关干部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得到了显著增强,工作作风得到了明显转变。五是坚持用创新的理念搞宣传。开通了人大信息网,不断加强对人大制度、人大会议、代表活动的宣传。机关干部在省、市报刊发表人大理论文章27篇、发布人大新闻300 多条,参与省、市重大交流发言会56次。通过广泛深入的宣传、交流,深化了全社会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认识,营造了理解和支持人大依法履职的良好氛围。 八、存在的不足 在贯彻落实市人代会工作中,我县以科学的发展观为统领,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一是对政府规章及政府和法院、检察院的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还应进一步加强。二是对部分监督工作,尤其是对各类重大民生工程和项目的监督还留于程序和形式,监督效果不强。三是公民旁听人大常委会会议,旁听人民代表大会会议,还处在起步阶段。四是乡镇人大工作还比较薄弱,乡镇人大主席团和乡镇人大代表作用的发挥还存在一定差距。 九、今后的工作方向 对于存在的这些问题,我县将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加以克服。一要尽快完善工作制度,规范人大各项工作。二要继续加强对乡镇人大工作的指导,把对乡镇人大工作的安排、检查、考核考评、奖惩等制度化,使指导工作具体化,从而提高指导实效。三要努力提高人大代表素质。通过“请进来”“走出去”等多种方式加强对代表进行相关法律知识的培训,使其适应执行职务的需要。四要加强人大干部队伍建设。注重选拔年纪较轻、热爱人大工作、综合素质较高、有发展潜力的优秀中青年干部担任人大领导职务,形成合理的人大干部梯次,同时要注重人大干部与党委、政府干部的交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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