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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林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6/12/23
 
    

柳林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16827日在柳林县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上

    

柳林县人民法院代院长    梁致敏

 

各位代表:

我代表柳林县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其他同志提出意见。

 

过去五年的主要工作

 

2011年以来,县人民法院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人大的有力监督和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柳林县九届人大历次会议决议,遵循“创新机制抓管理、公信立院树形象、团结奋斗创一流”的基本工作思路,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全面做好审判执行工作,大力加强自身建设,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五年来,柳林县人民法院受理各类案件8849件,审执结6207,其中审结诉讼案件5059件,执结1148件,执行标的1.7744亿元。

一、牢记公正司法职业使命,依法履行审判职责。

严格依法公正办案是人民法院的职责所在。法官的日常工作是权衡各方当事人利益并作出公正判断,平息利益之争、决定自由之身,这决定了法官在办案过程中应严格依法公正办案。我院全体法官五年来孜孜以求,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

(一)依法惩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安全稳定。

依法惩治犯罪。五年来,我院以打击犯罪、维护社会稳定为己任,依法受理刑事案件9621412人,审结刑事案件9251349人。严厉打击盗窃、抢劫、强奸、毒品犯罪等严重危害社会治安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案件。审结李XX诈骗案、杜XX盗窃案等社会影响较大的案件,切实维护社会公共秩序。为适应反腐败斗争的新形势,不断加大对职务犯罪的打击力度,有效维护社会稳定。

严格刑事司法。坚持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该严则严,当宽则宽,罚当其罪,判处各类罪犯1198人,其中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39人,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111人,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445人,判处管制、缓刑465人,判处拘役124人,免于刑事处罚14人。加强人权司法保障,严格执行非法证据排除和疑罪从无规则,保障被告人诉讼权利。严格执行审限规定,所有刑事案件均在审限内审结。

加强未成年人司法工作。认真贯彻“教育、感化、挽救”方针,针对未成年人犯罪的特殊性,逐步完善“圆桌审判”方式,进一步落实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充分发挥社区矫正中心的教育挽救功能,切实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判处未成年人犯罪51人,其中适用非监禁刑49人。2015年,我院少年法庭被山西省高院、团省委等七个单位授予“青少年维权岗”的光荣称号。

(二)依法审理民商事案件,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注重保障民生。坚持维稳与维权相结合,共审结事关群众切身利益、常见多发的各类民商事案件4102件,案件涉及邻里之间、经济领域和社会生活领域。坚持依法办案与尊重社会公序良知并重,制裁违法,保护合法,全力化解涉及老百姓民生问题的纠纷。五年来,我院审理化解了晋华市场合同纠纷、圪垛村砖厂合伙纠纷、万隆公寓电梯纠纷等一大批疑难案件,使当事人及时从纠纷中解脱出来。

坚持调解优先。五年来,我院从促进社会和谐大局考虑,认真贯彻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原则,对热点、难点民事案件积极采取诉调对接、多元化解的方式,既反对借调解拖案,又提倡能调则调、当判则判;既反对违法调解,又提倡调判的有机结合。每一起案件都要采取庭前调、庭审调、庭后调,不放过每一个调解机会,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五年来调解、撤诉2562件,对减轻执行工作压力,促进社会和谐发挥了重要作用。2012年,山西电视台为我院精心制作了《情融法理 和谐办案》的专题片,先后三次在山西卫视播出,展示了我院法官以调解促和谐、以调解促发展的优秀风采。

化解民间借贷纠纷。民间借贷危机发生以来,案件急剧增多,我院积极研究对策,稳妥应对,主动配合县委、县政府从根本上化解民间借贷风险。对符合法律规定的案件及时予以立案,保护债权人的诉讼时效。对经济确有困难的债权人在交纳诉讼费方面及时予以救助。为防止债务人转移财产,及时采取保全措施,维护债权人合法权益。对证据确凿、事实清楚的案件,快审快结。针对民间借贷大多发生在熟人之间这个特点,我院进行及时调解,促使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并及时兑现,有五分之一的民间借贷案件经过调解解决,有效配合了全县化解高利贷危机的整体工作部署。

加强审判监督。审判监督工作是法院内部的自我纠错机制。为解决当事人申诉再审难的问题,我院本着实事求是、有错必纠、依法办理的原则,五年来共受理再审案件16件,全部审结。在坚持裁判既判力原则下,做好稳控工作,既做到服判息诉,又能做到案结事了。

同时,我院还坚持维护依法行政、保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的原则,积极探索行政争议实质性解决新途径,健全当事人诉权保护、非诉案件审查等长效机制,围绕案件争议焦点,简化庭审程序,提高行政案件当事人服判息诉率。积极配合全市法院行政案件改革,劝导行政诉讼当事人从20146月后去离石区法院起诉,并积极宣传修改后的行政诉讼法。强化非诉行政案件的执行工作,积极为全县重点工程、重点项目及城市基础建设提供司法服务,有效维护了行政执法权威。五年来,受理行政诉讼案件17件,审结12件;受理非诉行政案件4件,审结4件。

(三)不断强化执行工作,努力实现当事人权益。

高度重视执行工作。随着执行案件的不断增加,从全院抽调人员充实执行力量,并在经费、车辆保障等方面高度重视案件执行工作。院党组针对执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难点,积极寻求对策,全力推进案件执行工作。对涉及经济转型的案件优先执行、对涉及重大工程项目的案件优先执行、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案件优先执行、对执行信访案件优先执行,切实为民解忧、为民办事。五年来共执行各类案件1148件,执行标的额为1.7744亿元。

多措并举化解执行难。在执行中,我院以和解执行为主,强制执行为辅,通过和解执行最大限度地消除对立,缓和社会矛盾。我院还利用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制度,依据相关规定,将200名失信被执行人纳入失信黑名单,通过网上公开、电子屏公告曝光、限制其出行、限制其高消费等方式,促使被执行人积极履行法院生效判决,使部分疑难案件得以顺利执行。

二、践行司法为民根本宗旨,不断提升服务水平。

司法为民是人民法院工作的根本宗旨,是人民法院的人民性决定的。不论纠纷大小,都事关当事人切身权益。人民法院通过司法手段,依法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努力将司法为民宗旨落到实处。五年来,我院先后采取了一系列便民利民措施,充分彰显了司法的人文关怀。

狠抓审判质量和效率。案件质量和效率是审判工作的灵魂,也是司法公信建设的客观要求。五年来,我院一直注重审判质量和效率。按照谁办案谁负责的原则,我院规定主审法官对案件事实和适用法律负责,分管院长对疑难案件负责审核把关,重大疑难案件提请审判委员会研究决定。审判职责的明确划分,有效提高了法官严格依法办案的责任心。五年来,我院每季度对所结案件逐案进行交叉评查,及时通报反馈存在问题,把整改问题作为提高审判质量的重要一环。同类问题二次不整改的,责任人就要停职检查,听候处理。

着力化解涉诉信访问题。我院把涉诉信访工作列入党组议事日程,高度重视,实行院、庭长接访制度,力争重点突破。在具体工作中,对涉法涉诉信访与普通信访工作进行分流,及时就地化解矛盾纠纷,切实做好息诉稳控工作,确保“矛盾不上交,信访不上行”。我院还建立了远程视频接访装置,并于2014527日与最高法院顺利完成了全国首例视频接访工作,受到信访人的好评。

全面清理超审限案件。针对超审限的问题,我院从提高办事效率、从司法为民的角度,对超审限案件进行了集中清理。一是对无正当理由超期的案件明确责任,限期作出裁判。二是制定相关制度,要求做到及时立案、及时分配案件。坚决杜绝立案迟延、立案不及时、案件分配不及时造成的工作被动。三是实行案件督办制。对审理期限过半的案件,由纪检监察部门下发督办令,督促其加快办案速度,在法定期限内办结案件。四是具有法定事由需延期审理的案件,一律由院长审批,未经批准无故超审限的,视具体情节,采取诫勉谈话、停止办案、停职处理等措施,约束超审限,提高办案效率。

落实各项便民措施。我院坚持问题导向,在解决人民群众诉讼难的问题上采取了一系列有效措施。立案登记制实施后,切实做到了有案必立、有诉必理。我院建立了诉讼服务中心、信访立案大厅,整合各项诉讼服务职能,全面提升服务水平。选择一些辖区内较大案件,巡回就地开庭审判,高效快速化解农村各类矛盾纠纷。对生活确有困难交不起诉讼费的当事人,我院从人民群众的实际利益出发,给予缓、免交诉讼、执行费。五年来缓交诉讼费案件121案,缓交诉讼费67.4万元。

全面推行阳光司法。以信息化建设为抓手,全面推进司法公开,让各种违法犯罪在阳光下现形,让暗箱操作没有空间,让正义以看得见的方式实现。我院“利剑工程”防控系统全部建成,强化了对岗位权力风险点的监督防控。三大平台建成以来运行良好,审判流程公开方便当事人了解案件从立案、审判运行的各个环节;生效裁判文书全部上网,截止目前裁判文书上网735件,为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提高审判质量发挥了积极作用;建立执行信息公开网,将执行案件的有关信息通过网站等途径向当事人公开。建成了科技法庭,互联网庭审网络视频直播平台正常运行,完成同步录音录像20余案。执行指挥中心场所已确定,上级法院统一配备查控设备。我院内、外网、微博已全部建成,全面正常运行。

完成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不断拓展人民陪审员参审范围,提高人民陪审员参审率,目前我院人民陪审员人数已达到50名,参与陪审案件800余件,有力地推进了司法民主,提升了司法公信。

三、铸造公正廉洁职业品格,狠抓法官队伍建设。

建设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合格法官队伍,是搞好审判工作的基本保证。在当前人民群众司法需求日益增长的新形势下,我院坚持从严治院,抓早抓小,严明法纪,整顿作风,紧紧抓住法官队伍建设不放松,队伍建设取得明显成效。

注重提高司法能力。法官司法能力不适应,必将严重影响司法服务水平。针对部分法官能力不足、学习动力不足的问题,我院开办《法官论坛》,半月讲座一次,法官轮流主讲审判工作中的热点疑难问题,达到了学习、交流、提高的目的。为适应新形势下对审判质量的要求,我院组织全院法官,分期分批参加了中院以及省高院、最高院组织的有关业务技能培训,使全院法官普遍轮训一次,法官审判业务知识得到及时更新,能力明显提高。

加强正面引导教育。不断地加强正面教育引导,是法官队伍建设行之有效的方法之一。五年来,通过开展“作风建设年、狠抓落实年”、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人民法官为人民、党的纯洁性教育、作风纪律整顿、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学习讨论落实活动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实践等一系列活动,定期召开党内民主生活会和党员评议会,要求全院干警认真学习党章和廉政准则及新颁布的党的纪律处分条例,牢固树立公仆意识,加强党性修养,使全院干警思想受到教育,素养得到提升。

廉政教育常抓不懈。确保司法廉洁是法官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我院按照“六权治本”的要求,制定了责任清单、负面清单和权力运行图,确立了廉政约谈警示制度,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严格落实两个责任,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把纪律挺在前面,教育全院干警明确党的纪律准则,自觉用党纪党规规范和约束自己,严格按规则正确用权,谨慎用权,干净用权。

各位代表,人民法院工作取得的成绩和进步,是县委的坚强领导、人大的有力监督和政府、政协、有关部门、社会各界、广大人民群众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表示衷心的感谢,并恳请大家在今后的工作中给予更多的帮助。

同时我们也清醒的认识到,法院工作还存在不少问题和困难:极少数干警在司法理念、司法能力、司法作风、司法廉洁等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个别案件质量和效率还不高;法院管理仍有薄弱环节,思想观念、工作机制还不能完全适应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的新要求;执行工作仍有很大的提升空间,执行难未得到根本好转。对此,我们将采取有力的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二○一六年工作安排

 

2016年是“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深化改革的攻坚之年。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我院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本次会议决议,继续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全面加强审判执行工作,深入推进司法改革,切实加强自身建设,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一、全力保障发展大局,弘扬司法公正。

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自觉将司法审判工作置于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大局之中,努力实现执法办案与促进发展有机统一,为柳林经济社会发展营造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妥善处理涉及重大工程、征地拆迁、民间借贷、企业重整等案件,为经济转型升级、社会文明进步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进一步重视涉法涉诉信访工作,加强矛盾排查、疏导和化解工作,大力推行多元纠纷解决机制,促进“大调解”工作体系建设。依法妥善审理与民生关系密切的案件,切实提高各项司法便民措施的针对性和实用性,让更多的群众享受到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

二、切实维护群众利益,践行司法为民。

要坚持以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为主线,集中精力办好案件,以公正、高效的审判执行活动提升司法服务水平。要完善司法便民利民服务平台,为当事人提供形式多样、方便快捷的诉讼服务。通过巡回法庭、法制宣传等多种有效方式,加强与群众的沟通,加大为民便民服务力度,建立健全多元化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牢固树立罪刑法定、疑罪从无、证据裁判的司法理念,依法惩治刑事犯罪。切实发挥庭审质证、认证在认定案件事实中的核心作用,依法妥善审理民商事纠纷。加大执行工作力度,提高执行信息化水平,规范执行行为,穷尽执行措施,加强信用惩戒,让失信被执行人寸步难行、无处逃遁,实现“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的目标。努力回应群众司法需求,不断改进司法工作,努力把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落到实处,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满意度。

三、加快建设“智慧法院”,推进司法公开。

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以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为目标,全面深化司法公开。继续推进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和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建设,积极拓宽司法公开渠道。推进数字诉讼档案应用,实现已结案件的网上查阅,为当事人提供便利,为社会监督提供平台。高效利用科技法庭开庭,增加庭审同步录音录像次数,倒逼法官提高司法能力和办案效率。

四、稳妥推进司法改革,提高司法效能。

在上级法院的统一部署下,统一思想、凝聚共识、积极稳妥、务实有序推进司法改革。完善审判权运行机制,大力推行院庭长办案制度,明确院庭长职责,完善主审法官办案责任制,实现“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继续推进案件繁简分流,发挥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和民事小额速裁程序、简易程序作用,提升办案质量和效率。

五、大力加强队伍建设,确保司法廉洁。

认真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教育引导党员干警自觉按照党员标准规范言行,不断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持从严教育、从严管理、从严监督,对违纪违法行为严厉惩处。严格落实“五个严禁”、审务督察、防止内部干扰等制度,严格落实司法责任制,进一步完善廉政监督机制,加强和改进廉政监察工作,积极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

各位代表,构建法治社会,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既是人民法院的神圣职责,也是广大法官的崇高使命。我们将在县委的坚强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以更加坚定的信心、更加清晰的思路、更加务实的举措,紧紧围绕全县中心工作,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锐意进取,奋力拼搏,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弊革风清、富民强县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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