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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6年度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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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7/10/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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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6年度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 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 ---2017年9月29日在柳林县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上 柳林县审计局局长 赵海昌 尊敬的陈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县政府委托,报告我县2016年度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审议。 按照《审计法》及相关法律法规,2016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县审计局围绕县十届人大一次会议批准的财政预算,重点审计了我县财政预算管理和执行、扶贫资金的管理使用及较大财政性投资情况。 我们牢牢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持依法审计、客观求实,提高效能,推动发展,揭示预算执行中违反财经法纪、重大政策措施落实及民生项目等方面的薄弱环节和风险隐患问题,力促整改,全面推进法规政策执行,推进廉政建设,推进我县经济社会稳步发展。 一、 财政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财政收入总量下降。财政决算报表反映,2016年我县财政总收入完成31267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490151万元的63.79%,较上年下降5.80%;县本级收入完成106994万元,占总收入的34.25%,较上年略有下降。 ---本级财政收支矛盾突出。2016年,我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32231万元,较上年下降4.29%。其中:本级本年收入106994万元,为年初预算125950万元的84.95%,较上年下降2.87%。上级补助收入102861万元,较上年增长23.87%。县本级本年支出202943万元,为年初预算156101万元的130.01%,较上年210122万元下降3.42%。预算执行中有56201.93万元应列本级本年支出的资金因收入缺口大,列作“其他应收款”。从支出功能看:2016年重点是加大了对节能环保、农林水事务、交通事务、住房保障等民生工程项目的投入,分别较上年增长82.92%、42.14%、40.77%和243.65%。 ---政府基金收支规模较小。2016年政府基金收入总计22949万元,其中本年收入5459万元,为年初予算1700万元的3.21倍,较上年增长5.18%,本年支出5956万元,年末结余16888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2016年我县财政面对经济下行的严峻态势,认真贯彻中央、省、市的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加强管理,盘活存量,压缩行政运行成本,保重点、保工资、保运行,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良好,基本保障了发展需要。但是财政管理和部门预算执行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 (一)预算编制方面 1、2016年,柳林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16年度预算经费指标的通知”(柳财予〔2016〕184号),在其他支出科目项下安排政府购置费300万元,未编制细化到具体单位、货物购置类别、数量和金额。 2、层层下达税收任务。2016年,吕梁市地税局以吕地税发〔2016〕12号文下达柳林县地税局税收任务99700万元。柳林县地税局以柳地税计发〔2016〕12号文下达9所一局税收任务99700万元,后于2016年9月3日根据吕梁市地税局的精神和“营改增”政策的因素,又以柳地税计发〔2016〕60号文下达9所一局税收任务89000万元。 (二)预算管理方面 1、未及时解缴国库。2016年,我县财政收到省返市县资源价款1800.20万元,未及时解缴国库,列入“其他应付款”。 2、应列未列支出56201.93万元。2016年,我县财政总预算往来科目结存应列未列预算支出56201.93万元,其中:上年结转438.53万元,当年形成55763.40万元,主要为暂付工程建设等项目借款16931万元、为平衡预算而冲减一般预算支出38832.40万元。 3、财政结余结转资金挂账时间长。县农委、民政局存在超二年以上结余结转资金335.52万元,其中:农委2012年至2014年市县审计部门审计追回各种补助资金及福利费11.4万元;民政局所属四所养老院账面累计结余资金324.12万元。 (三)预算执行方面 1、预算调整幅度大,科目调剂频繁,预算约束不严。一是预算调整幅度大。2016年,财政决算报表反映,我县财政年初支出预算为156101万元,年末预算调整数为216093万元,较年初调整59992万元。二是科目调剂频繁。2016年,财政决算报表反映,各个支出功能科目之间相互调剂比较,全年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功能科目调入1368万元,公共安全支出功能科目调入1018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功能科目调入288万元,节能环保支出功能科目调入4536万元,城区社区支出功能科目调入4727万元,其他支出功能科目调出26102万元。 2、无预算拨款和向非预算单位拨款281.50万元。2016年,县财政向自来水公司、秧歌协会、剪纸协会等8个单位拨款281.50万元,其中:拨付自来水公司水厂改扩建补贴款160万元,剪纸协会5万元,秧歌协会6.5万元,作家协会2万元,人行26万元,山西经济时报宣传费6万元,县委家属院供热补贴26万元,新华社中国经济信息社宣传合作费50万元。 3、待征税收及其他非税收入数额较大。柳林县地税局近年来尽管采取了扣押、查封等多种强制征收措施,但截止2016年末仍有待征税款109602万元(当年待征7509万元,以前年度待征102093万元),其他非税收入17777万元(当年待征6964万元,以前年度待征10813万元)。 4、企业欠缴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46192.95万元。柳林县地税局提供的“全省地税系统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欠缴情况汇总表”反映,截止2014年11月30日累计欠缴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46192.95万元。 5、扩大开支范围8.65万元。县环卫中心和陈家湾乡政府二单位列支扶贫修路款和中心校校园硬化工程款8.65万元,其中:县环卫中心列支两个扶贫村修路款5.15万元;陈家湾乡政府列支乡中心校校园硬化工程款3.50万元。 6、列支临时用工人员工资115.37万元。县交警队、民政局等5单位列支临时用工人员工资115.37万元,其中:交警队62.40万元,民政局3.6万元,卫生局2.52万元,贾家垣乡政府26.40万元,穆村镇政府20.45万元。 (四)其他违反财政法规和税收政策的问题 1、不合规票据支款300.30万元。县环卫中心、贾家垣乡政府等5单位以普通收据和款项支付手续不完整列支垃圾处理费等300.30万元,其中:环卫中心以普通收据列支垃圾处理费285万元;贾家垣乡政府列支燃油费1万元和电影宣传费1万元,无派车单和付款合同资料;柳林镇敬老院以一般收据支付房屋租赁费10万元;陈家湾乡政府列支村支书记主任领头雁培训补助1.40万元未附参会人员签到表和列支乡农经站办公用品0.86万元所附依据不完整。 2、会计核算不规范。县扶贫办、交警队等10单位存在超预算支款、未列资产等问题,涉及资金1310.08万元。其中:县扶贫办超预算列支招待费0.19万元,交通费1.47万元,未列资产0.13万元;交警队往来款清理不及时,存在三年以上应收款项227.91万元,违规挂账列支设备购置及改造工程款71.18万元;贾家垣乡政府拨付绿洋扶贫专业合作社种植补贴4万元,该社未设会计账簿;农委账务处理不规范、无协议和其他明细记录支款5.05万元;环卫中心无明细记录支款8.90万元;穆村镇政府无结算单价依据和工程量等记录支付垃圾处理费、租赁铲车费、牌楼清理费6.38万元;教体局支付打复印费2.34万元的附件记录中部分单价和金额有涂改现象。 3、餐饮经营户纳税意识不高。通过对龙城大酒店、金富渊、汉釜宫三个餐饮业延审,发现:一是经营底数不清、收入不准;二是实行定额征收税款;三是经营收入以票记收纳税,从材料的购销、工资、耗材等费用分析,存在有收入不实的现象。 4、企业欠缴和少提缴税费。山西柳林碾焉煤矿有限责任公司账面反映欠缴个人所得税555.66万元;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406.47万元;2016年未提未缴其他规费39.94万元,其中:工会经费8.79万元,河道维护费27.45万元,残保金3.7万元。山西福龙煤化有限公司账面反映欠缴房产税139.82万元,土地使用费303.77万元,印花税13.76万元。 审计分析产生问题的主要原因:一是贯彻执行财政法规制度不力,遵守财经纪律的自觉性不强,落实政策的意识淡薄,理财水平不高,监管力度不够;二是部门单位财会人员的专业知识、业务水平、实践经验、敬业精神欠缺,尤其是对新的政策法规学习领会不够,对财会工作重视不够,管理审核不实不严。 为进一步强化预算管理,更好地发挥财政资金的绩效,审计向相关预算执行单位提出存在问题的整改意见和建议64条,盘活财政资金335.52万元,有效维护了财经法纪,努力发挥了审计的作用。 二、扶贫资金审计情况 在跟踪审计扶贫政策措施落实的同时,今年重点对2016年度扶贫资金分配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从审计情况看,我县积极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扶贫攻坚决策部署,认真制定了本县扶贫开发规划和年度脱贫目标计划。通过易地搬迁、产业扶贫等项目的实施,帮助贫困户确立了脱贫致富的渠道和途径,生产生活条件逐步改善。2016年共实现脱贫人口7482人,贫困人口从年初的17253人降至9771人,已脱贫人口农民人均收入达3755元,较2015年增加1429元,增幅达61.44%,脱贫攻坚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审计发现,还存在部分精准扶贫政策落实不到位、部分扶贫资金分配管理使用不规范等问题,还需在今后工作中加以改进和规范。 (一)精准扶贫政策措施落实不到位方面的问题。执行扶贫项目和资金“阳光化”管理政策不到位。2016年,我县共整合各类扶贫资金3259万元,未在县政府门户网站或主要媒体公开整合后资金的用途、项目安排等事项。 (二)扶贫资金分配管理使用方面的问题。一是滞拨扶贫资金120万元。2016年我县陈家湾乡滞拨产业扶贫资金120万元。 二是通过个人账户管理扶贫贷款资金34.2万元。2016年,山西鑫顺通建材有限公司收薛村镇高红村入股资金10万元、薛村入股资金10万元、薛家垣村入股资金10万元、八盘山村入股资金8万元,共计38万元,涉及贫困户78人,当年支付贫困户入股分红3.8万元后,将剩余入股资金34.2万元转入薛探财个人(法人妻子)银行卡,未能提供资金使用用途。三是财务核算管理不规范。2016年,吕梁市离石区森盛绿化有限公司与我县李家湾乡签订入股协议,涉及贫困户24人,资金11.9万元,该公司未按规定设置账簿。 (三)扶贫项目绩效方面的问题。扶贫项目应开工未开工。2016年我县王家沟乡应开工未开工的新大象集团合作养猪项目1个,涉及财政资金30万元。 (四)扶贫项目建设管理方面的问题。工程项目借用施工资质承建。2016年,柳林县薛村镇郝家津村实施的郭家山饮水安全工程,投资总额36.91万元,由本村村民郝海亮借用君行天下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施工资质承建;柳林县薛村镇郝家津村实施的道路硬化工程,投资总额39.19万元,由本村村民郝兵柱借用山西坤鹏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施工资质承建。 (五)其他方面的问题。变相享受精准扶贫的优惠政策。柳林县农村信用社、贫困户主、吕梁市离石区森盛绿化有限公司签订三方协议,由吕梁市离石区森盛绿化有限公司使用小额信贷资金,并每年向建档立卡贫困户分红5万元(25人,每人0.2万元,年利率5%)。 三、2017年重大财政性投资项目审计情况 今年1-8月,我局共完成政府投资审计项目82个,合计送审金额22989.59万元,审定金额20412.65万元,核减金额2576.94万元,核减率11.21%。其中,我局自行审计79个,送审12092万元,审定10901万元,核减1191万元,核减率9.95%;委托中介机构审计3个,送审10897.59万元,审定9511.65万元,核减1385.94万元,核减率12.72%。 审计较大财政性投资项目3个,合计送审金额13232.31万元,审定金额11692.28万元,核减金额1540.03万元,核减率11.64%。包括我局自行审计的项目1个,委托中介机构审计的项目2个,具体情况是: 我局自行进行了柳林镇政府实施的2011年造林绿化的审计,工程送审金额2534.38万元,审定金额2377.06万元,核减金额157.32万元; 委托山西万方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审核了联盛中学实施的新校区寨东大桥工程,该工程送审金额2545.77万元,审定金额2122.24万元,核减金额423.53万元; 委托山西华岳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审核了县林业局实施的2012年至2013年造林绿化工程,该工程送审金额8152.16万元,审定金额7192.98万元,核减金额959.18万元。 四、加强预算管理,推进预算执行的几点建议 (一)认真贯彻执行《预算法》及有关财政法规。积极推进中央、省、市重大政策措施的落实,做到政策落地,执行到位,着力促进财政资金在各个领域中发挥良好的绩效。 (二)继续深化财政体制改革,完善财政管理制度。提高财政管理水平。一是加大税收和非税收入的征收力度,应收尽收,力求使重点项目、民生工程、行政运行等基本支出得到更好保障;二是加大财政资金统筹力度,安排预算时要充分考虑结转结余、政策性变化、未预见事项等实际情况,细化预算编制,严格预算调整,规范预算支出,促进预算执行,避免资金沉淀;三是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着力解决制约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的短板,提高支出的精准度与有效性。 (三)加强重点领域监管和风险防控。一是做好资金调剂,盘活存量资金,全衡掌控,监管并施,统筹使用;二是要防范政 府债务风险,理清底数,系统管理,规范核算,保障投入资金真正发挥应有的绩效。 (四)拓宽新领域,培育新财源。进一步加强和发挥财政、国税、地税、工商部等部门的职能作用,相互协调,共享信息,在现行登记的工商企业和个体户纳税人全面管理的基础上,开展对在我县范围内加盟、连锁、代理以及工程建设工队等营业户的监管,拓宽税源,增加收入。 (五)加强专项资金监管。目前,大部分农民专业合作社在财政补助资金使用方面,有了积极认识,更加注重实效。但在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方面仍存在只对财政专项资金作简单账簿记录,对整个经营业务未作全面会计核算,真正反映不出企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建议财政、农经、农委等有关部门协调配合,形成合力,通过指导监管,使专业合作社、小微企业,更加规范合理使用财政专项补助资金,促进其持续健康经营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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