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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林县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关于柳林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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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3/5/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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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4月27日柳林县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四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 柳林县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县人民法院院长武小明同志所作的《柳林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了柳林县人民法院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3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柳林县人民法院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按照县委九届九次全会暨县委经济工作会议部署和本次会议要求,坚持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坚持实事求是、稳中求进、守正创新,加快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以更高标准、更强担当、更实举措,全力服务和保障我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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