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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期 市人大调研组一行对我县《关于加强吕梁山区生态保护和修复促进高质量发展的决定》和《乡村振兴促进法》落实情况进行调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2/1/8
 
    

9月23日,由市人大常委会农工委副主任刘东海带队的市人大调研组一行,对我县《关于加强吕梁山区生态保护和修复促进高质量发展的决定》和《乡村振兴促进法》落实情况进行。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刘建国,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琴,政府副县长李海斌等陪同调研。

调研组一行先后深入军渡干石山绿化示范点、柳林县红灵芝鲜枣开发专业合作社、高家沟乡白塔村农业园区进行实地察看,并听取了相关部门负责人的工作汇报,详细了解生态修复进展成效和现代农业产业化发展等情况。调研组对我县生态保护和修复促进高质量发展工作予以充分肯定,并指出优化生态发展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关键之举,要将生态保护与乡村振兴紧密结合起来,要高标准高质量持续扩大造林绿化成果,构筑绿色生态产业体系,改善生态环境质量 ,更好实现增绿增收双赢目标。

调研组强调,加强吕梁山区生态保护和修复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实践,是实施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战略重要举措,要树立生态优先的理念,在传统产业基础上,立足自身优势,坚持绿色发展,大力实施山、水、林、田、草综合治理,科学规划,因地制宜, 多措并举,扎实推进生态治理修复,积极打造吕梁山区生态产业带,把生态优势转为经济优势,把治理成效转化为社会综合效益,让林业生态保护修复同乡村振兴深度融合,真正走出一条富有特色的高质量发展的新路子。

调研组还强调,要持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培育新型农业经济主体,要从产业入手,立足特色产业,做强产业支撑 让产业稳得住,可持续。县人大要充分发挥在实施《乡村振兴促进法》中的职能作用,依法实施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 持续开展学习宣传贯彻活动,营造依法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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