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柳林人大 >> 工作动态 >> 正文

 

 

 

立足人大本职  创新工作思路  提升履职效能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6/12/26
 
    

立足人大本职  创新工作思路  提升履职效能

——柳林县人大贯彻落实中发〔201518号文件精神情况报告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中发〔201518号文件和《中共山西省委转发〈中共山西省委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贯彻落实中发〔201518号文件精神加强全省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文件精神,切实推动县乡人大各项工作,柳林县人大不断创新工作思路,持续改进工作方法,在代表选举、会议召开、监督审查、重大事项决定和代表工作等方面出实招、干实事,为人大工作的整体推进和经济社会的平稳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提高认识、精心组织,全力做好代表选举工作

按照省、市换届选举工作的安排部署,柳林县成功选举产生了县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名和乡镇人大代表 名。选举产生的这些代表,结构合理、素质较高,其先进性、广泛性和代表性得到了充分体现。主要做法如下:

1、认真研究部署,迅速铺开工作。县委对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非常重视,多次召开常委会进行了研究,并就换届提出了具体要求。各乡镇和县直各有关单位也及时召开不同层次的会议传达了精神,迅速展开了各项工作。成立了选举委员会,抽调了15名富有基层工作经验、熟悉换届选举工作的科级干部,作为县选举委员会的派出机构,分片区指导全县15个乡镇和县直单位的换届工作,确保了全县换届选举工作顺利进行。

2、加强检查指导,及时解决问题。为了使换届选举工作顺利进行,我们坚持定期召开“三个会议”:一是县委和县人大常委会按期开会通报情况,研究解决重大问题;二是县选举委员会及其办公室定期召开会议,交流工作进展,分析研究问题,部署安排工作;三是确定在每周五上午召开情况汇报会,研究解决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

3、科学划分选区,合理分配名额。为了保证当选代表结构比例符合要求,县选举委员会采取了三项措施。一是专门召开会议,对各选区提出具体要求,切实把好“四道关口”、做到“五个细致”,确保选民登记工作无差错、无遗漏、无重登。二是组织选民学习了选举的相关法规和文件,对各选区提名、推荐、酝酿确定代表候选人工作进行讨论研究,努力把组织意图通过法律程序变为选民意志。三是慎重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对正式候选人的资格进行认真审查,确保所选代表符合宪法法律的规定。

    4、严格履行责任,确保选举公正。在整个选举工作中,县委和纪委监察机关严格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严格执行换届纪律规定,严查破环选举和群众反映、举报的重大问题线索,确保换届工作风清气正。

二、严格程序、注重实效,着力提升各类会议质量

根据《组织法》《监督法》和《常委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县人大按时召开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会议和主任会议,依法合理安排会议次数和会期,确保会议如期、有效召开。

1、优化选题机制,科学选定会议议题。着重围绕县委要求推进、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统筹确定会议议题。常委会会议和主任会议议题每年年初由各工委在广泛听取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结合工作实际提出,并提交主任会议讨论,经主任会议讨论确定后,及时征求“一府两院”和相关方面的意见,并提交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

2、做好会务工作,规范材料送审程序在常委会会议15日前、主任会议7日前,办公室都要发出预备通知,明确会议时间、出席对象、送交材料等内容,要求“一府两院”和相关方面做好会议审议议题的准备工作。同时要求“一府两院”和相关方面必须按照《监督法》的要求,在常委会会议召开7日前,将专项工作报告和有关材料送交相关工委征求意见。

3、精心组织审议,着力提高会议质量。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各工委负责人对涉及到自己工作范围的审议议题,在会前都能认真准备发言提纲,在会议审议时带头发言,力求做到言简意赅,突出重点,问题剖析力求准确,解决办法力求可行。此外,为了客观公正评价“一府两院”工作,在听取专项工作报告后都要进行满意度测评。测评结果以不同方式通报或公布,以形成对“一府两院”工作更有力的支持和推动。

三、健全机构、提升效能,持续加强人大队伍建设

根据工作需要,县人大机关共设立了办公室、信息中心和6个专门委员会,且都有专人负责,并为全县15个乡镇全部配备了正科级建制的乡镇人大副主席,专职负责乡镇人大工作。在加强队伍建设方面,主要采取了三项措施:

1、坚持加强学习,致力提升理论素养。结合人大工作的特点和需要,常委会建立了机关集中学习日制度、代表学习培训制度以及乡镇人大主席、县人大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等制度,并通过建立和完善学习考勤制度、相互交流学习体会制度,有效保证了学习时间、学习人数和学习效果。

2、坚持完善制度,推进工作规范化建设。先后修订完善了《柳林县人大常委会议事规则》《柳林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守则》《柳林县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办法》等20余项工作制度,并修订完善了机关学习、考勤、值班、财务等内部管理制度,基本形成了一套以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的工作机制。

3、坚持做好宣传工作,树立人大良好形象。近年来,人大机关干部重点围绕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常委会会议议题,以及人大代表先进事迹等不断加大宣传力度,努力使人大宣传工作成为人大形象的窗口,先后有10余篇文章在《人民代表报》《吕梁日报》等报刊上进行了登载。

虽然在组织机构和队伍建设方面有一些成果,但从实际来看,仍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一是常委会领导班子年龄偏大,活力不足。有些同志到人大机关工作,刚熟悉业务或业务还未完全熟悉就面临退休或离岗退养,影响了工作的连续性。二是思想认识不足。受社会上“人大是二线”的错误认识影响,调到人大机关工作的同志有“船到码头车到站”的感觉。三是人大机关人才队伍建设还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对外提拔交流的较少,近五年来,仅有3名同志提拔交流到乡镇和县直单位工作,严重影响了大家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四、改进方式、纵向发力,全面改进各类监督工作

近年来,县人大常委会逐步改变了过去只注重形式庄重和程序合法的监督方式,综合运用多种方法,不断加大监督力度,切实推动了监督工作由程序性向实效性转变。

1、逐步扩大监督范围。除了对每年的财政预决算执行情况、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以及审计工作等进行常规监督外,还先后就全县造林绿化、食品药品安全、北大街建设、新农村建设、柳林南站建设、社会保障、教育事业、城乡低保、旅游项目、中小微企业、学前教育、农业生态文化园区等45个民生项目和重点工程进行了视察、调研。在全口径预决算监督过程中,结合新《预算法》,通过邀请专家学者讲解预算、决算编制基本知识、组织代表视察督查等形式,不断加强预算编制审查,督促财政部门抓好整改落实,进一步促进预算编制规范科学。

2、持续创新监督方式。在开展活动前,常委会都要围绕审议议题组织好会前的视察、调研和执法检查活动。在活动开展过程中,尽可能地深入基层一线,全面了解真实情况。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都要在视察调研报告和执法检查报告中如实反映,直面矛盾。比如针对我县教育资源不均衡、小学生上学难和小学班容量大的问题,就多次深入县城中小学,进行了实地调研;在审议教育系统负责人的工作报告时,又指出了许多尖锐的问题。

3、及时进行跟踪监督。先后听取了社会保障、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道路安全、法院执行情况等13项工作的审议意见整改情况报告,并进行了满意度测评,对满意度不高的3项工作重新提出了意见,要求再整改、再报告。在群众反映强烈的阶梯电价执行问题上,我们对地电柳林分公司进行了三次实地调研,并下达了调研通报,又在常委会会议上听取了整改情况的报告,并重新明确了整改时限和整改要求。

五、围绕大局、服务中心,依法行使"两大职权"

讨论、决定重大事项是法律赋予人大的一项重要职权。为使讨论决定重大事项更加科学,程序更加规范,县人大进行了积极探索。一是每年年初,县乡人大都要围绕党委重大决策部署确定初选议题,比如近年来先后作出的城市总体规划、预算调整、307国道柳林县城区段改线等决议。二是围绕民生热点发挥好重大事项决定权,先后作出了加快热电联产项目建设、新医院建设等决议,促进了县域各项民生工程的有序推进。三是通过定期听取进展情况汇报、组织代表视察、实地察看等多种形式,加强对重大事项决议、决定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决议、决定落到实处。

人事任免权是法律赋予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的重要职权。县人大对现行人事任免制度进行了完善,实现了人事任免工作程序化、制度化、规范化。一是注重任前审查。通过群众反映、与原单位同事谈话、民主测评、查阅资料等形式,对拟任人选进行任前考察,并对“一府两院”提请拟任人员的报告内容、格式、材料、资格等条件进行严格审查,力争做到程序公正。二是注重任前考试。针对不同岗位的不同需求,常委会设定了不同的试卷类别,有针对性地检验领导干部各自的思想素质、任职能力、工作能力。三是注重任后监督。每年年底,常委会都要求政府职能部门负责人和被任命人员,对照履职承诺进行年度述职,并进行考核。考核的结果,将作为来年监督的主要依据。

六、加强联系、注重服务,全面提升代表履职水平

人大代表是人大工作的主体,代表工作是常委会工作的基础。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代表工作,是做好代表工作的关键,也是做好人大工作的关键。

1、积极开展代表工作,充分发挥代表作用。一是15个乡镇全部建起了“代表之家”,统一配置了办公设备,为代表履职提供了“舞台”。二是将县人大代表每人每年2000元、乡镇人大代表每人每年600元和乡镇人大主席团每年1万元的工作经费全部纳入县财政预算,为代表活动的开展提供了经费保障。三是为乡镇人大主席团订阅了《人民代表报》,按时为人大代表赠送《柳林人大》刊物和学习材料,使代表更好地了解全县人大工作情况,更好地参政议政。

2、加强建议建议督办,着力提高建议办结率。我们始终把督促代表建议的办理作为支持代表行权履职的重要工作来抓,不断探索督办工作新方法,以全面推动各项建议的有效办理。一是坚持领衔督办。在建议交办理后,常委会领导亲自到相关部门了解情况、检查督促,提出办理建议的要求,有力地促进这些建议的解决落实。二是坚持上门督办。对于承担办理建议数量较多的办理大户,由县人大常委会领导亲自带队,邀请建议领衔县人大代表,上门了解建议办理情况,进行上门督办。三是坚持分类督办。人代会结束之后,我们将全部建议进行梳理分类,并分别送交归口的各工委,由工委结合日常工作与部门联系,加强对联系部门办理代表建议工作的检查督促。

3、积极组织代表活动,拓宽知情知政渠道 一是坚持邀请代表列席人大常委会会议。每次常委会会议都要邀请部分市、县人大代表列席,使代表更多了解全局、全县经济与社会发展动态。二是常委会每次组织开展的执法检查、调研、视察等活动均安排人大代表参加,并征求代表的意见,发挥他们的履职重要作用。三是及时在人大信息网通报重大工作事项和及时刊登代表工作信息,使代表对县人大常委会的工作开展情况有更全面的了解,代表的主体地位得到了有效显现。 

4、积极开展述职活动,增强代表履职自觉性。代表述职,接受原选举单位评议,是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充分发挥代表作用的一项重要举措。我们每年都要安排人大代表向原选区选民述职。通过这项工作,更好地落实了《县人大常委会关于人大代表与选民联系的暂行办法》,把代表履行职责的情况处于原选区和选民的监督之下,增强了代表履职的自觉性和责任感。同时建立健全了代表履职档案制度,建立了约束机制,对无故不参加会议和活动的代表给予通报、批评、约谈甚至建议辞职等,以督促代表自觉履职、主动履职。

关于市人大常委会加强指导县乡人大工作方面,建议市人大常委会多出台一些推进基层人大工作的意见建议,为基层人大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进程提供借鉴,;同时建议市人大多深入县乡人大开展调研、视察活动,不断增强基层人大和市人大的沟通联系,促进工作同频共振。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