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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林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8/4/27
 
    

柳林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18410日在柳林县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

次会议上

柳林县人民法院院长    梁致敏

 

各位代表:

我代表柳林县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其他同志提出意见。

 

2017年主要工作

 

2017年,柳林法院在中共柳林县委的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在上级法院的指导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我县十届人大二次会议决议,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全面推进法院各项工作,取得良好成效。2017年,受理各类诉讼案件1682件,审结1588件,审结率为94.41%,同比提高24.6个百分点;受理执行案件1216件,执结977件,执结率为80.35%,同比提高了3.76个百分点。通过发挥审判职能,为促进全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一、忠诚履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坚持聚焦执法办案主业不放松,依法履职,公正司法,大力提升审判质效,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一)依法打击刑事犯罪,增强社会安全感。2017年共受理各类刑事案件162件(其中旧存16件,新收146件),结案147件,结案率90.74%。审结“两抢一盗”、贩卖毒品等严重刑事案件28件,维护了社会治安稳定,保障了人民群众财产安全。审结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12件,涉案金额1700余万元,维护了群众切身利益。审结贪污受贿、滥用职权、失职渎职案件3件,惩治腐败分子,形成法治反腐的强大震慑。认真贯彻“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判处未成年人犯罪5人,其中适用非监禁刑4人。准确把握法定、酌定从宽情节,对55人判处缓刑。加强人权司法保障,严格执行非法证据排除和疑罪从无规则,保障被告人诉讼权利。严格执行审限规定,所有刑事案件均在审限内审结。

(二)有效化解民商事纠纷,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工作原则,发挥民商事审判调节社会关系的作用,受理民商事案件1479件(其中旧存500件,新收979件),结案1401件,结案率94.73%。调解、撤诉717件,调撤率51.18%,调撤率居全市法院前列对涉及全县重大项目建设、重点企业的案件开设绿色通道,全力为重点企业、重点案件提供全方位的诉讼环境,如扩大简易程序、小额诉讼程序的适用范围,实行简案快审,减少当事人诉累。妥善审结民间借贷纠纷案件325件,有效化解民间借贷危机,维护经济社会稳定。审结买卖、租赁、工程建设等合同纠纷案件357件,维护市场交易秩序。审结婚姻、继承等家事纠纷案件295件,推进家事审判方式改革。审结追索劳动报酬、劳动争议案件56件,保障基本民生权益。审结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109件,切实维护受害人人身财产权益。扎实推进繁简分流,共审理简易程序案件347件,有效提高审判效率,初步实现简案快办、繁案精审的设想。

(三)全力破解“执行难”,推动社会诚信建设。执行问题是困扰柳林法院发展的瓶颈。2017年,我院组织编写了《执行实务规范》,抽调10余名资深法官进行了为期半个月的执行专项培训。全体执行人员在柳林县城的主要街道进行了一个星期的专项执行宣传,为扩大执行宣传力度,散发15000余份执行宣传资料,受教群众达20000余人次。积极推进“执行攻坚跨年大行动”专项活动,全力破解“执行难”。对有履行能力的被执行人,依法及时采取查封、扣押、拍卖、变卖等强制执行措施查封房产19套,通过淘宝网拍卖处理房产4套。对暂无财产可供执行的,积极采取限制高消费、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公开曝光等措施公开曝光失信被执行人512人次。对恶意转移财产、抗拒阻碍执行的,依法罚款、拘留直至追究刑事责任拘传75人次,拘留38人督促被执行人及时履行义务。加强与金融、国土、车管等部门的执行联动机制,用足用好最高法院“全国执行网络查控系统”,通过查控系统查询案件472件,控制金额516万余元。

二、主动作为,践行司法为民理念。

准确把握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新需求与新期待,不断完善工作方法,切实维护群众利益,努力实现司法工作服务人民、依靠人民、保护人民的根本宗旨。

(一)努力拓宽便民利民途径。建成诉讼服务中心,进一步落实立案登记制改革,有案必立,有诉必理,有效保障当事人诉权。在诉讼服务中心设立信访接待室,院领导每周值班,并派专人接待来访群众,实行诉访分离,开展涉诉信访机制改革,建立健全信访案件跟踪、督办机制,及时化解信访纠纷。派出法庭巡回审理,实现了矛盾纠纷就地解决。严格落实司法救助政策,对经济困难的当事人,依法缓、减、免诉讼费用34件十万八千余元。在宪法宣传日,我院组织部分干警开展普法宣传活动,为群众送上法律宣传资料并接受群众现场咨询。

(二)优化审判管理。实行数字法院网上巡查,对办案时限、文书送达、信息录入等流程节点实时监控,及时预警,工作效率有效提升。开展优秀文书评比,每月编发审判管理通报,定期公布司法绩效,争先氛围日益浓厚。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作用,发扬司法民主,扩大人民参与司法的广度和深度,人民陪审员参加审理案件1365件,陪审率86%。出台制定了《落实司法责任制实施细则》、《院庭长、员额法官办案制度》、《司法公开推进方案及分解办法》等制度,明确了法官的责、权、利,完善对员额法官的监督管理。

(三)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柳林法院承担穆家墕村精准脱贫工作任务,以党的十九大精神统领脱贫攻坚工作,坚决贯彻执行党中央精准扶贫决策部署。派出以院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为队长的骨干力量作为驻村工作队,统一协调法院与柳林镇党委政府、穆家墕贫困村的精准扶贫工作。向县政府申请拨款100余万元,维修、硬化道路,解决群众“出行难”的问题。帮助穆家墕村发展绿色种植业,种植绿色谷子482.4亩,优质土豆473.2亩,发展经济林3884.4亩。我院帮助贫困户推销17000斤土豆、7000斤谷子,通过发展特色农业,为农民增收脱贫、发家致富开创了一条产业之路。2017年穆家墕村116户310人如期脱贫,仅1户1人未达脱贫标准。

三、深化改革,提升司法质效。

2017年,是司法改革的关键之年,柳林法院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推进审判体制机制不断优化,切实提升司法公信力。

(一)优化内部职权配置。我院在法官员额制改革中,通过“考核+考试”的方式,经省法官、检察官遴选委员会遴选,最终确定15名员额法官。成立了综合、民事两个团队,负责审理各类案件。我院严格执行审执分离、立审分离。综合团队负责审理刑事案件、执行异议审查、执行裁决、诉前保全、申诉再审、国家赔偿、司法救助等案件。民事团队专门审理各类民事案件。执行组只负责执行综合团队下达的裁决。行政后勤工作围绕审判执行中心工作展开,为审判执行工作提供后勤保障。

(二)全面推进司法体制改革。落实司法责任制,明确各类司法人员权责,建立院、庭长办案常态化机制,真正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每位主审的员额法官,均可以担任审判长,签发由自己承办案件的裁判文书。未入额的院领导、庭长不得干预员额法官审理案件,也不再签发裁判文书。主审法官对自己的裁判文书中的法律事实、证据审查、法条适用、文书质量全面负责。一线法官多办案、办好案的积极性、责任心明显增强,办案质量效果稳步提升,人均结案数较司改前同比上升。上诉率、发回改判率、涉诉信访率明显下降。

(三)加快推进“智慧法院”建设。在县委县政府的大力支持下,柳林法院硬件设施和信息化建设有了极大的改善。自去年十月份法院搬迁到原柳林宾馆以来,诉讼服务中心、网络机房、3个科技法庭、数字审委会会议室、执行指挥中心等先后投入使用,信息化建设居全市法院前列。执行指挥中心的建成,实现指挥中心与单兵设备音视频互联互通,全流程监督执行。依托审判流程、裁判文书、执行信息、庭审直播四大平台,主动公开依法应当公开的所有司法信息,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开生效裁判文书1523份,“中国庭审公开网”直播案件72件,进一步拓展司法公开的广度和深度,让司法活动在阳光下运行,有效防止暗箱操作,让人民群众看得见、感受到公平正义。

四、从严治院,打造过硬干部队伍。

人民法院履行审判职能是宪法赋予的神圣职责,法官队伍是履行审判职能的主力军。我院严格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工作要求,坚持不懈建设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人民法院队伍。

(一)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我院始终将队伍建设放在法院工作的首要位置。今年,在全体党员干警中进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开展维护核心见诸行动主题教育,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牢固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信念。通过市中院领导宣讲,聘请柳林县政法委副书记、县党校讲师解读十九大文件,组织我院党组成员深入结对帮扶贫困村与村支两委、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共同学习十九大精神,我院党组和党支部学习讨论等多种方式展开教育,使全体干警坚定理想信念,保持职业操守,恪守司法良知,争做一名合格党员、合格法官。2017年630日,我院组织全体法官赴晋绥革命边区旧址、四八烈士纪念馆,重温了入党誓词,缅怀先辈的丰功伟绩,激励广大法官要以自己的实际行动传承、发扬革命先辈的遗志,为我们的审判事业、建设法治中国奉献自己的光和热。

(二)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为主线,以加强法院党建工作为重点,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强化从严管理监督、强化问题导向、强化责任担当,坚持强班子带队伍,着力加强我院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和制度建设,不断提高干警队伍思想政治素质、履职能力水平和纪律作风素养。积极应对审判权下放后可能出现的廉政风险,修改完善了《柳林县人民法院党组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柳林县人民法院纪检监察部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制定了《柳林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一二四四”工作计划》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制定了《柳林县人民法院党风廉政建设约谈函询制度》,从制度上确立了廉政约谈警示制度,保证了法官队伍廉洁、高效、公正司法,体现了组织对法官的关心爱护与监督管理。

(三)加强司法能力建设。按照“五个过硬”的要求,加强法官队伍建设,坚持开展裁判文书评比、案件评查评比等活动提升法官综合素质。强化教育培训,组织20余人次参加最高法院、省高院、市中院各类政治、业务培训,提升干警职业素养。坚持每周二集中学习制度,宣讲党的方针政策、司法理论、法律法规、典型案例,培养干警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法院工作的发展进步,离不开县委坚强领导和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离不开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离不开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关心帮助。在此,我代表县法院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同时,我们也清醒的认识到,面对经济发展新常态和人民群众新期待,法院工作中还存在不少问题和困难:一是部分法官的司法能力尚不适应司法责任制改革的要求,也难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二是司法体制改革有待进一步深化,相关配套举措需进一步完善;三是执行工作与人民期待还有很大差距,执行联动机制有待进一步加强。对此,我们将深入剖析,精准施策,持续发力,争取各方支持,尽最大的努力加以解决。

 

 2018年工作安排

 

    2018年,柳林法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一中、二中、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紧紧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工作目标,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主动适应新时代发展要求,为促进全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实现“三县共建”目标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坚定政治方向上要有新气象。充分认识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重大意义,切实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人民法院的首要政治任务来抓。坚定不移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工作,将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转化到具体的执法办案行动中,落实到审判执行的每一件案件中。认真组织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教育引导全院干警自觉地为实现新时代党的历史使命不懈奋斗。

二、服务全县大局上要有新担当。始终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全力保障全县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助推我县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刑事审判以严厉打击犯罪、维护社会稳定为重点,扎实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始终保持对暴力犯罪的高压态势,净化社会环境。民事审判以定纷止争、案结事了人和为重点,最大限度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执行工作以破解执行难题、完善执行联动机制为重点,维护司法权威。精准扶贫以贫困村巩固提质增效、深化扶贫领域司法保障为重点,依法从严惩处脱贫攻坚中贪污、受贿、玩忽职守等职务犯罪,严厉打击涉农刑事犯罪。

三、推进司法改革上要有新突破。严格实行法官员额制度,加强人员分类管理,司法资源向办案一线倾斜;落实司法责任制改革,健全院庭长办案、主审法官、合议庭办案机制;健全案件繁简分流,完善审判流程节点管控,提升审判质效,规范司法行为,统一裁判尺度;进一步推进四大平台建设,拓展司法公开的广度;推进智慧法院应用能力建设,切实将信息化技术应用于司法实践当中,以更高水平实现审判能力现代化;科学谋划内设机构改革,健全法院内部组织,切实增强我院司法为民的凝聚力战斗力。

四、强化司法为民上要有新举措。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切实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司法需求。积极探索便民利民新举措,继续努力推进案件繁简分流机制建设。推动完善“大调解”格局,加大矛盾纠纷的诉前化解力度。健全执行联动机制,广泛凝聚全社会合力,全力以赴,确保如期实现“基本解决执行难”目标。

五、加强队伍建设上要有新成效。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坚定理想信念,全面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坚持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营造风清气正的选人用人环境;加强专业精神的培养,推进法院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严格遵守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持续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持之以恒正风肃纪,深刻吸取张继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财经制度等问题的教训,举一反三,深刻认识,引以为戒;进一步压实监督责任,用好监督执纪问责“四种形态”,克服冷硬横推的不良作风,努力建设信念坚定、司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法院队伍。

各位代表,使命呼唤责任,责任重在担当。柳林法院决心在县委坚强领导和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依法监督指导下,不忘司法为民初心、牢记公正司法使命,忠诚履职,砥砺奋进,努力推动新时代人民法院工作实现新发展,为柳林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件一:

1.人员分类管理:是指在司法体制改革中,根据不同的岗位性质、职责特点和成长规律,将法院工作人员划分为法官、审判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三类。在此基础上,明确岗位职责,实行专业职务序列管理。

2.智慧法院:依托现代人工智能,围绕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坚持司法规律、体制改革与技术变革相融合,以高度信息化方式支持司法审判、诉讼服务和司法管理,实现全业务网上办理、全流程依法公开、全方位智能服务的人民法院组织、建设、运行和管理形态。

3.指挥中心与单兵设备音视频互联互通:执行单兵设备具有GPS定位、全程录音录像、同步传输等功能,执行人员在外出执行时携带该设备对执行现场进行实时录音录像,并通过4G网络回传到指挥中心。指挥中心通过视频进行远程指挥,及时处置突发事件,提高执行快速反应能力。

4.监督执纪问责“四种形态”:经常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约谈函询,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党纪轻处分、组织调整成为违纪处理的大多数;党纪重处分、重大职责调整的成为少数;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成为极少数。

 

 

 

附件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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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林县十届人大次会议秘书处         201848日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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