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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林县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关于柳林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工作报告的决议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3/5/16
 
    

(2023年4月27日柳林县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四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

柳林县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刘建国所作的《柳林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3年工作总体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中共柳林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调研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县委九届九次全会暨县委经济工作会议的决策部署,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坚定扛起以法治方式服务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历史责任,团结奋斗,忠诚履职,踔厉奋发,勇毅前行,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柳林篇章贡献人大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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