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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李世斌供职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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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7/11/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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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职报告 李世斌 2017年11月8日 尊敬的县人大陈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县人民政府向县人大提请拟任命我继续担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职务,这是组织对我的信任和重托,也是对我工作成绩的肯定。下面我向各位领导作供职报告,请予审议: 我叫李世斌,男,汉族,1967年8月生,柳林县成家庄镇人,本科学历,1988年7月参加工作,先后就职于县工商局、县纪委、监委。1995年5月调乡镇工作,先后担任西王家沟乡副乡长、贾家垣乡副乡长、副书记兼纪委书记等职。2008年4月任县委统战部副部长,2013年1月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至今。 近年来,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县人大的监督指导下,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和法律法规,紧紧围绕全县工作大局,团结和引导全县少数民族群众和广大信教群众,扎实工作,营造了民族团结、宗教和谐的良好局面。 通过几年的工作,我已经对民族宗教工作有了深刻的了解,今后我有信心有决心也相信自己能更好地把民族宗教工作做好。我也一定会认真履行职责,恪尽职守,廉洁自律,依法行政,以创新的服务理念、务实的工作作风,努力做好工作,并自觉接受法律的约束和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具体做好以下三点: 一、努力学习,不断提高素质。 要更加努力地加强学习,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和法律法规。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试行)》、《宗教事务条例》,通过不断的学习,努力提高自己的服务和管理水平,以理论上的成熟保证政治上的坚定,以工作能力的提高担当组织赋予的责任。全面深刻领会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和法律法规,认真学习民族宗教理论和业务知识,不断提高自己的政策理论水平、依法行政水平和驾驭全局的工作能力,全面提升自己的整体素质,为做好民族宗教工作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改进作风,继续管理到位。 要当好一名民族宗教局局长,一定得深感时代赋予的使命和肩负的责任,也要深知任务的艰巨和工作的压力。面对复杂的形势,发扬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深入基层,主动与信教群众沟通,认真做好调研工作,理清工作思路,狠抓重点,突破难点,牢牢把握工作主动权,将党的民族宗教政策贯彻到广大少数民族和信教公民中,随时排查调处民族宗教方面的矛盾纠纷,及时消除各类隐患。 要继续抓好对民族宗教的管理,积极开展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宣传教育活动,依法加强宗教事务管理,保护合法,制止非法,抵御渗透,打击犯罪,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有效防范境内外敌对势力利用宗教对我渗透和宗教突发事件发生,正确把握宗教规律,加快和谐宗教创建,切实维护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的合法权益,进一步激发宗教界人士的爱国热情,鼓励和支持宗教界利用宗教中的积极因素服务社会和柳林大局。 三、廉洁自律,随时接受监督。 以身作则,严格要求自己,自觉地维护机关部门的良好形象。切实抓好廉洁自律,根据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充实完善各项廉洁自律的规章制度,杜绝任何形式的铺张浪费、假公济私现象。 我将时刻牢记党的宗旨,坚持“宗教工作无小事”的积极态度,遵守党的纪律,执行党的政策,廉洁奉公,扎实工作。主动向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汇报工作,认真贯彻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各项决议和决定,认真办理人大代表提出的涉及民族宗教方面的意见和建议,随时虚心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真正把心思用在干事业上,把精力放在抓落实上,积极履行好政府管理民族宗教事务的职能。 今后一段时期的工作重点:一是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继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试行)》,大力宣传新修订的《宗教事务条例》。二是紧紧围绕全县工作大局,加强对宗教活动场所及宗教活动的管理,努力使全县民族团结、宗教稳定,维护全县和谐稳定大局。三是着力加强民族宗教工作,在加强民族宗教工作力量、建立健全县、乡、村三级宗教工作网络和乡、村两级责任制工作上下功夫。四是保障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维护宗教和睦与社会和谐,规范宗教事务管理,提高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 尊敬的陈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民族宗教工作责任重大、使命光荣。如果我的任职提请被审议通过,我决不辜负县人大对我的信任和重托,以高度的责任感和饱满的工作热情,恪尽职守,努力工作,让组织放心,让群众满意。力争通过我的不懈努力,使全县民族团结、宗教和谐,在“小康县、宜居县、文明县” 建设中发挥积极的作用。 谢谢大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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