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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纪要

 
作者:admin    文章来源:柳林人大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1/12/27
 
    

 

 

柳林县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

纪    要

    2011年12月20日,县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在人大常委会会议室召开,县人大常委会全体组成人员(毛志明、高宝英、陈鸿志、高候拼因事请假)出席了会议,政府副县长程兴厚、贾殿林,法院常务副院长刘金柱、检察院检察长史晋斌,卫生局、林业局、交通局、司法局等局局长,各乡镇人大主席(或副主席)、部分市人大代表、检察院提请拟任人员及新闻单位列席了会议。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保兰主持了会议。会议议程有六项:

    一、听取和审议柳林县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情况的报告。会议听取了县卫生局局长刘哲平受县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柳林县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报告实事求是地反映了我县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目标、思路及模式、运行机制和所取得的成效。建议县政府:坚持医改工作中正确的舆论导向,进一步加大医改政策的宣传力度,推动医改工作顺利进行,从实际出发,解决实际问题,真正使医改达到“人民群众得实惠、医务人员受鼓舞、医疗机构添活力”的目标;加快医疗保障体系建设,推进全县公立医院管理体制改革,推进医改中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确保医改政策落实到位。

    二、听取和审议柳林县造林绿化工作情况的报告。会议听取了县林业局局长杜海旺受县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柳林县造林绿化工作情况的报告》,会议在肯定林业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的基础上,指出:生态覆盖率和技术服务水平仍然较低,森林资源管护形势依然严峻等问题。建议县政府及林业部门在今后的工作中,要突破重点,通过建立示范片、示范点,充分发挥其引导和带动作用,督促各乡镇把造林绿化工作落实到位;要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指导作用,在原有优惠政策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奖励等各项工作机制,切实提升各乡镇造林绿化工作的积极性;要管造结合,在新造林的基础上,对前几年退耕还林已形成的大面积片区绿化工程,要进行道路修复养护,安排专人管护,从而加强管护力度;要加强对个别任务完成不理想乡镇的考核督查,推动全县造林绿化工作的深入开展。

    三、听取和审议柳林县街巷硬化工作情况的报告。会议听取了交通局局长杜根柱受县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柳林县街巷硬化工作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今年我县农村街巷硬化工作得到顺利推进,走在了全市前列,建议县政府及其交通部门在今后的工作中,一要严格把好质量关、技术关,做好技术指导、工程设计及质量技术监督等各项工作;二要严格督查各乡镇做好扫尾工程施工,指导其制定道路维护养护管理办法,真正把惠民工程办好办实。

    四、审议通过了《柳林县2011——2015年依法治县工作规划》(草案)。会上,由司法局局长刘喜生宣读了《柳林县2011——2015年依法治县工作规划》(草案),并作了说明。会议认为:近年来我县扎实开展普法工作,推动了依法治县的进程。建议县人民政府在今后的工作中,严格按照人大常委会会议通过的决议要求,深化认识,紧抓重点,完善措施,务求实效,扎实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要注重实践,普治并举,不断推进管理体制创新,把依法治县的重点放在农村,延伸到矿企、村户,逐步提高全民学法、知法、守法、用法意识,最终实现和顺利完成规划制定的目标和任务。经委员们审议,举手表决,一致通过了该议案。

    五、对政府组成部门负责人2011年度书面述职报告进行满意度测评。会上,针对26位政府组成部门负责人2011年的书面述职报告,结合部门工作实际进行了满意度测评。会后,县人大将召开专门会议,对本次测评结果进行汇总,并将汇总结果书面上报县委,并全县通报。

六、人事任免

会上,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史晋斌宣读了《柳林县人民检察院关于郭瑞昌等同志任职的提请报告》,并说明了提请情况。县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委主任王有顺同志说明了对被任命人员的考察情况。委员们通过投票表决,任命:

   郭瑞昌同志为柳林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郭文宇同志为柳林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白鹏伟同志为柳林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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