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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柳林县2017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8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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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8/4/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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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柳林县2017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 2018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2018年4月9日在柳林县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三次会议上 柳林县财政局局长 马春明 各位代表: 受县人民政府委托,我向大会提出全县2017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8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请予审议。并请县政协委员和各位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17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17年我县经济发展由“疲”转“兴”,收入形势逐步好转,财税入库稳步提高,民生事业蓬勃向上,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均取得可喜成绩。与此同时,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良好,干部职工工资及增资正常发放,机关运转经费全力保障,民生事业和基础设施持续改善,社会保持和谐稳定,较好地完成了县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1、收入完成情况 2017年全县财政总财力达到352561万元(根据预算法第六十六条各级一般公共预算年度执行中有超收收入的,只能用算收入偏低,超收较大,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14446万元)于冲减赤字或者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的规定:2017年年初预,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40749万元;返还性收入-14685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51282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55303万元;地方政府债券转贷收入3300万元;上年结余14892万元,政府性基金调入13698万元,上解上级支出11978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情况是: 工商税收完成214512万元,为预算的154%。 耕地占用税完成156万元,为预算的15.6%。 契税完成587万元,为预算的73%。 行政性收费收入完成4282万元,为预算的153%。 罚没收入完成2516万元,为预算的78.62%。 专项收入完成15089万元,为预算的148%。 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完成3607万元,为预算的45.93%。 2、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全县财政一般预算支出共执行231550万元,占调整预算的97.24%,分科目支出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8942万元,占调整预算的98.95%。 国防支出258万元,占调整预算的100%。 公共安全支出13307万元,占调整预算的99.81%。 教育支出69910万元,占调整预算的98.65%。 科学技术支出1869万元,占调整预算的99.57%。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3798万元,占调整预算的98.9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2582万元,占调整预算的97.73%。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6405万元,占调整预算的98.42%。 节能环保支出11117万元,占调整预算的96.93%。 城乡社区事务支出7661万元,占调整预算的94.85%。 农林水事务支出30323万元,占调整预算的95.68%。 交通运输支出4776万元,占调整预算的97.79%。 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3769万元,占调整预算的97.72 %。 商业服务业等事务支出351万元,占调整预算的91.17%。 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支出3369万元,占调整预算的84.2 %。 粮油物资储备支出288万元,占调整预算的97.96%。 国债还本付息支出519万元,占调整预算的100%。 援助其他地区支出397万元,占调整预算的100%。 住房保障支出2057万元,占调整预算的70.13%。 其他支出249万元,占调整预算的47.98%。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17年全县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11260万元,为预算的563%;政府性基金支出执行10131万元,占调整预算的56.87%。 (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17年社会保障基金收入完成55496万元,支出30972万元,本年结余24524万元。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我县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 总之,2017年我县各项财政改革进一步深化,财政重点支出得到有力保障,支出结构继续优化,财政综合管理水平明显提升,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这是县委、县政府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县人大依法监督、县政协民主监督的结果,更是全县各级各部门团结一致、奋力拼搏、共同努力的结果,同时,财税部门为此也做了卓有成效的工作。 一、严征细管,挖潜堵漏,财政收支实现新突破。 2017年,我县财政及时把握经济形势好转时机,主动作为、综合施策,财政收入扭转了连续三年下降的被动局面,全年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4.07亿元,同比增长125%,位于全省县级第二位。为此,我们着重抓了以下工作:一是开展市场清理整顿,促进煤炭行业税收规范管理。积极推动设立税费征收大厅,统一整合国、地税征收窗口工作人员,改进征管软件,共享征管信息,准确掌握增值税及其附加的缴纳情况。二是强化征收清欠工作。针对2016年煤炭企业库存过高、税款收入入库不及时和税费申报缴纳滞后的现象,督促“两税”在销售结算和税费缴纳工作上加大监督力度,逐企分析欠税原因、制定清缴计划,开展欠税企业专项检查,引导企业自觉缴清欠税。三是积极向上反映我县刚性支出增长以及民生工程历史欠账严重等情况,争取上级加大对我县转移支付支出力度。全年上级共下达我县补助收入10.99亿元。 二、围绕中心,服务民生,助力脱贫取得新成效。 2017年民生资金共投入18亿元。一是以前所未有的力度助力脱贫攻坚。坚决落实“双增长”要求,县财政安排扶贫资金5106.24万元,绝对额增加4771.04万元。加大涉农资金整合力度,全年实际整合财政涉农资金18059万元,整合率100%,完成支出16660万元,占整合资金的92.26%。安排强农惠农富农项目资金10195万元,有力的保障了农田水利建设和其他农业产业发展。积极落实农业支持保护补贴、退耕还林补助标准提标、低收入农户冬季取暖补贴、劣质煤置换补贴等相关政策。二是支持社会保障事业发展。重点对低保对象、五保户、特困优抚对象进行了排查,严格界定保障范围,及时拨付各类社会救助资金。全县城乡低保标准每人每月提高20元,五保户供养提高100元;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护理补贴、高龄和失能老人补贴制度全面落实,养老服务体系不断完善;三是支持和引导我县重点工程项目建设,进一步提升城市承载能力。筹措资金2545万元,有序推进新医院建设;投资1733万元,重点解决了北大街改造工程欠款问题;投资3853万元,有力扶持了煤气化公司全县供暖及亚行贷款综合利用项目;筹措资金1200万元,扎实开展了城乡环境卫生整治;投入资金2985万元,完成了明清街改造前期项目的投资。四是进一步推动我县“三基建设”。全年拨付“三基建设”资金5342万元,提高了乡镇人员工作补贴,改善乡镇干部工作生活条件,强化了乡、村两级班子的办公场所建设,五是推进“一事一议”财政奖补。2017年投入1147万元,用于52个贫困村,81个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实现了贫困村全覆盖,惠及群众5万余人,为我县年底率先脱贫奠定了坚实基础。 三、深化改革,科学管理,依法理财再上新水平。 一是严格预算执行,确保财政平稳运行。2017年我们继续坚持“量入为出、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的基本原则。严格执行县委、县政府决策,加大对党政机关厉行节约情况督查,实行督查督办制度,切实抓好节约指标的具体落实,千方百计降低行政运行成本。做好资金统筹安排,加强财政资金整合,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优先保障重点支出到位。县本级预算支出按时间进度均衡拨付,严禁超进度拨付,上级安排的专项支出严格按项目实施进度拨付。严格控制预算追加支出,除政策规定增长的支出以及县委、县政府确定的项目等重要支出外,原则上不再追加预算支出。 二是提升财政综合业务水平。财政工作涉及面广、范围大、政策性强、业务能力要求高,特别是在工程建设、招投标以及投融资方面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我们主动研究探讨工作中遇到的疑点、难点问题,在学习中求上进,在工作中求发展。推进预决算公开。2017年县直207个行政事业单位全部公开本部门预决算及“三公”经费,公开内容进一步细化,公开时间进一步提前。深化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健全预算执行动态监控机制,做好预算支出执行分析通报,规范财政专户和银行账户的管理。加强财政投资评审工作。严格履行财政对政府投资项目概算的评审职能,科学合理核定投资支出,强化全过程跟踪,提高评审质量,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全年审核工程预算项目57个,审定投资额36729.5万元,核减4829.89万元,核减率达11.62%。 各位代表,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我县财政运行中仍有不少长期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一是财源仍显不足,财政持续增收缺乏新支撑;二是增支因素增多,收支矛盾仍然突出;三是债务包袱沉重,资金调度极其困难;四是预算编制不够细化,执行不够严格。对于这些困难和问题,我们将认真听取各位代表的意见和建议,切实采取有效措施逐步加以解决,也恳请各位代表和委员一如既往地给予指导和支持。 2018年财政预算草案 2018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我县巩固提升脱贫成效,开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新征程的起步之年。新的一年我县财政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全国“两会”精神,按照县委八届四次全体(扩大)会议的部署要求,坚持以脱贫攻坚统揽财政工作全局,不断加强党的建设,继续深化财税改革、完善预算管理、强化绩效考核;调整优化支出结构,集中财力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支持招商融资、促进我县经济社会转型健康快速发展,为实现“三县共建”目标奠定坚实基础。根据上述指导思想,2018年财政预算草案安排如下: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草案 2018年全县财政可用于预算安排总财力预计364406.1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计250000万元,比去年实际完成数增加3.8%,上级一般转移支付补助可统筹财力-40.43万元(其中:一般转移支付补助30100万元,上解上级资金30140.43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14446.59万元(其中:安排及消化2017年往来及预借款93848.12万元,弥补2018年预算缺口20598.47万元) 按照收支平衡不列赤字的预算原则,2018年支出预算安排364406.16万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0847万元,占总支出的13.95%;国防支出439万元,占总支出的0.12%;公共安全支出15186万元,占总支出的4.17 %;教育支出90835万元,占总支出的24.93 %;科学技术支出505万元,占总支出的0.14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4564万元,占总支出的1.2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4504万元,占总支出的6.72 %;医疗卫生支出20964万元,占总支出的5.75 %;环境保护支出12873万元,占总支出的3.53 %;城乡社区事务支出27005万元,占总支出的7.41 %;农林水事务支出23890万元,占总支出的6.56 %;交通运输支出7192万元,占总支出的1.97 %;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支出7103万元,占总支出的1.95 %;商业服务业等事务支出432万元,占总支出的0.12 %;金融监管支出112万元,占总支出的0.03%;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支出4079万元,占总支出的1.12 %;住房保障支出4243万元,占总支出的1.16%;粮油物资储备管理事务支出785万元,占总支出的0.22%;总预备费7500万元,占总支出的2.06 %;其他支出61346万元,占总支出的16.83 %。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草案 2018年全县政府性基金预计完成6000万元,为上年预算的300%;政府性基金支出执行6000万元,为上年预算的300%。 (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草案 2018年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完成44016万元,支出37114万元,本年结余6902万元。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草案 我县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 按照上述财政预算草案安排,2018年我们将着力抓好以下四方面的工作,努力完成全年财政预算收支任务。 1、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动脱贫攻坚提效和三农发展。 以脱贫攻坚提效为重点,全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我县今年农业农村工作的重中之重,为此,我们要立足财政职能,发挥财政优势,全力支持“三农”工作。一是持续加大扶贫攻坚投入。扶贫资金投入“增长”是中央、省考核脱贫攻坚投入的“硬指标”。2018年县财政扶贫资金预算6000万元,比上年增长17.5%,同时要抓住市财政设立扶贫专项资金1.9亿元的契机,争取我县巩固“脱贫摘帽”成果一次性补助;继续支持实施特色农业产业发展、“吕梁山护工”培训就业、生态建设、贫困人口安全饮水和乡村旅游的脱贫攻坚等措施。积极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贫困县新增财力的50%用于脱贫攻坚的要求,确保年度财政扶贫资金投入总量增幅达10%以上。二是扎实推进涉农资金整合。认真落实涉农资金整合政策。根据中央、省、市涉农资金整合要求,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按规定只能用于农业生产发展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从今年起,对于中央纳入统筹整合范围的20大项涉农资金,国定贫困县继续统筹整合使用,省定贫困县不统筹整合。对于纳入统筹整合的省级6类56项和市级4类10项资金,贫困县均可按规定统筹整合。我县将严格按照政策要求,规范资金使用范围,确保整合资金精准投入,2018年我县计划整合财政涉农资金13461.49万元,比上年增长14.7%。三是加大产业扶贫支持力度。用足用好帮扶贫困村财政投入政策,积极创新村集体经济收益模式,加大特色农业支持力度,巩固集体经济破零成果,持续推动农村集体经济收入增长。 2、聚焦改善民生,全力提升群众幸福感。 紧紧围绕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保基本、补短板、兜底线,强化民生支出保障,进一步增强群众的幸福感。 一是支持扩大就业,完善社会保障体系。认真落实岗位补贴、小额贷款担保、免费培训、保险补贴和税费减免等各项就业、再就业扶持政策,积极推进再就业工作顺利开展。要在去年的基础上继续筹集资金1205万元,用于扩大再就业和零就业家庭工资补贴,交纳医疗、养老保险等。按照“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基本要求,加快推进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继续完善城镇居民养老保险,积极推进新农村养老保险试点工作;按照政策规定提高城乡居民低保标准和五保户供养人员生活保障水平。 二是支持教育优先发展。今年将继续加大教育投入力度,认真落实国家教育政策,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扩大保障范围,实施全县高中生免学费政策。支持教育精准扶贫,对普通高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给予生活补助。继续实施义务教育营养餐补助。 三是支持文化事业发展。继续支持乡镇文化站、农家书屋建设,逐步丰富农民群众文化生活;持续落实好“村村通”广播电视工程建设资金;支持未成年人活动场所建设,促进我县文化事业发展,努力满足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需求。 四是推进医药卫生制度改革。继续支持医药卫生制度改革,完善基本医疗保障制度,今年预计投资1116万元,用于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药品零差价补助、在岗培训等项目。 五是加强“三基建设”保障。抓住省财政继续提高乡镇人员工作补贴和改善乡镇干部工作生活条件的有利契机,将“三基”建设经费全额纳入县财政预算,扎实做好“三基建设”经费保障工作。 3、聚焦改革创新,全力加快现代财政制度建设。 全面贯彻中央、省、市关于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部署要求,坚持问题导向,提高改革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进一步推进预算管理改革。细化财政预算,改变以往只编报功能科目预算的做法,实现功能科目与经济科目预算共编新格局。提高年初预算到位率,及时将上级转移支付列入预算。尽管今年收入形势持续向好,但面对我县基础底子薄,支出规模大,历史欠债多的现状,县财政仍要坚持厉行节约,要严控行政事业运行经费等一般性支出,不再增加公用经费及日常经费编报口径。按照县委、政府的安排开展全县范围的债务摸底工作,为政府资金及时拨付提供科学的基础性数据。 完善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2016年以来,财政部连续两年对各级各部门预决算信息公开情况进行专项检查。我县的公开工作走在了全市的前列,但仍有不少问题,突出表现在公开不及时,内容不完整、细化程度不够,政府采购预算未公开等方面。对于这些问题我们要加大整改力度,强化落实措施,切实履行好政府预决算和部门预决算公开工作的组织、指导、监督责任。 加强会计管理工作。研究制定新形势下加强会计管理工作的意见,加大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人员培训力度,指导企业加强会计人员培训。针对审计、内控发现的问题,重点强化职业道德、法律法规、易发多发案例方面的培训。 继续强化财政监督。有序推进财政监督业务转型,有针对性的开展专项资金和支出政策检查。加快推进内部制度建设,强化内部审计工作,实现对财政资金、国有资产等内部监督的全覆盖。 4、坚持和加强党对财政工作的领导,切实提升财政工作水平。 全面从严治党是做好财政工作的根本保证。要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格履行“一岗双责”,实现主体责任、监督责任互促共进、双轮驱动,确保管党治党责任层层压实。要重整行装再出发,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以永远在路上的执着把全面从严治党引向深入,为财政事业发展提供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要健全完善党领导财政工作的体制机制,建立健全党组贯彻落实监督、考评、奖惩等工作机制,切实发挥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促落实的重要作用。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推动“三基建设”取得更大成效。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向纵深推进。运用好监督执纪,防患于未然,保证财政资金和财政干部“两个安全”,不断提高党建实效。 各位代表,完成今年的财政收入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我们决心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和县政协的监督支持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积极作为,精准发力,聚精会神完成好全年各项财政工作任务,为我县加快实施“四大工程”,努力实现“三县共建”目标作出更大贡献!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入预算。包括:地方本级收入、上级政府对本级政府的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下级政府的上解收入,与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对应。 2、基金预算收入:是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入预算,与基金预算支出对应。 3、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是对社会保险缴款、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和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社会保险的收支预算。 4、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国有资本收益作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 5、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指各级财政通过超收安排的具有储备性质的基金,用于弥补短收年份预算执行的收支缺口,以及视预算平衡情况,在安排年初预算时调入并安排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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