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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林县农村经济服务中心关于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情况的报告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9/5/13
 
    

关于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情况的

报    告

 

柳林县农村经济服务中心主任  刘云云

 

(2019年5月10日)

 

尊敬的赵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会议安排,现就我县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情况作如下报告,请予审议。

一、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进展情况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是农经部门继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后又一项农村深改的重要任务,是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抓手,是国家探索村集体所有制有效实现形式,创新农村集体经济运行机制,保护农民集体资产权益的一项十分重要的基础性工作。农经中心在县委、政府的坚强领导和省、市农经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全体党员干部团结一致、奋力拼搏、勤勉工作、真抓实干,全县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截止目前,全县15个乡镇580个自然村,已有574个基本完成了清产核资和成员身份界定工作。共清理资金总额165540万元,核实资产总额127053万元;调查总人数280271人、界定成员数250209人,两项工作完成率均达到99%以上。

二、主要做法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分清产核资、成员身份界定、股权配置、生产合作经营、收益分红五个阶段,用四年时间完成。总体要求:2019年3月底完成清产核资、成员身份确认工作;2019年底建立新的集体经济组织,对清产核资进行验收;2021年底前全面完成产权制度改革任务。

1、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实施方案。开展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以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20183月,成立了以县委书记、政府县长任组长,分管副书记、副县长为副组长,县委办、政府办、农业农村局、农经中心等17个部门一把手和各乡镇书记、乡镇长为成员的产权制度改革领导组。各乡镇、村组都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形成了县、乡、村三级组长主抓、层层传导压力的良好局面。县领导组先后制定出台了《柳林县全面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柳林县全面开展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的通知》和《柳林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界定指导意见》等,为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政策依据

2、广泛宣传发动,强化学习培训。统一印制了宣传手册3万余份,清产核资办法5000余册,县、乡农经人员进村入户宣传,同时采用宣传车流动宣传的办法,在城区街道和各乡镇集贸市场等人口密集的地方,循环宣传,多层次、全方位宣传改革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让农民知晓“为什么改、改什么、改了有什么好处“自己手中的权证有什么用,如何用”,确保改革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充分调动其参与改革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在大力宣传发动的同时,农经中心多次邀请省、市专家讲解产权制度改革的政策理论,先后组织开展推进会5次、培训会7次,同时派遣业务骨干赴各乡镇培训,乡镇自行组织对所辖村组轮番培训,累计培训人数达14220余人次。培训内容包括: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清产核资、成员身份界定的有关法规政策、具体流程、方案制、报表报送和系统录入等。通过培训,乡村两级干部及具体操作人员,全面掌握了改革内容和环节要点。

3、严格操作程序,科学规范指导。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涉及千家万户的根本利益。在推进过程中,我们对每个环节、每个步骤,严而又严,慎而又慎,细而又细,领导组办公室经过反复研究、多次讨论,参照全国各地的改革资料,明确统一了我县整个工作过程的5个环节10个步骤59种所需资料,要求各乡镇、村组严格按照流程,规范操作。所有工作环节形成的每一个方案、每一张报表、每一件实物资产、每一户确认签字、每一个公示等都要留有影像资料,最终实现“专案专档整理、专人专柜保管”。比如在成员身份界定阶段,所有信息资料,必须进户经群众本人认可、签字,方能确认其资格身份,确认结果必须进行公示。

4、全面督促检查,启动问责机制。县改革领导组抽调农经中心业务骨干,分两个督查组,每周一次对所包乡镇的所辖村组进行督促检查,在督查过程中,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指导纠正,并将督查情况按乡镇每周汇总,一条龙排队,及时在县政府重点工作群和产权制度改革工作群中进行通报,同时对排在后三位的乡镇完成情况及原因分析,书面报告给县领导组主要领导。3月初,按照县委赵书记批示,县委督查室会同农经中心,对全县改革工作情况,进行了全面的专项督查,并对完成情况较差的6个乡镇主要领导进行了约谈,极大地推动了全县产权制度改革的进程。

三、亮点及成效

部分乡镇、村组积极探索,先行先试,亮点突出,并初见成效。孟门镇结合实际,对清产核资、成员身份界定,形成了一套科学规范的操作流程和详细具体的工作清单,得到了市改革领导组的充分肯定,在全市农经系统进行了广泛推广;高家沟乡白家塔村,在搞清产核资、成员身份界定的同时,积极开展股份合作制建设,成立柳林县萌兴红枣系列专业合作社,由村委主任白俊年牵头,全体村民入股,注册资金200万元,合作社运用“产权改革+精准扶贫”模式,将全村156户2063亩撂荒入股合作社统一生产经营,建成了11000平方米食用菌基地、270亩果园、100亩红枣精品示范园基地、500亩红枣林、300亩核桃林提质增效工程等,全部项目建成实施后,预计村民(股民每年至少可获得5000多元的收益分红;穆村镇一村委以点带面示范先行,将原村办企业——暖气片厂、铁厂、砖厂占用集体的30余亩土地,全部收归村集体经营,由集体组织修建了15层商贸大楼一幢、三层农贸市场一处,为村集体经济持续发展、村民(股民)分红奠定了坚实的基础。除此之外,石西乡刘家垣村、成家庄镇赤木洼村、柳林镇庙湾村都提出了很好的设想。

四、目前存在问题

1、思想认识不够到位。在推进产权制度改革过程中,个别乡村干部对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存在等待观望思想,认为没有集体资产、目前没有集体经营性收入,就可以不搞改革,可以马虎过关。面对清产核资内容的复杂性和成员身份界定的难度望而却步,严重影响了我县的整体完成进度。

2、清产核资不够彻底。在清产核资当中,有的村组因历史原因,债权债务遗留问题复杂,导致工作困难重重,推进十分艰难;有的村组清产核资只局限于填报账面内容,没有将村集体资产应清尽清。

3、成员界定不够细化。关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认定,上面没有明确的政策法规依据,有的村组方案照抄照搬,或界定办法非常粗糙笼统,没有结合实际,召开相关会议,按程序详细制定,导致许多工作要重新返工;有的村组实行的成员资格界定与规定不符,必将影响后期工作的顺利推进。

五、下一步工作思路

1、认真组织“回头看”。要认真组织各乡镇对土地确权成果,特别是集体农用地、四荒地的权属情况,以及清产核资和成员身份界定情况,进行全面详细的“回头看”,及时纠错改错,消除矛盾隐患,为下一步顺利推进产权制度改革打好基础。

2、加快推进试点改革。完成清产核资和成员身份界定的基础上,要在各乡镇选择“三资”管理基础较好,有集体经营性资产、有发展前景的村组,分类开展村集体经济合作社试点和农村集体资产股份制改革试点,为搞活农村集体资产、资源开发,发展集体股份制经营积累经验,推动“三变”改革试点任务的顺利完成。

3、强化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建设。在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同时,要完善县、乡两级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中心的建设,下一步将农村承包地经营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房屋产权、集体经济股权和其他依法可交易的农村产权,全部纳入交易平台,管好用好集体“三资”,确保集体资产保值增值,以增加农民的财产性收入。

4、提高人员素质,确保改革工作质量。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重头戏”是下一步股权配置、股份量化、村集体经济合作社的成立等环节。新形势面对新工作,新工作需要新思路,我们要组织相关人员,特别是农村主干外出实地学习考察,借鉴先进经验,因地制宜,探索符合当地改革发展的新途径。

借此机会,我就农经其他重点工作向各位领导简单汇报一下:

1、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基本完成。按照上级部门的总体要求,我县于2015年全面铺开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至目前基本完成。全县257个行政村580个发包方,除6个全部退耕还林,6个因客观原因无法开展确权,纳入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外,其余568个发包方全面完成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共完善土地承包合同43673份,确认家庭承包耕地241060块551738.1亩,调查机动地73356亩,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薄43673份。

2、土地流转规范有序。积极指导各乡镇充分依托乡农经站和土地流转中心阵地,配全人员、配置设施,规范开展土地流转业务,激活农村“沉睡的资本”,加快土地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集中,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截止目前,全县统一发放流转合同7万余份,共流转土地面积67619亩,涉及农户4295户。农村土地的有序流转,极大地推动了全县农业经营主体的规模化生产进程。

3、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健康运行。坚持村财乡管制度,完善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规范化、制度化、信息化建设。做到定期审计、账簿公开、管理统一,深化了对村级财务的事前、事中和事后监督。2016年被农业部评为“全国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示范县”。

4、新型经营主体蓬勃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山西省农业厅关于认定家庭农场的暂行意见》,始终坚持依法行政,把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作为创新农村工作机制,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载体,全县累计发展农民合作社763家,家庭农场136实现了257个行政村覆盖对规模大、效益好、辐射强的经营主体给予重点培育,共培育国家级示范社5家、省级19、市级25、县级75家;市级示范家庭农场10县级24家。  

5、农民减负政策严格落实。加强农民负担监管,认真执行《山西省农民负担监督管理条例》,全面掌握农户经济收入、负担状况,规范“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严把筹资筹劳审批程序,严格筹资筹劳标准。近年来,联合财政对全县257个行政村的600多个项目进行了奖补,有效减轻了农村集体和农民负担,促进了农村公益事业的健康发展。

农经工作任重道远,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才刚刚起步,农经中心全体干部将按照县委“党建统领、五转一新”的工作思路,一如既往、攻坚克难,为推动全县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盘活农村集体资产、拓宽农民增收渠道、实现农村“三变”改革,为全面建设开放、繁荣、绿色、文明、幸福的新柳林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以优异的成绩迎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

以上报告,不足之处请各位批评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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