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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监察体制改革和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7/10/10
 
    

关于监察体制改革和检察工作情况的

 

 

---2017年9月29日在柳林县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上

 

柳林县检察院检察长 张小玲  

 

尊敬的陈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此次常委会议安排,下面,我就我院监察体制改革和近年来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监察体制改革后我院整体运行情况

柳林县人民检察院监察体制改革前原有业务科室13个,包括侦监、公诉、民行、监所、控申、未检、案管,办公室、政工科、纪检组,以及反贪、反渎、预防。在监察体制改革后,反贪、反渎、预防三部门的职务犯罪自侦办案和预防职务犯罪教育职能按照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要求进行了划转,相关科室人员也全部转隶到监察委新的岗位。转隶工作于今年3月底已基本完成。

5月份,根据上级检察机关司法体制改革要求,我院对内设机构进行了整合,设立了5个部,分别是综合保障部、政治部、刑事检察部、民事行政检察部、检察业务管理监督部。目前我院有政法编33个,实有32人;有事业编10个,实有9人,共41名在册人员。院领导班子健全,检委会正常运行,各项工作未受监察体制改革影响,业务建设推进平稳。

今年1—7月份,我院共受理提请批准逮捕案件70件94人,批准逮捕50件63人,不批准逮捕21件33人。共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90件141人,提起公诉70件120人,不起诉10件20人;追诉漏犯6人,追诉漏罪3人,发出量刑建议85件,被采纳67件,法院已作出有罪判决68件114人;纠正公安违法13件,纠正法院违法3件。在刑事执行监督中,共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和检察建议书29件次,提出羁押必要性审查意见并被采纳2人。在民事行政检察中,共受理案件19件,支持起诉5件,纠正审判活动和执法活动违法4件。在控告申诉工作中,受理控告申诉案件34件,落实刑事赔偿决定1人。

二、履行检察职能方面的主要做法

近年来,围绕更好履行检察职责、积极服务柳林发展,我们积极创新工作机制,重点开展了以下工作:

1、围绕品牌树院,积极推进未检工作

一是大力推进“检校共建”工作。通过担任法制副校长的方式,我院14名年轻干警参与推进“检校共建”的工作中,去年以来先后组织开展了“遵纪守法好学生”评比活动、“爱心图书捐赠”活动、“爱心伴你成长、法律与你同行”主题系列活动等活动。二是集中开展“法制进校园”活动,利用“大课堂”的形式,在汇丰中学开展心理咨询团体辅导2次,在汇丰中学、柳林二中、锄沟小学、金家庄中心小学、柳林二小等学校开展法制宣传讲座5次。三是积极完善办案机制。建立了“周末集中审查”制度,将涉案在校生的讯问等活动安排在周末进行,使其可以正常上课,不耽误学习并最大程度保护个人信息;与吕梁学院心理系师生代表签订心理辅导合作协议,以便办案中心理辅导适时介入;聘任4名爱心人士为“爱心家长”,让其以合适成年人身份参与并监督办案;在柳林县昌盛农场挂牌建立了“柳林县未成年人观护教育基地”,以便更好开展帮教工作。2016年以来,我院共受理涉及未成年人犯罪案件4件17人,其中含未成年人13人。共提供法律援助12人,法定代理人作为合适成年人到场21人次,举办亲情回见3次,社会调查4人,开展团体心理辅导2次;与昌盛农场共同对附条件不诉1人开展了帮教工作。

2、围绕平安柳林建设,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

去年以来,我院认真参与全县“打黑除恶”专项斗争,坚持“黑恶必除,除恶务尽,打早打小,露头就打”的原则,依法严厉打击影响我县经济建设、社会稳定、国计民生的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坚决铲除危害一方、欺压百姓、为非作歹、横行乡里的黑恶团伙;坚决铲除欺行霸市、敲诈勒索、组织非法上访、干扰重点工程、重点项目的市霸、村霸、路霸、恶霸;坚决铲除幕后“保护伞”,最大限度压缩黑、恶、霸等各类违法犯罪滋生空间。先后抽调3名干警参加了“打黑除恶”专项活动督查活动,对全县15个乡镇的打黑除恶情况进行了督导检查。积极配合公安系统开展打黑除恶、推进治爆缉枪、铲除黄赌毒“三大战役”活动,认真做好相关案件的批捕、起诉审查工作。今年1-6月份共受理提请批准逮捕盗窃案7件7人、吸毒贩毒案2件8人,交通肇事案13件13人,故意伤害案13件13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盗窃案10件10人,吸毒贩毒案4件20人,交通肇事案16件16人,故意伤害案15件15人。

3、围绕法治柳林建设,依法强化诉讼监督工作

去年,我院围绕“基层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推进年”活动,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主题宣传活动,重点加强了对虚假诉讼、违法调解、法院执行活动的监督,办理民间借贷纠纷虚假诉讼案1件,已移送公安立案;调查清理判决未执行案款11案,并督促法院建立执行案款台账,及时核查案款到账、发放情况。

今年,我院紧紧围绕“保稳定、强监督、求创新、争先进”全年工作思路,工作中加大了检察监督力度。一是加强与公安机关沟通联系。强化逮捕必要性证据的收集,完善轻刑案件直诉机制,加强轻微刑事案件调解工作,提前做好案件分流工作,从源头上减少报捕数。二是加大内部协作配合,对可能捕后不诉的案件,批捕科在做逮捕决定前要主动听取公诉部门意见,对其逮捕必要必性进行评估,以避免捕后不诉情况的发生。同时,要求相关承办人要做好释法说理工作,减少不捕不诉引发的矛盾纠纷。三是加强与审判机关的联系并加大对审判活动的依法监督,规范量刑建议,提高采纳率,以降低捕后轻刑判决率。今年4月份,我院与县法院就掩饰隐瞒机动车(摩托车)的量刑数额标准问题进行了座谈交流,达成了掩饰隐瞒机动车(摩托车)的涉案数额达3000元可以提起公诉的办案共识。今年上半年,捕后不诉案件数量同比下降了80%,捕后轻刑判决也有所下降,法院采纳量刑建议数量同比提升了90%;我院纠正侦查活动违法、纠正审判活动违法、纠正遗漏起诉同案犯及罪行等案件数量都高于去年同期,增长率在100%以上。民事行政监督中纠正程序违法、纠正执行活动违法同比也实现了净增长。四是加大了财产执行专项检察力度,在去年开展财产执行专项检察活动的基础上,今年开展了“回头看”。对活动中发现的判处财产刑未执行案件督促法院立案处理。目前,法院审判庭已将2013年以来至今判处财产刑未执行的165件案件全部移送立案庭立案,执行局已经启动了执行程序。截至目前执结14案,执行金额7.25万元;剩余案件全部进入查询系统进行查询,有8案已经冻结被执行人账户,准备划扣执行全额;暂时没有履行能力的按照法律程序暂时终结执行。在“回头看”活动中,我院共向法院发放纠正违法通知书20份,法院均已整改并作出书面回复。

近期,为贯彻落实最高检《关于全国检察机关全面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我院积极开展了提起公益诉讼工作,研究制定了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的实施方案。成立了以检察长为组长、民事行政检察队伍为主要力量、各部门紧密配合的公益诉讼工作领导组,工作中,我们以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作为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的着眼点,围绕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着重办理社会各界关注度高、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案件,以切实抓住公益这个核心,加强对严重侵害公益行为的监督。

三、司法体制改革相关情况

今年以来,我院紧跟市院改革步伐,制定出台了《柳林县院司法改革重点任务责任分工方案》,确定了17项重点任务。目前已经完成9项,包括员额制检察官办案团队的组建、统一应用业务系统的权限配置、相关人员绩效考核及奖金分配细则、落实司法责任制具体办法、业务部门年度目标任务分解、内设机构整合等。正在进行的有3项,包括书记员招聘、机构编制人员上报划转、司改中的问题的自查整改等。

目前,我院共有10名入额检察官(包括3名院领导),并按照每名检察官配备1名检察官助理的方式,组建了10个独任检察官办案小组。4月中旬,我院庄重举行了首批入额检察官集体宣誓仪式,并完成了统一应用业务系统权限配置,从5月1日起已正式按照随机分案为主、指定分案为辅的分案办法和员额检察官主办案件的新机制进行办案。上周,我院组织符合报名条件的院内临时人员参加了由省检察院委托山西焦煤人力资源组织的聘任制书记员过渡考试。待招录工作完成以后,我院将按照上级检察机关每名检察官0.6个书记员的规定,对编制外聘任制书记员进行配备。今年1-7月份,员额检察官共办理刑事批捕、公诉案件129件,办理控申和民行案件50件、组织审查案件12件;其中院领导办理案件17件。

相关工作情况就汇报到此,不足之处请各位领导批评指正。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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