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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林县人民政府关于县十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所提意见、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7/3/23
 
    

柳林县人民政府

关于县届人大次会议代表所提意见、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

 

各位代表:

届人大次会议之后,县政府共收到人大代表意见、建议99件。其中县人大主任会议研究确定重点督办落实意见、建议16件。内容涵盖全县农业农村、文化教育、道路交通、城市建设、土地矿产、文物旅游、卫生、环保、经贸、社会治安个方面。这些意见、建议,紧扣柳林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客观准确反映了我县当前经济社会建设中一些热点、难点和焦点问题,充分体现了人民群众的意愿,针对性和建设性都很强。县政府高度重视人大代表意见、建议的办理,始终坚持把办好代表意见、建议,作为密切联系群众、体察民情、关注民生的具体行动,作为践行为民服务宗旨的具体体现,列入政府工作重要议事日程现将意见、建议办理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意见、建议的办理情况

2016年是县乡换届之年,也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新形势、新任务对人大代表意见、建议办理工作提出了更高、更严的要求,办理的效果和质量直接体现着新一届政府的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因此,县政府高度重视,要求各有关部门切实站在关注民生、尊重民意、解决民忧的高度,按照“突出重点、集中力量、高效解决”的办理工作要求,按时承办好人大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并责成县政府督查室牵头督办,力争做到把好事办好、实事办实,真正发挥意见、建议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在接到人大代表意见、建议之后,经县政府常务会议专题研究,并以柳政办发〔2016〕96号文件印发相关单位,层层分解责任,明确办理时限和要求。县政府各分管领导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对所有意见、建议认真作出批示县政府督查室根据县政府领导的批示意见和柳政办发〔2016〕96号文件精神要求,于2016年9月中旬将意见、建议全部移交承办部门限时办理。办理过程中,县政府多次通过电话督实地抽、跟踪督办等方式对办理工作进行统筹协调和逐项落实。目前,答复件已全部回复人大代表。

二、16件重点意见、建议办理的具体情况

(一)关于加强我县国有、集体闲置资产管理,盘活闲置资产,提高资产使用效率的意见(建议),由县财政局承办。2016年以来,借助全省开展国有资产大清查的工作契机,县政府安排县财政局对我县各部门、各单位的资产情况进行了摸底核实,并上报省财政厅审核,基本做到了账账相符、账实相符。财政部门坚持按照财政部、省财政厅和市财政局的统一部署,全面做好全县国有资产清查工作,进一步摸清家底,完善资产信息管理数据库,夯实资产管理基础;坚持“先处置后购置”原则,做好闲置资产、待报废资产的处置工作;严格资产购置审批手续,合理配置和调配资产,确保我县国有、集体资产的安全完整和保值升值。

(二)关于对乡村医生实施一体化管理的意见(建议),由县卫计局承办。新一轮医改实施以来,县政府高度重视乡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将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纳入农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同步推进,严格落实相关政策,进一步提高乡村医生收入待遇,加快乡村卫生室建设,充分发挥乡村医生在我县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中的重要作用。目前,我县辖区内乡村医生的补助共计4项。分别为:一是基本医疗收入补助;二是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补助,按户籍人口每人每年5元的标准下发;三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实施公共卫生补助,标准为按户籍人口每人每年补助18元;四是乡村医生在岗补助,标准为所长每人每月400元,一般乡村医生每人每月200元。以上四项,户籍人口按800人,每年门诊按100人次测算,一名乡村医生年收入不低于2万元。乡村卫生室建设方面,县财政累计投入500万元,新建卫生室28所,改建30余所。特别是2016年以来,我们统筹使用扶贫专项资金,对建档立卡贫困村新建卫生室9所,改建6所,以上新建和改建的村卫生室均配备了基本医疗器具和设备,极大地改善了村级卫生室的基础设施和农村居民就医条件。随着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推进和脱贫攻坚的要求,县政府将继续加大财政投入,实现标准化村级卫生室全覆盖。同时,进一步完善乡村医生多渠道补偿机制,吸纳更多优秀人才充实到乡村医生队伍中来,全面提升村级医疗卫生服务水平,以更好地保障农村居民享受均等化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基本医疗服务。

(三)关于尽快制定出台县医院医学人才招聘使用规划的意见(建议),由县卫计局承办。为有效解决县医院人员严重紧缺和医学人才梯队建设问题,全面缓解县医院医疗服务不足压力,促进医院长远发展,根据卫生部关于《医药卫生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2011-2020年)》,结合我县新医院建设的实际需要,县政府责成卫生局制定了我县“十三五”期间医疗人才储备计划。该规划以“提高队伍素质、优化服务质量”为目标,重点储备一批高学历、高素质大学优秀毕业生,培养一批具有发展潜力的青年医学骨干队伍。按照“常见病不出村、小病不出乡、大病不出县”的要求,力争到2020年底,实现全县每千人卫技人员达到6人以上;每千人医生数达到4人以上,在岗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数达到3人以上;每千人护士数达到3人以上,注册护士达到2人以上。规划明确符合储备条件的大中专毕业生均可报名,包括现已聘用在岗一年以上的各单位专业技术类临时人员。同时,县政府责成卫生、人社等部门,尽快建立医学人才分年度补充机制,重点加大县医院编制内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招录力度,充实县医院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县医院着手制定了业务人员素质培训和外出学习计划,着力提高人才素质,推进专业水平向更高层次迈进。

(四)关于大力发展美丽乡村旅游的意见(建议),由县文物旅游局承办。大力发展乡村旅游是发展第三产业、增加就业岗位和创业机会、促进农民增收致富的主要渠道,也是助推脱贫攻坚的一项重要措施。近年来,县政府依托我县独特的交通区位、特色农业、山水田园、民俗风情等乡村旅游资源优势,多渠道筹措资金,大力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推动乡村旅游业深度发展。2016年4月,根据省委组织部、省旅游局、省扶贫办联合下发《关于开展乡村旅游和旅游扶贫调查的通知》(晋旅字〔2016〕14号)文件要求,责成旅游局对全县所有乡村旅游资源的基本情况和具备发展旅游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村进行了调查上报。省里批复具有旅游资源且具备发展旅游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村有6个,分别是陈家湾乡龙门垣村,庄上镇辉大峁村,石西乡马家山村、好学村,薛村镇斜则村、焉头村;开展其他乡村旅游村11个,分别是李家湾乡梁家会村,柳林镇锄沟村,陈家湾乡高家垣村,金家庄乡曹家崖底村,高家沟乡贺家坡村,三交镇三交村、党家寨村,王家沟乡南洼村,孟门镇前冯家沟村、后冯家沟村、刘家圪垯村。根据省、市要求,我们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工作:一是聘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编制完成我县乡村旅游发展规划;二是结合省里批复的乡村旅游村和建档立卡贫困村,就资源的开发现状、规划策划情况、产品开发思路建议等进行深入研判分析,推进一村一品、一村一策精品建设,打造一批乡村旅游示范村;三是切实改善乡村人居环境,围绕“三区三线”和古村落保护村、乡村旅游村和建档立卡贫困村建设,集中整治“脏乱差”问题,全力打造整洁、靓丽、宜居的美丽乡村;四是实现多渠道融资。在积极向上争取扶持资金的同时,鼓励引导社会、企业、个体投资,积极参与美丽乡村旅游建设管理,切实解决发展资金短缺问题,推动乡村旅游业健康有序发展。

(五)关于对省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日常管理和维修经费列入县财政预算的意见(建议),由县文物旅游局承办。目前,我县有省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11处,其中国保单位2处,分别是香严寺、玉虚宫;省保单位9处,分别是南山寺、双塔寺、薛村观音庙、刘志丹将军殉难处、坪上遗址、高红遗址、柳溪寺舍利塔、离石县抗日民主政府旧址、贺昌故居。11处文物保护单位中香严寺已列为副科级财政全额拨款单位,正式人员5名,在环境卫生、安全保卫、维修保护、旅游开发利用等方面扎实推进,效果明显,为加快全县文物资源保护开发发挥了示范带头作用。按照上级政策要求,结合县财政增收的实际情况,争取逐步将11处省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的日常养护管理、保护维修等年度经费列入财政预算,确保我县文物资源得到有效保护和开发。

(六)关于巩固提高王老婆山生态综合治理区推动脱贫攻坚的意见(建议),由县农委承办。近年来,县政府积极采取措施,不断加强对王老婆山生态综合治理区的扶持力度。一是加大生态治理力度,2016年将王老婆山生态综合治理区纳入了欧洲银行贷款项目造林范围。二是大力发展特色现代农业,加大对凌志农业园区的扶持力度,纳入全市肉驴产业发展重点,已发展肉驴320头。根据全县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工作总体规划,力争将王老婆山生态综合治理区内有条件的村列入示范村,积极向上争取配套资金,统筹整合各类有效资源,大力发展生态旅游。

(七)关于加快联盛生态农业文化园区发展的意见(建议),由县农委承办。联盛生态农业文化园区作为我县规模最大的综合性农业示范园区,作为全省推进产业扶贫开发的典型,县政府始终予以高度重视和大力扶持。2014年以来,县财政已累计投资800余万元,支持园区发展林下经济、绿色谷子等产业。目前,由于联盛集团破产重整资金投入不足,园区建设基本停滞。县政府将结合联盛集团重整的推进,不断完善园区建设。同时,将根据全县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工作的总体规划,力争将留誉镇列入省、市级示范镇,积极筹措资金,加快推进联盛农业园区建设。

(八)关于修复高家沟乡各村水毁坝地的意见(建议),由县水利局承办。县政府责成水利局深入实地勘查,高家沟乡共有中小型淤地坝94座,已淤坝地2780亩。针对80%以上属学大寨时期的老旧淤地坝,坝体和溢洪道均不同程度遭受水毁,且现有淤地坝年久失修的现状,水利部门在今年编制的“十三五”水利扶贫项目规划中做了具体规划。规划中明确需维修处理坝体、溢洪道75座,维修资金450万元,动用土石工程量30.5万m3。目前,已上报省水利厅批复。同时,鼓励和引导乡村两级对已受益的淤地坝工程推行产权制度改革,进一步调动广大承包户管坝护坝的积极性、主动性,确保淤地坝安全运行。

(九)关于解决柳林镇东、中、西三个社区居委会无固定办公场所和经费的意见(建议),由县民政局承办。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0〕27号)文件要求,柳林镇东、中、西三个社区居委会建设,已责成县住建局进行规划设计。目前,此项工作已纳入“十三五”规划,规划设计完成后,县政府力争尽快投资建设。

(十)关于地质灾害治理急需解决的意见(建议),由县国土资源局承办。一是关于重新核定地质灾害治理标准的问题。我县目前执行的是柳政发〔2011〕4号文件,文件出台时正值柳林经济发展高峰时期,补偿标准基本可以保证和维护群众的利益。二是关于强化地质灾害治理责任的问题。柳政发〔2011〕4号文件中第十一、十三条,已经明确了相关治理职责。但近几年煤炭市场低迷,企业生产经营困难,治理效果不太明显,县政府责成国土部门向上争取治理资金和项目,积极支持和推动企业治理地质灾害。2016年10月份以来,随着煤炭市场的好转,县政府责成乡镇政府牵头,国土部门全力配合,督促企业加大治理力度,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目前,部分遗留问题逐步得到化解,群众情绪较为稳定。

(十一)关于对248省道成家庄镇区段进行改线的意见(建议),由县公路段承办。248省道是我县北部山区连接外省区的一条重要干线公路,其中K37——K40段横穿成家庄镇。近年来,随着成家庄镇村镇建设的快速推进,道路交通拥堵已经成为镇内影响民生、制约发展的瓶颈问题,给广大群众的生产生活和出行带来了诸多安全隐患。针对以上情况,县政府及时督促交警部门、镇派出所、公路段负责人,在道路拥堵高峰时段进行疏通引导,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同时,由于改线工程项目须经省交通厅统一规划,报国家交通部批准,并经省发改部门立项审批后才能予以启动,实施难度较大。目前,县政府已责成交通局、公路段,将相关改线建议分别上报市交通局、市公路分局。

(十二)关于对郭家沟隧道进行改扩建的意见(建议),由县交通局承办。2016年8月16日我县受大雨袭击,致使郭家沟隧道口山体滑坡、交通中断,严重影响我县西南片区4万余人的出行问题。事故发生后,县政府迅速责成县交通局尽快修复。8月下旬,将薛裴公路郭家沟隧道修扩建工程列入安全应急抢险工程进行改造扩建。9月初全面开展勘察设计、评审等前期工作,并按照接长钢筋混凝土明洞的方案启动应急抢修,11月上旬全部完工并投入使用。同时,考虑郭家沟隧道建设于上世纪70年代,地形和地质变化较大,且为单车道隧道,交通拥堵现象时有发生,存在较大安全隐患,县政府已督促交通局,将隧道重建作为“危隧改造”项目纳入省市规划建设范围,从根本上解决因隧道安全隐患可能引发的交通事故,确保道路交通安全通畅。

(十三)关于对柳林南站站前广场尽快实施拆迁及建设、滨河南路铺油、太中银铁路安置楼产权问题的意见(建议),由县住建局承办。县政府已安排县住建局、柳林镇负责,加快推进。目前,柳林南站站前广场及滨河南路各项审批手续已全部办,正在加快推进拆迁工作拆迁问题解决后,将立即组织施工;龙门会村太中银铁路安置楼手续尚未完善,完善后将及时办理房屋产权登记,确保拆迁户利益不受损害。

(十四)关于支持孟门镇小城镇建设的意见(建议),由县住建局承办。目前,县政府已将孟门镇申报为全国历史文化名镇,待上级部门审批后启动实施。关于将孟门镇纳入全县旅游规划的建议,县政府年内将新启动全县旅游规划,并争取将孟门镇纳入全市沿黄旅游的统一规划;关于小城镇建设政策、资金倾斜的建议,已责成县住建局在职责范围内给予全力支持,积极向上争取资金,持续推动孟门镇小城镇建设。

(十五)关于对“五件实事”中的太阳能路灯进行维修的意见(建议),由县住建局承办。太阳能路灯是市、县实施“五件实事”的惠民实事之一。2012年开始实施,由县住建局、各乡镇负责安装和维护。全县各行政村平均安装了30盏,部分村庄密集的国道、省道、县道沿线也进行了安装。2015年以来,部分路段、村庄太阳能路灯不能正常使用。县政府安排县住建局和各乡镇进行了排查摸底,并督促各乡镇及时维修恢复,县财政将在乡镇、村组运转经费中给予适当补贴,确保惠民实事永续利用。

(十六)关于尽快解决沿川乡镇区域和国道沿线垃圾乱倒问题的意见(建议),由县环卫中心承办。为确保我县沿川乡镇区域和国道沿线环境清洁卫生,2016年,县政府责成环卫中心及时成立乡镇专项督察队,安排专人每天对李家湾乡、柳林镇、穆村镇、薛村镇等沿川乡镇所涉工地建筑垃圾和居民生活垃圾乱倒现象进行巡逻检查,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2017年,我们将围绕“五城(卫生城市、文明城市、园林城市、环保城市、旅游城市)联创”和创建国家级卫生县城目标,以“三区三线”(城区、矿区、景区,国道、省道、县道主干线)和国省定传统古村落保护村、历史文化名村、旅游文化村,省市“美丽乡村”试点村和建档立卡贫困村为重点,在全县范围内启动开展“脏乱差”问题专项整治大行动,动员全社会广泛参与,加强环卫能力保障,建立整治长效机制,力争用3-5年时间,打造整洁、靓丽、文明的人居环境,使我县城乡面貌发生根本性变化。

五、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6年的意见、建议办理工作,在县人大常委会的指导支持下,在全县各承办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办理工作有了新的提高,取得了一些新进展。但是也必须看到,我们的办理工作与人民群众的期盼、获得感和人大代表的要求相比还有一定差距。一是跟踪督办代表意见、建议的力度不够。二是协调办理综合性意见、建议的机制不健全。三是办理过程中,一定程度上还存在只答复、不落实的文来文往现象。四是少数承办单位存在领导不重视、办理不积极、办理质量不高的问题。

鉴于以上问题,县政府将在人大代表意见、建议的办理中切实做到“三个加强”:

一是加强督办。要严格落实督办制度,适时听取承办单位对代表意见、建议办理情况汇报,并组织人大代表对意见、建议的办理工作进行专题视察和检查。县政府督查室将定期通报承办单位的办理工作情况,交流办理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督促办理中的薄弱环节,推动承办部门切实采取措施,确保办理进度。

二是加强沟通。要把承办部门与人大代表的沟通交流贯穿在整个办理过程中,通过见面会、座谈会、征询会等形式,让人大代表及时了解办理进度以及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这些困难和问题哪些是能够解决的,哪些是暂时解决不了的,求得代表的理解和谅解。同时,要在适当的时候邀请代表对办理工作进行回访,使承办部门能够更好把握代表的意图,形成有益参考,更有效地办好代表意见、建议。

三是加强落实。人大意见、建议的答复满意度如何,关键在于是否能够真正得到落实。明确各承办部门要高度重视代表意见、建议的办理,一把手亲自抓落实,要通过组织专题会议形式集体研究讨论意见、建议办理措施,进一步明确具体的承办人,坚决杜绝推诿扯皮。在办理过程中遇到困难,要及时召开专题会议分析解决,同时对本单位的承办科室和承办人员要进行经常性的督促检查,防止工作滞后和延误,确保每一项人大代表意见、建议都能够落到实处。

各位代表,办理人大代表意见、建议是政府倾听群众呼声,密切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我们将以更加认真负责的精神、更加严谨细致的态度、更加求真务实的作风、更加科学规范的方法,推动人大代表意见、建议办理工作再上新台阶,为早日建成“小康县、文明县、宜居县”,为重塑柳林新形象,实现柳林振兴崛起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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