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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林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公安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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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9/5/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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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报告 柳林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大队长 刘建平 (2019年5月10日) 尊敬的赵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代表柳林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向大会作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2018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各位人大代表的有力监督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我队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提出的“党建统领、五转一新”工作思路和“行车有序、停车规范、安全畅通、群众满意”的工作目标,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的安排部署,全面加强队伍正规化和执法规范化建设,努力提高执法水平和执法形象。紧紧围绕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深入开展道路交通秩序整治,强化运输企业源头管理,推进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深化交通安全宣传工作,坚持以科技创新为引领,推进智能交通建设,使全县道路交通秩序进一步改善,交通安全形势总体平稳,较好的完成了县委、县政府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 一、队伍建设和交通状况 (一)党组织设置情况。我队党支部隶属于县公安局党委领导,为县公安局党委第五党支部,支部班子成员共7人,其中:支部书记1人,副书记2人,组织委员、宣传委员、青年委员、纪检委员各1人。党支部下设三个党小组。全队共有党员87人。根据党章规定党员人数超过50人的,应当设立党总支。现已呈报县公安局党委和县委组织部批准,成立党总支,并在机关、城区和基层中队成立三个党支部,目前正在按程序办理。我队以党建为统领,以队伍建设为抓手,推进各项工作深入开展。 (二)队伍及交通概况。目前,我队领导班子成员共10人,其中:大队长1人,教导员1人,副大队队长3人,纪检组长1人,党支部副书记1人,队长助理1人,队务委员2人。共有人员419人。其中:正式授衔民警37人,事业人员71人,仿事业人员74人,2011年支队备案辅警108人,2017年政府招聘临时辅警87人,其他临时人员42人。全队共有内设机构33个,其中:机关股、室、中心18个,基层中队15个。管辖公路里程1564.2公里。其中:307国道45.2公里,248省道96.7公里,340省道4.5公里,农村公路1383.8公里(县道246.6公里,乡道343.4公里,村道793.8公里),城区道路34公里。共管辖机动车94598辆。其中:大中型车8316辆,小型车55772辆,摩托车26505辆,低速载货车2158辆、挂车1847辆(不包括在柳林境内营运悬挂外地牌照的机动车辆)。共管辖机动车驾驶人62655人。其中:大中型机动车驾驶人14105人,小型汽车驾驶人43335人,三小车辆驾驶人5215人。 二、交通安全形势分析 (一)交通安全形势稳中有险。2018年度,立案受理交通事故684起。其中:死亡事故37起,伤人事故129起,财损事故518起,造成37人死亡,189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1394400元。与2017年同期相比,死亡事故下降17.8%,伤人事故上升37.2%,财损事故上升25.1%,经济损失上升49.9%。全年未发生一起死亡3人以上的交通事故。 2019年1至4月份,立案受理交通事故181起。其中:死亡事故12起,死亡15人(包括路外事故1起死亡3人),伤人事故37起,受伤51人,财损事故130起,直接经济损失442800元。与2018年同期相比,死亡事故上升71.9%,伤人事故上升54.2%,财损事故下降105%。交通事故四项指数中,主要的两项同比大幅度上升,除统计上报的实际情况外,也说明我们当前的交通安全形势依然严峻。 (二)交通安全隐患较为突出。2019年1至4月份共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75793起。其中:无证、酒驾、醉驾、超员、超速、涉牌涉证等重点交通违法行为68724起,其他交通违法行为7069起。平均每天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631起,这说明当前交通违法行为发生率仍处于一个高发状态。 三、当前交通安全管理中存在的主要矛盾与应对措施 (一)道路超负荷运输导致的交通压力日益突显。我县境内有两条主干线公路,承载着主要运输任务。307国道,设计日流量2000辆,实际日流量达10000辆以上;248省道,设计日流量1600辆,实际日流量达到8000辆以上,交通压力大,交通事故频发,2018年国省道发生的交通事故起数占事故总量的54.6 %,而国省道公路里程仅占辖区公路总里程的9.4%。 针对国省道机动车辆超速、超载、占道通行,大中型货运车辆不靠右通行等实际情况,我队在国省道增设安全警示及大货车靠右通行管制标牌70余块。在进一步加大路面巡逻管控的基础上,大力推进智能化动态、静态管控,依托智能卡口功能,加强国省道流量监测、动态监控、交通管制、违法抓拍、重点车辆跟踪监管、缉查布控等管理措施。目前,国省道已经建成卡口8套,在建3套,规划后期再建5套;建成固定测速5处,移动测速6处。同时,进城的五个路口,全部实现智能化管控。下一步计划在国省道两条路上再建10处智能卡口,实现24小时对国省道重点路段交通安全监管。 (二)城区公共停车位需求量大,与现有的停车条件有限形成的矛盾比较突显 据统计,每天在城区运行的小型汽车约15000余辆,根据2017年2月1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城市停车规划规范》公告的标准要求,我县城区公共停车位至少需要2826个。2018年12月前,城区现有停车位只有421个,停车位缺口有2405个。 今年1月份以来,按照县委、县政府打造示范路、严管街的要求,我队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提出了城区停车位规划方案。一是通过在现有街道挖掘潜力,新增停车位455个;二是通过和有关部门协调,开通了县人民医院东侧门口的行车通道,增加待行停车位20个;三是对银凯商厦楼前的停车空间进行了整治,铲除商家围占人行道现象,规划了摩托车、电动车停车位270平米,可停放摩托车、电瓶车300余辆,规划了机动车停车位20余个;四是建议城建部门将县政府门口对面清河公园闲置空间改造为城市停车场,经初步论证,该停车场可施划停车位150个。目前,城区已经划定的停车位有916个,加上需要协调开放的150个,共1066个,仅占停车位需求的37.72%,与2826个停车位仍有非常大的差距,城区停车位供需矛盾仍然突出。为维护城区交通秩序,我队始终坚持问题导向,实行全天候动态管理,将城区交通安全管理延伸至八小时以外。由于城区人口比较集中,机动车保有量较大,机动车乱停乱放造成的拥堵现象成为城市交通管理老大难问题.我们在城区每天晚上都有勤务安排。4月份,在城区道路安装了违停抓拍系统32套,9套闯禁行抓拍系统,加大对违法停车及闯禁行现象的整治力度,有效提升了智能化管理效果。 (三)摩托车群体大,安全防护意识差,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据统计,目前全县注册登记的摩托车有26505辆,其中城区约有15000辆,其实际拥有量远大于这个数据。从2019年1至4月份发生的12起致人死亡的交通事故看,摩托车事故占8起,占死亡事故起数的66.7%,特别是不戴安全头盔是导致死亡事故高发的重要因素。从摩托车上户办证情况看,当前摩托车注册登记数量远大于摩托车驾驶证的基数,说明摩托车无证驾驶的违法现象比较明显。 针对以上情况,我队根据县委安排部署,从今年4月8日起至10月8日,开展为期6个月的驾驶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违法行为专项整治,重点整治无牌摩托车上路,无证驾驶摩托车,驾驶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通过一个月的大力整治,在全县形成了巨大震慑,共查处驾驶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3910起,劝阻8000余人,写出保证书10000余份,注册登记197辆,摩托车办证332人。深入23个中小学校,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通过“小手拉大手”活动,发动学生家长带头遵守交通法规,推进这项工作常态化、持久化开展。目前,城区驾驶摩托车戴安全头盔的达到了70%以上,农村驾驶摩托车戴安全头盔的达到了60%以上,企业职工上下班驾驶摩托车戴安全头盔的达到了95%;取得了专项整治阶段性效果。 (四)市民的城市生活需求与城区落后的交通条件之间的矛盾日益突显。307国道横穿柳林县城东西,全长6.3公里,也是城区主要街道。由于城区车流、人流量大,交叉路口多,交通条件差,经常造成交通堵塞,给市民出行带来诸多不便,社会反响较大。今年1月份以来,我队经过深入调研,反复论证,施划标线13000余平米,增设隔离护栏6800米,设置各种标志、标牌402块,弹力柱200根,红蓝爆闪提示灯8套,完成县委门口、鑫飞门口2套大型电子屏安装调试。清理了南坪东中西街市场,打通了南坪东中西街,开辟了城区东西走向第三条通道,有效缓解了城区通行压力,优化了通行条件。贺昌大街和307国道城区段新增隔离护栏后,由于对部分路口进行了隔离封闭,给市民横过街道带来了诸多不便。因此,我们建议城建部门在清河路与贺昌街主要路口修建过街天桥,为市民过街出行提供便利条件,缓解城区贺昌大街、307国道清河路交通压力,改善城区通行条件,切实解决市民出行难、车辆通行难的问题。 (五)农村道路线长面广与相对薄弱的管理能力形成的矛盾日益突显。我县目前共有公路里程1564.2公里。其中农村道路1383.8公里,占全县公路总里程的88.47%,交通事故起数占事故总起数的20.3%,交通事故的实发数仍然较高,交通管理任务十分艰巨。为了认真汲取今年正月初三发生的路外较大事故教训,切实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我队将通过进一步开展农村道路安全隐患排查和农村道路交通秩序专项整治,落实农村“两站两员”工作机制等管理措施,切实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农村道路交通事故。同时,建议县人大督促财政及各乡镇,保证“两站两员”经费足额到位,确保“两站两员”正常开展工作。 (六)群众交通安全意识较差与日益复杂的交通环境不相适应。由于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开展范围不广力度不够,群众交通法规和交通安全意识淡薄的现状已不适应当前日益复杂的交通安全形势。行人闯红灯、机动车闯信号、驾车不系安全带等违法现象存在。第一季度,我队警告行人闯红灯165例,处罚机动车闯信号710例,查处驾车不系安全带637例。今后工作中,要进一步加大交通安全宣传工作力度,认真落实“五进”宣传、专项宣传、主题宣传、阵地宣传、媒体宣传、执法现场宣传等一系列宣传措施,在电视台设立宣传教育专栏,形成交通安全宣传工作的长效机制,提高全民交通法制和安全意识,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 四、大力推进“示范街道”“示范公路”的创建力度 根据省市公安交警部门创建“示范街”“示范公路”工作要求,我队将城区清河路、贺昌街列为“示范街”进行打造,从而带动城区交通环境整体向好发展;将运煤大通道“聚鸦线”列为“示范公路”进行创建,年内实现智能监控全覆盖,实现对超速行驶、占道行驶、假牌套牌、违法停车等货运车重点违法行为全天侯智能监控和电子抓拍,推进全县国省道交通安全管理效果,实现“降事故、保安全、保畅通”的工作目标。 五、大力推进队伍规范化建设 (一)进一步提升公安交警队伍素质,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要结合今年开展的“改革创新、奋发有为”大讨论,紧紧围绕县委“党建统领、五转一新”的工作思路,始终把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警抓在手上,切实解决队伍中存在的素质不高、执法不严问题,要进一步强化政治和业务培训,不断提高民警、辅警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规范民警、辅警执勤执法行为,坚持理性、平和、文明、规范的执法理念,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高度统一,全面推进队伍正规化和执法规范化建设。 (二)进一步落实从优待警政策,解决辅警后顾之忧。目前,我队共有辅警237人,经过多年的培训锻炼,已经成为我队一支不可忽缺的力量。这些同志工作时间长任务重,但待遇低、无保障,极大地影响了他们的工作热情。为了切实加强对辅警的管理,2012年8月16日,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吕梁市公安交通协管员管理办法》,对交通协管员(辅警)的待遇保障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市、县两级政府要将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工作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给予足额保障。交通协管员(辅警)工资、社会保险由同级财政负担。工资标准按照当地最低工资保障标准的1.5倍执行,社会保险按国家规定足额缴纳”。但在执行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 ,我队辅警的工资待遇、社会保险未能按照市政府的文件要求兑现。2012年市政府文件下发以来,我队只在2015年调整过一次工资,在2016年、2017年全省最低工资保障标准调整后,再未进行调整。在“五险一金”方面,除人身意外伤害险以外,其他“四险一金”也均未落实。这些辅警长年工作在公安交通管理一线,风里来,雨里去,顶严寒,抗酷暑,为我们交通管理工作做出了积极的贡献。因此,请求县人大及各位委员关注辅警待遇问题,为交通管理工作提供有力保障,切实解决这些同志的工资待遇和“四险一金”问题。 总之,虽然我们做了不少工作,也取得了一点成绩,但是离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和广大人民群众的要求还有很大差距。今后我们将立足新时代,担当新使命,以开局就是决战,起步就是冲刺的决心和勇气,改革创新,奋发有为,力争2019年在全市交通管理工作中名列前茅,为建设开放、繁荣、绿色、文明、幸福的新柳林做出更大贡献,向全县人民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 以上报告不妥之处,请各位领导批评指正! 谢谢大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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