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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5年度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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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5/8/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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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5年度县本级预算执行和 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柳林县审计局局长 赵海昌 尊敬的陈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2015年度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审议。 根据《审计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县审计局按照“围绕县委、县政府工作中心,监督与服务并重,促进财政规范管理,提高资金使用绩效,推动政策措施落实”的思路,对我县2015年度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2015年,虽然财政减收,但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各乡镇、各部门单位克服困难,努力工作,全县重点和民生支出得到了保障,预算执行总体情况较好。 一、2015年财政收支预算执行情况 2015年,我县财政总收入实现33.19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4.26亿元,支出21.01亿元,年末结转结余1.42亿元;政府基金收入0.52亿元,支出1.25亿元,年末累计结余1.45亿元;社会保障基金收入3.1亿元,支出2.72亿元,年末累计结余4.42亿元。与年初预算相比,财政总收入减少了21.57%,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分别增加了90.22%、36.77%,政府基金收支分别增加了420%、32.83%,社会保障基金收支分别增加了8.67%、3.59%。但与上年相比,财政总收入下降了29.49%,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分别下降了19.60%、23.60%。 财政总收入大幅下降,使我县收支矛盾更加突出,但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和基金收支因上级追加补助、县本级上年结转结余资金及从政府基金中调入资金等原因,较预算不同程度地增加,有力地保障了我县各项社会事业的正常发展。从审计情况看,我县财政收支呈现这样几个特点: (一)财政收入总量下降,结构失衡 2015年,我县财政总收入完成331923万元,较上年减少29.49%。从征收部门看:国税部门完成182216万元,地税部门完成114777万元,财政部门完成34930万元,分别较上年减少18.79%、21.08%和65.39%;从入库情况看:中央、省、市三级收入221801万元,占财政总收入的66.83%,县本级收入110159万元,占财政总收入的33.19%,较上年210159万元净减少100037万元,减率47.6%。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42641万元,较上年301786万元减少59145万元,减少19.60%。从收入结构看:1.县本级本年收入11015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比重45.4%,其中:税收收入75229万元,非税收入34930万元,分别占县本级收入的68.29%和31.71%。较上年分别减少31.14%和65.39%。税收收入中除车船税和土地增值税两个小税种较上年有所增长外,其余各税和非税收入均不同程度地下降。2.上级补助收入8304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比重34.23%。3.债务(转贷)收入866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比重3.57%;4.上年结余收入1500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比重6.18%;5.从基金中调入2577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比重10.62%。 从上述数字可以看出,我县2015年财政总收入和税收收入都存在大幅度下降,达30%左右,而且县本级收入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比重较小,不达一半,税收收入占县本级收入的比重也仅为68.29%,充分说明了我县财政收入在总量下降的同时,收入结构依然严重失衡,如这种情况得不到改变,将极大地制约我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寻求新的经济增长极和财政收入增长点迫在眉睫。 (二)保运行,保民生,重点支出得到保障 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县本级支出210122万元,较上年减少23.60%。从支出功能看:教育、社会保障和就业、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节能环保五大项共支出12022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57.21%,在可用财力明显下降的情况下,较上年110778万元净增加了944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比率提高了16.94%。特别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达39224万元,较上年增长了13.78%,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比率提高了6.13%,城乡社区事务支出达13106万元,较上年增长了59.52%,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比率提高了3.25%,使我县民生事业项目得到有力的保障。可见,财政减收,但县委、县政府保重点、保民生的力度没减。 从经济性质看:人员支出135062万元,较上年净增加53096万元,公用经费支出31432万元,较上年净增加929万元,业务运转及工程项目支出43628万元,较上年净减少118943万元,三项支出分别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64.28%,14.96%,20.76%。体现了我县财政保人员工资,保行政运行,节俭控支,量入为出的管理理念。 2015年,财政年末结转结余资金14267万元。 (三)基金收支规模较小,收支相抵略有结余 2015年,我县政府基金收入5190万元,包括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收入458万元,农业土地开发奖金收入102万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3773万元,城市基础实施配套费收入467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收入102万元,其他政府基金收入288万元。当年支出12543万元,其中:城乡社区支出4399万元,农林水支出1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万元,其他支出8131万元。当年收支结余-7353万元,加上级补助收入1863万元,上年结余收入45741万元,调出25770万元用于调剂预算后,累计结余14481万元。 社会保障基金收入当年收入30965万元,包括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金10942万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7100万元,居民医疗保险基金12423万元,生育保险基金500万元;当年支出27211万元,其中,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金支出10660万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支出4745万元,居民医疗保险基金支出11721万元,生育保险基金支出85万元;当年收支相抵结余3754万元。加上级补助收入2742万元,上年结余收入38055万元,剔除上解上级支出327万元,累计结余44224万元。 (四)欠税欠费现象较为严重 截至2015年底,柳林县地方税务局待征税款及其他收入为115029万元,其中:税款104216万元(当年37803万元,以前年度66413万元),其他收入10813万元(当年2656万元,以前年度8157万元)。待收缴滞纳金41189万元。审计局对两户企业的税费提缴情况进行了调查,发现柳林县鑫飞集团柳林煤矿有限公司未计提未申报企业所得税506万元,汇丰兴业曹家山煤矿有限公司未计提未申报企业所得税193万元,两户企业共计未计提未申报企业所得税699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2015年,我县财政能够认真贯彻《预算法》及有关财政法规,积极创收,强化管理,严控支出,努力降低行政运行成本,提高预算管理水平。在我县经济形势严峻、财政收入急剧下滑的情况下,人员工资、机关运行、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等民生事业和重大项目基本得到保障。但财政潜在的危机和困难也相当突出,仅靠本级收入甚至不能解决吃饭问题。同时财政在预算执行和管理方面也存在一些不规范的问题,应予以重视,努力改进。 二、审计中发现的问题 (一)财政部门预算编制、调整、执行中存在的问题 1、部分项目预算编制不细化、不具体 2015年,县财政柳财予[2015]134号文“其他支出”功能科目项下安排政府购置费500万元,预算编制未细化到具体的部门单位,货物购置类别和金额,政府采购项目设立笼统,造成超额采购。从政府采购中心报表反映,2015年,国家机关采购金额1177.68万元,事业单位采购金额1984.67万元,全年采购总额达3162.35万元,超额采购2662.35万元。 2、向非预算单位拨款 2015年,县财政向门球协会等民间组织和县委家属楼拨款共计75.30万元,其中:门球协会10万元,老年体育协会8.3万元,柳林秧歌协会三交分会6万元,民间剪纸协会5万元,见义勇为协会5万元,老年学会5万元,道教协会5万元,老年台球协会5万元,县委家属楼2015年供热补贴26万元。 3、向已完工重点工程的组织机构拨款 我县部分重点工程建设年度已久,有的已竣工运行,但长期不销户,不移交,财政仍给其组织机构拨款。如:给青龙大街开发建设办公室2014年拨款313万元,2015年拨款285万元;给柳林来福区开发建设领导组办公室2014年拨款10万元,2015年拨款447万元。 4、预算调整幅度较大 2015年,县财政决算报表反映年末调整预算数为224405万元,较年初预算153635万元增加70770万元,剔除上级专项转移支付和一般转移支付调增45742万元的因素外,调整预算25028万元。 5、暂存款挂账数额较大,名目繁杂 截至2015年末财政总预算账面反映暂存款1802.41万元。全部为以前年度已支出的待核销挂账资金。 6、银行账户开设较多 2015年,县财政在工行等6家金融机构开设账户18个,其中:工行2个、农行5个、建行4个、邮政储蓄银行2个、农村信用合作社柳林联社营业部4个,民生银行1个。 7、部分政府债务未及时置换 2015年,我县置换政府债务6666万元,除聚鸦线债务2600万元,县经济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债务2800万元,城建债务535万元置换之外,各乡镇731万元债务未及时置换。 针对上述问题,审计部门向财政提出了规范资金管理,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清理核实有关建设项目及其核算机构,整合银行账户等审计整改建议,同时也建议柳林县地方税务局在政策规定的期限内督促相关企业汇算清缴,结清税款。 (二)部门单位预算执行中存在的问题 1、滞留专项资金256.51万元 教体局滞留2014年度和2015年度的各项专款212.67万元,其中有2015年幼儿教师经费52万元、教育厅薄改返还款77.09万元,2014年各项专款83.58万元。贺昌中学滞留各项专款30.04万元,其中有寄宿生春季补助款2.02万元,应退未退以前年度预收学生书款28.02万元。残联滞留各项专款13.8万元,其中有残疾人家庭无障碍设施改造专款13.5万元,康复协调员培训费0.3万元。 2、虚列支出444.01万元 住建局2015年12月虚列龙城小区安置过渡费及工程款444.01万元挂入往来账户。 3、坐支收入33万元 王家沟乡政府将收到煤矿的供煤售车玉宝,煤款33万元直接列入往来账户,全部用于乡政府日常支出,形成坐支应当上缴的财政收入。 4、挤占专款176.23万元 住建局在城市维护费中列支园林人员工资57.16万元。教体局将应用于我县教育重点建设项目资金缺口的教育融资租赁项目收入用于列支留誉镇中心校教职工工资119.07万元。 5、扩大开支范围支出115.46万元 王家沟乡政府、住建局等10个单位扩大支出范围,列支非本单位应承担的费用和临时人员工资等共计115.46万元,其中: 列支非本单位应承担的费用9.68万元,包括王家沟乡政府列支刘家山派出所服装款1.08万元;金家庄乡政府列支派出所零星维修工程费1万元;联盛中学列支保安公司人员生活补助6.2万元;贺昌中学列支保安公司人员伙食补助1.4万元。 列支各种补助、临时人员工资85.96万元,包括信访局在工会经费中以现金形式发放补助1.42万元;住建局列支临时人员工资18.05万元;文广新局列支临时人员工资0.6万元;发改局列支临时人员工资4.64万元;农机中心列支临时人员工资5.74万元;薛村镇政府列支贫困家庭补助(高利贷救助款)、值班补助、临时人员工资36.63万元;王家沟乡政府列支临时人员工资18.88万元。 列支无预算、超预算费用19.82万元。教体局超预算列支招待费2.69万元。联盛中学无预算列支交通费15.87万元,并在公用经费中列支教师探亲费1.26万元。 6、多取费多付工程款2.7万元 林业局在列支2013年森林植被恢复费20.07万元中多付管理费0.8万元和工程质保金1.9万元。 7、账外核算资金6000万元 联盛中学 2013年向中国建设银行贷款6000万元,截止2015年末支出5950万元,余50万元,一直未在会计账务中反映。 8、未盘活往来长期挂账资金42.89万元 金家庄乡政府往来账户中结存以前年度扩大内需资金42万元,联盛中学结存以前年度高考奖金结余款0.89万元,多年来一直未盘活。 9、未列资产116.02万元 王家沟乡政府门球场建设工程审定投资115.32万元,未登记固定资产,未入账。 农机中心列支《中国梦美丽中国》图书款1套0.5万元,《党建百科全书》图书款1套0.2万元,合计0.7万元,未登记固定资产,未入账。 10、以不合规票据支款或财务手续不规范支款5930.75万元 薛村镇政府未经政府采购,自行购置环卫人员服装款1.31万元,无道路修复工程量明细及验收手续列支道路修复费6.3万元,无明细或明细不详列支图版、印刷、线路改造电杆、培训费等4.92万元,出票人与收款人不一致列支厨具、日杂等费用5.17万元;王家沟乡政府以不合规票据支款0.8万元,无明细支款18.31万元;金家庄乡政府以白条列支修建农技站工程预借款4万元;文广新局无明细列支搭建活动展架款、盘子调查费等3.5万元;项目办无明细列支燃油费1万元,列支铜牌、图版制作费0.68万元;农机中心无明细列支办公用品费用1.45万元,未经询价,列支农机安全知识系列科普挂图费用3.78万元;残联无会议通知、会议记录及培训具体安排等相关资料列支培训费2.97万元;林业局无经手人签字等相关记录列支打印费1.8万元,无考勤记录列支护林禁牧员工资12.6万元,所附依据不能说明项目服务时间、对象和具体项目列支造林绿化技术服务费4.8万元;柳林四中代新校区建设项目部以不合规票据支付工程款5830万元;贺昌中学明细不详及无验收手续列支零星维修费9.77万元;扶贫办明细不详列支电脑配件及耗材1.89万元;信访局明细记录不准确列支北京接访租车费5.7万元。 此次审计,共抽查审计了3个乡镇和13个县直单位,发现问题金额7225.96万元,占审计资金总额的16%,针对上述问题,我们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及相关法规和政策,审慎把握,区分无意过失与有意故犯,工作失误与失职行为,决定移送主管部门1案,对3个单位给予了警告或通报批评,处理处罚金额达5942.23万元,指明要求纠正金额1283.73万元,提出纠正意见31条,审计建议35条。 三、重大政策措施落实及专项资金审计情况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的决策和部署,审计机关从2014年以来对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跟踪审计,结合今年预算执行情况审计和专项资金审计,1-6月份,审计机关重点跟踪了扶贫、环保、经信、水利、发改等部门对重大政策措施的落实情况和扶贫专项资金及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专项资金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一)未批先建 柳林县环境保护局主管的建设项目:东辉集团西坡煤业有限公司提升产能项目和森泽煤铝有限责任公司130万吨氧化铝项目未批先建,形成原因是项目环保手续审批不完善。 (二)未经省批复调整计划 柳林县发展和改革局主管的采煤沉陷区治理搬迁任务:2015年省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领导组下达我县采煤沉陷区治理搬迁任务2013户,涉及5个乡镇9个村6015人。我县由于个别乡村安置区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供地难度大,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将2015年治理计划调整为5个乡镇12个村1713户5586人。柳林县发展和改革局上报吕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未经省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领导组批复。 (三)已开工项目建设手续不完善 采煤沉陷区整村搬迁安置项目:柳林县2015年采煤沉陷区贾家垣乡寨则上村郭家庄自然村整村搬迁安置项目,未取得施工许可证已开工建设;采煤沉陷区孟门镇柳家坡村整村搬迁安置项目,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批准书和施工许可证已开工建设;采煤沉陷区成家庄镇邓家庄村等4村8个自然村搬迁安置项目,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批准书和施工许可证已开工建设;采煤沉陷区柳林镇屈家沟村搬迁安置项目,未取得施工许可证已开工建设;采煤沉陷区庄上镇山头村搬迁安置项目,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环境影响评价、建设用地批准书和施工许可证已开工建设。 (四)工程进度缓慢 柳林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主管的县影剧院整体改建项目:2015年县委七届五次会议决定对县影剧院进行整体改建,该项目预计总投资2000万元,资金来源全部为县财政资金。目前,前期各项审批手续已全部完成。工程计划于2016年6月1日开工,截至审计日,该项目仍未开工。原因主要是由于县财政资金紧张,目前为止资金未到位。 (五)久试不验 柳林县环境保护局主管的建设项目:华晋焦煤有限公司沙曲矿南北翼通风系统技术改造项目、楼俊集团赵家庄煤业有限公司90万吨/年矿井兼并重组项目、联盛郭家山煤业有限公司60万吨/年矿井兼并重组项目早已完工,一直未进行环保验收,主要原因是此项验收是由吕梁市环境保护局实施。 (六)市、县配套资金2069.3万元未到位 柳林县发展和改革局主管的建设项目:根据有关规定,柳林县采煤沉陷区治理项目市、县配套资金2069.3万元,截至2016年6月底配套资金未到位,其中市本级 1034.65万元, 县本级1034.65万元。 (七)财政滞留资金4257.83万元 一是柳林县扶贫办主管的扶贫项目:截止2016年6月末,财政滞留扶贫专项资金2417.61万元,主要是超期滞留2013年项目资金125万元,其中:百企千村产业扶贫项目联盛农业园区70万元,千村万人汇丰培训资金10万元;宏盛培训资金10万元;整村推进项目金家庄翠头村35万元;滞留2014年项目资金336.5万元,其中,整村推进项目64.5万元,异地移民192万元,奖补资金20万元,马铃薯机械化收割资金60万元;滞留2015年项目资金1956.11万元;其中,异地扶贫搬迁1034.93万元,中央财政扶贫发展资金329.48万元,企业产业扶贫项目奖励资金565万元,其原因主要是项目未完成,资金未能拨付。 二是柳林县项目办主管的亚行贷款河川流域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省扶贫配套资金2015年财政滞留26.7万元,其原因主要是项目未完成,资金未能拨付。 三是是柳林县发展和改革局主管的项目,滞留采煤沉陷区治理补助资金1813.52万元。2015年省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领导组下达我县采煤沉陷区治理搬迁任务,截至2016年6月底,该项目已到位各级财政专项补助资金12160.04万元,实际使用10346.52万元,有1813.52万元资金结余县财政。主要原因是该项目因客观因素需部分变更。 (八)财政闲置资金65.9万元 截止2016年6月末,财政闲置资金65.9万元,其中有2014年上级下达千村万人就业培训资金63万元,该项目由汇丰公司负责实施但一直未实施,形成闲置;2015年省扶贫办下达贫困地区新型农民培训资金40万元,计划培训400人,我县符合培训条件的农民371人,支出37.1万元,未完成培训计划29人,形成闲置资金2.9万元。 对上述重大政策落实审计及专项资金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审计建议各项目责任主体主动帮助、督促项目承担主体尽快完善项目手续,积极与上级相关部门沟通,做好项目前期工作与扫尾工作,同时做好与各级财政的对接工作,多方筹措资金,推进政策落地,项目见效。各项目责任主体及相关承载企业高度重视,对前期发现的问题积极整改,其中,扶贫资金盘活109.6万元,柳林县华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负责实施4个发光发电重点节能项目已完工,未批先建的东辉集团产能提升项目和森泽煤铝氧化铝项目已报备,采煤沉陷治理各项审批手续也已上报。 四、加强财政预算执行和管理的几点建议 (一)进一步完善全口径预决算编制工作。一要按照新《预算法》的要求,科学严谨测算各项收入,量入为出安排各项支出,提高预算编制的准确性、可靠性。二要提高部门预算编制的完整性,将部门上年结余结转资金、可以预见的上级专款编入部门预算。三要完善决算报告内容,包括重点支出、重大投资项目资金使用及绩效、政府举债规模、结构、使用、偿还等情况。 (二)进一步加强预算执行管理。一要强化预算刚性约束意识,减少预算调整和科目调剂事项;二要依法加强税收征管和非税收入管理,保证各项收入及时足额征解入库。三要加大专项资金清理整合力度,及时分配和拨付资金,并加强资金使用的监督检查和绩效考评,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四要加大力度清理结转资金和各类往来资金,盘活存量资金。五要加强政府债务监管,财政应将所有部门单位承担的政府债务纳入监管范围。 (三)进一步改进项目支出预算管理。目前财政项目支出预算编制不够细化,存在预算与项目支出严重脱节的现象,建议建立部门项目库和财政项目库,列入预算安排的项目将从项目库中选取。通过项目库的实质性运作,规范项目储备工作,推动完善项目决策机制,提高项目预算编制水平。同时,对已竣工运行和未竣工仍在实施的工程项目核清底数、查清债务,杜绝以项目工程为摇钱树的的长期挂账行为。 (四)以项目落地,资金保障、简政放权、风险防范为抓手,积极推进国家、省、市、县重大政策措施的落实,力争取得实实在在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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