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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落实《柳林县人大常委会批准柳林县人民政府向农业发展银行申请货币化安置贷款决议》的情况报告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7/7/31
 
    

关于落实《柳林县人大常委会批准柳林县人民政府

向农业发展银行申请货币化安置贷款决议》的情况报告

 

---2017726日在柳林县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上

 

柳林县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副局长  蔡育新

 

尊敬的陈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按照会议安排,现就2016年县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的《关于批准<柳林县人民政府提请审议向农业发展银行申请货币化安置贷款的议案>的决议》的落实情况报告如下,不妥之处,恭请指正。

一、基本情况

棚户区改造是一项重大民生工程,近年来我县先后铺开了北大街片区、龙门会片区、薛家湾片区、寨东片区和和贺昌片区等城中村棚户区改造项目。按照中央、省、市关于推进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工作的有关精神,针对我县商品房库存量相对充裕的情况,2016年我县开展了棚改货币化安置工作,并制定了《柳林县城中村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实施办法》和《柳林县北大街、龙门会等五个城中村棚户区改造征收安置方案》。

在县委、县人大、县政府的大力支持下,我局于20163月启动了棚改货币化贷款工作,2016617,县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关于批准《柳林县人民政府提请审议向农业发展银行申请棚改货币化安置贷款的议案》的决议,20167月底贷款申请得到审批,授信贷款额度5.59亿元,用于购买1305套存量商品房(建筑面积15.66万平米)安置城中村改造过程中产生的651户待安置拆迁户。201611月,第一批授信贷款到位后,我局及时开展前期安置工作,整体安置工作预计今年10月底完成。

二、《决议》落实情况

(一)安置房房源采购情况。20167月我局通过政府集中采购,委托3家房地产评估公司对全县10个库存房地产开发项目进行了价格评估。20169月在价格评估的基础上我局委托山西种能科技有限公司在全县库存商品房市场中对安置房房源供应商进行公开招标,经过严格的项目评估和招标程序,共有五家商品房开发企业的六个楼盘入围,分别为:柳林县东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清河苑项目、山西顺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香严水岸和府西苑项目、山西启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龙腾苑项目、山西富华锦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御景花园项目、茂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景绣园项目。

(二)资金使用情况。受煤炭市场疲软,经济下行的影响,各房地产公司资金周转困难,安置房源项目进度缓慢,201611月,授信贷款陆续到位后,为尽快督促项目楼盘早日完工,按照县政府棚改货币化安置实施办法的规定,经研究决定,我局与四家中标项目楼盘开发商签订了商品房预购合同,支付预购房款3.69亿元,以确保中标开发商尽快交付成品房源。同时要在供应商交付成品房源之前,由项目开发商按国家规定的银行贷款利率向我局支付预购房款利息,以确保贷款资金的使用效益,尽快完成棚改货币化安置工作。

(三)安置房分配工作情况。目前各中标楼盘项目已陆续完工,我局要求各征收实施主体对被征收人征收信息进行统计核实,按照就近安置的原则,组织被征收户与中标房源供应企业进行对接预选。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督促各中标楼盘在确保房屋质量的前提下,抓紧施工,完善建设。目前部分中标楼盘已完工,待相关部门验收后,立即着手开始安置工作。

(二)抓紧被征收户的信息核实工作,充分了解被征收户的需求和意愿,在征收安置协议的基础上与被征收户对接并协商选房,开展安置工作。

总之,我局将加强棚改货币化安置贷款资金的使用和督查工作,争取尽快完成棚改货币化安置工作,感谢县人大及市、县人大代表对我局的棚改货币化工作及其他工作的支持,同时我局也希望县人大今后加强对我局各项工作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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