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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志锋供职报告

 
 
    

——2025年5月29日在柳林县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上

尊敬的薛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叫李志锋,男,汉族,山西汾阳人,1980年2月生,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2005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05年9月参加工作,先后任吕梁市纪委副科级纪律检查员、干部室副主任、组织部副部长、第九纪检监察室副主任、第三审查调查室副主任、第三监督检查室主任,2025年4月任柳林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

非常感谢提名我为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代理主任,这既是对我的信任和培养,也是对我的鼓励和鞭策。我深感责任重大,使命光荣。今后我必将恪尽职守、忠诚履职、严以律己、廉洁奉公,努力做到:

一、坚定政治立场,筑牢对党绝对忠诚。我将坚持把对党忠诚作为立身之本、为政之基,把党的领导贯穿于纪检监察全过程、各方面。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断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切实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二、强化履职尽责,积极主动担当作为。充分发挥好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聚焦党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决策部署,特别要聚焦县委“15件大事要事”等重点工作落实情况强化监督,推动各项工作落地落实,使监察监督与全县中心工作形成互促共进的良好局面。

三、深化集中整治,始终坚持执法为民。集中整治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点题、党中央决策部署的重大政治任务。我将坚持把集中整治作为各项工作的切入点和着力点,紧盯群众反映强烈、信访矛盾集中的突出问题,既从严查处问题、释放震慑效应,又坚持系统施治,深化以案促改促治,推动职能部门在完善制度、堵塞漏洞的同时,切实办成一批群众可感可及的好事实事。

四、严格自我约束,永葆清廉政治本色。我将坚持严以律己、严格自我约束,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反对“四风”,严格执行公务用车、办公用房、公务接待等规定,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坚决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决不搞特殊化,将廉洁自律贯穿到工作生活中,始终做到自身正、自身净、自身硬。

薛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以上是我对岗位的认识和态度。我一定虚心接受人大监督审议,继续立足岗位,恪尽职守,勤勉工作,为柳林高质量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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