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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情况的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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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2/8/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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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8月10日在柳林县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上县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委主任 王海明 尊敬的刘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为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以下简称《食品安全法》)在我县的贯彻实施,增强全县食品安全意识,推进县政府及其职能部门依法行政,按照人大常委会工作计划安排,由人大教科文卫工委牵头,邀请部分人大常委会委员,市、县人大代表,在全县范围内对《食品安全法》贯彻实施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检查组深入部分食品生产企业、超市、蔬菜批发市场、屠宰场等重点场所进行检查,通过现场检查、查阅资料、听取汇报圆满完成了此次执法检查任务。县政府及有关部门高度重视《食品安全法》的贯彻落实,在《食品安全法》宣传教育、执法监管、制度建设、责任落实、风险监测和综合治理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食品安全法》得到较好实施。现将本次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成效 县政府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建立了“政府负责、部门监管、各方联动”的工作机制,部门各司其职,对食品生产经营各环节无缝监管,较好地维护了全县食品安全的生产经营秩序,预防了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一)大力普及食品安全法规知识,营造良好宣传氛围。食安办邀请全省食品安全专家、晋中市食安办胡全通科长对全县食品生产企业、学校食堂、职工食堂、大型超市、农贸市场等300余家单位负责人,分批开展了“对标一流找差距,再掀创建新高潮”的食品安全法规知识培训,进一步推动食品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借助第三方平台专业优势,通过线上对监管人员、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管理人员、食品从业人员进行培训,促进持证上岗、规范生产经营,目前已培训监管人员80余人,食品从业人员2000余人。高度重视《食品安全法》的学习宣传工作,在中国市场监管报、山西日报等国家级、省级媒体发布多条工作信息;结合“食品安全宣传周”开展宣传教育,发放宣传手册5000册、宣传海报4000张、宣传手提袋2000个,围裙2000个,接受现场提问和咨询3000余人次,发放宣传资料14000余份,利用新闻媒体、抖音等多媒体进行宣传。组织开展食品安全“进校园”、“进企业”、“进商超”、“进社区”、“进乡村”活动20余次,提升了广大市民的食品安全意识。 (二)组织领导体系比较健全,食品安全监管机制运转正常。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多次召开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推进会,细化职责,分解任务,确保每项工作落到实处。目前已成功申报创建,等待验收。疫情期间成立工作专班,出台《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各级职责分工。结合疫情发展形势和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实际情况,召开会议共计20余次,进一步压紧压实食品安全监管中的疫情防控责任。二是加强协调配合。定期召开食品安全监管主要部门例会,加强部门之间沟通联系,健全统一调度、合作有力的工作机制;强化部门协作、联合执法,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形成了政府负总责、各部门各司其职、全社会参与的运行机制。三是加强督导检查。围绕食品安全监管职责和任务标准要求,各监管部门不定期、不定时明查与暗访、抽查与全面检查相结合等方式,加大督查力度,全程跟踪问效,定期通报进度,确保食品安全各项法规制度落到实处、收到实效。 (三)规章制度较为完善,食品安全监督工作机制基本建立。建立权责明确的责任机制。食品安全实行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承担监督责任,企业承担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机制。一是健全监管有力的防范机制。进一步明确了行政审批局、市场监管局、卫健体局、农业农村局、教科局、公安局、工信局等28个责任部门工作职责。各职能部门规范行政许可管理、从严核查把关、强化日常监管、坚持实地勘验,食品安全监管做到监管有力,防范有序。二是严格食品生产经营从业制度。县市场监管局把食品生产经营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两项制度作为引导经营者自律,明确第一责任人意识的重要抓手,对食品生产企业及食品小作坊严格准入把关,每年均与食品生产企业签订承诺书,明确企业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各成员单位根据部门职责出台了相关管理制度,从严落实了经营主体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 (四)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有效解决重点难点问题。一是食安办牵头积极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重点就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食品“三小”综合治理、农产品质量安全、食品生产加工流通、预防和制止餐饮浪费、牲畜屠宰、保健食品经营等方面进行了集中整治和专项整治。2021年7月到2022年7月共出动执法人员25238人次,检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4300余户次,约谈49家,没收违法经营的食品和添加剂26.5公斤,立案查处173起,罚款38.8万元。二是开展“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餐饮浪费”专项整治活动,共出动执法人员1850人次,根据疫情防控需要,要求各餐饮单位开展“光盘行动”。三是开展农村地区及城乡结合部、校园周边、旅游景区等重点区域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以“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食品小经营店”、“食品小摊贩”为重点对象,全面摸底排查,整治整改。共出动执法人员2850人次,检查“三小”单位956户次。四是开展辖区内保健品聚集营销专项整治,以酒店、宾馆、会所、活动中心为重点区域,对保健食品经营者全面摸排,登记建档,重点整治保健食品虚假广告宣传、违规直销、标价不实、标签标识不规范等突出问题,共出动执法人员254人次,检查保健食品经营单位77家次。 二、存在的问题 (一)农贸市场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蔬菜批发市场内地形有限,同时还有居民住户,青龙购物广场、人民市场除了食品经营户外,还有其他行业门店,无法达到真正意义上的统一管理。 (二)“三小”行业安全隐患较多。全县共有小作坊、小经营店、小摊贩500余户,无集中统一的生产经营场所,设施设备简陋、环境卫生差,从业人员安全意识不高,管理粗放,风险隐患较多。 (三)农村地区问题食品泛滥。农村地区地域广大,人口分散,监管力量薄弱,“三无”食品和假冒伪劣食品时有发生。 (四)农村集体聚餐安全风险依然存在。农村集体聚餐事主食品安全意识不高,不配合备案等事宜,聚餐场所设施设备不全,卫生状况堪忧;流动餐桌较多,消毒设施设备未配备,从业人员无健康证、未经培训上岗,食品安全意识淡薄,监管难度较大,风险隐患较大。 (五)职能部门间协调配合需进一步加强。市场监管、农业农村、教科、卫健、住建、工信、公安等食品安全监管职能部门之间未能形成监管合力。 (六)屠宰检疫工作相对滞后。我县现有屠宰场场地较小,整体布局相对落后,环境卫生较差,设施设备老化,检疫技术手段较落后,无法实现对动物疫病的有效预防和控制。 (七)白酒生产存在隐患。白酒生产设施设备简单,生产过程控制不严,环境卫生较差,生产工艺粗放,产品检验能力差,白酒生产小作坊隐匿生产。 三、几点意见 (一)构筑有力的舆论监督平台,拓展社会监督途径。一是大力发挥新闻媒体监督作用,建立健全规范的查出公示制度,通过固定时间、固定栏目宣传食品安全知识,发布食品安全的相关信息,提高民众的知晓度,提高消费者对食品安全风险的科学认知水平。二是畅通消费者食品安全投诉渠道,建立食品安全有奖举报制度,明确奖励举报范围和举报受理部门,完善对举报人的保护措施,激发民众的参与度,调动一切社会力量参与打击食品安全违法行为。 (二)加大食品安全监管力度,解决食品安全重点、热点问题。一是职能部门要认真履行食品安全的监督管理职责,加大违法处罚力度。二是尤其重视各类学校、医院、建筑工地等单位食堂的食品安全,杜绝食物中毒等饮食安全问题的发生。加大对批发市场、饮食摊点、中小型餐馆、小作坊和边远乡村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个体食品加工点的排查监管力度。三是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农村集体聚餐、死猪死羊收购、“三无食品”、过期食品和地沟油等食品安全问题,继续加大专项整治力度,采取强有力措施,加大检查频次和处罚力度。四是开展常态化的农产品礼盒、餐具和食品包装材料等环节监管与专项整治,确保广大群众的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 (三)建设标准化农集贸市场,提供科学规范的经营场所。合理规划建设专门的农贸市场、水果市场、集贸市场等,逐步引导小作坊、小餐饮集中入市生产经营。 (四)完善协调机制,有效发挥食品安全监管的合力。一是县食安办要充分发挥综合协调职能,健全协调机制,切实加强对全县食品安全工作的综合协调和统筹指导,有效落实政府统一领导、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食品安全工作职责。二是进一步健全食品生产、加工、流通、餐饮消费等环节的食品安全监管机制,延伸食品安全监管触角,不断完善县、乡(镇)、村三级食品安全监管体系。三是科学规划部门职责,细化监管环节,切实解决食品安全监管中存在的职能交叉、重复执法、监管缺位等问题,确保实现食品安全监管无缝衔接,消除执法检查的盲区和空白点。 (五)构建长效管理机制,加大食品安全整治力度。一是要进一步加强各领域专项整治,坚持重点整治与经常性治理相结合、事前防范与事后处理相结合,确保专项整治的效果。二是在食品生产加工环节,严格食品生产许可制度,取缔无生产许可证、无营业执照的非法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对有证照的企业要督促它们严格执行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查验制度,出厂检验记录制度,可追溯制度和召回制度。严厉打击生产加工假冒伪劣食品、使用非食品原料和回收食品再生产加工的行为。三是在食品流通环节,严格食品流通许可制度,完善食品市场主体准入机制、完善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制度,加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日常监督,监督食品经营者依法落实食品进货查验和登记制度。四是在餐饮消费环节,要严格餐饮卫生许可制度,查处餐饮单位无证经营行为。加强对学校、医院、建筑工地食堂和农家宴、小餐饮店的监管。加大对熟食卤味、盒饭、冷菜等高风险食品以及餐具清洗消毒等重点环节的监督检查力度。督促餐饮单位建立食品原料采购索证索票制度,对重点原料品种开展专项抽查,坚决打击违法行为,维护良好有序的餐饮经营秩序,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的健康安全。五是畜禽屠宰检疫环节,加强规范性和科学性,相关部门结合当前动物检疫工作的流程、要求、标准,综合考虑日屠宰动物数量,优化屠宰场布局,分隔出待宰间、屠宰间、晾肉间、检疫员室、办公区、生活区,各个区域之间必须保持独立。适当扩大屠宰场检疫区域,合理设置检查区域、隔离区域、安全区域、无害化处理区域等。 (六)建议政府投资兴建高标准、现代化屠宰场。引进各种自动化、智能化检测设备、同步检疫设备、医用综合工作台、无害化排放技术等,相关职能部门充分发挥监督、检查职能,明确分工和职责,提高工作人员检疫技术操作水平,强化工作人员、操作工人技术培训,加大对屠宰场生产环节和上市肉品的监督查处力度,保证禽畜产品的质量安全,为柳林人民提供安全放心的肉类食品。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涉及到每一个公民,食品从生产到餐桌,经过多个环节,实现有效的全程监管和各环节无缝衔接,是一项复杂的工程。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执法检查中的每一个问题,要认真研究人大执法检查与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分类建立台账,逐一进行整改。县人大对本次执法活动中发现问题的整改将跟踪监督,年终进行满意度测评,通过各项整改整治措施的有效有力落实,不断提高食品安全执法监管水平,坚决确保全县食品安全形势平稳运行,为我县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筑牢食品安全屏障,喜迎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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