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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林县2019年度国有资产情况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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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0/7/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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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林县财政局局长 马春明 (2020年7月15日) 尊敬的刘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为贯彻落实《中共吕梁市委关于建立市人民政府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实施意见》要求,我县为了加强国有资产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不断完善各项管理制度,积极开展资产清查、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划转等工作,为进一步加强全县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奠定基础。我局根据《柳林县委关于建立县人民政府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实施意见》对全县国有资产开展了排查、调研工作。我县国有资产136.31亿元包括: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39.31亿元,公共基础设施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57.91亿元,国有企业资产39.09亿元。现就全县2019年度国有资产情况报告如下: 一、2019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基本情况 截止2019年12月31日,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总额39.31亿元,负债总额7.95亿元,净资产总额31.36亿元。全县纳入编报范围的行政事业单位共226家,其中:行政单位63家,事业单位163家。 (一)主要资产配置情况 1、房屋使用情况。房屋实际面积102.23万平方米,价值20.42亿元。(后附表) 2、车辆使用情况。车辆实有数775辆,价值1.14亿元。 3、通用设备情况。通用设备实有数39044件,价值3.29亿元。(其中:计算机1.44万台,价值5786.04万元;打印复印机3566台,价值1247.39万元;投影仪360台,价值325.5万元;扫描仪517台,价值192.1万元;音响203台,价值78.6万元;空调768台,价值448.56万元;照相摄像机1207台,价值745.1万元;电视电话632台,价值316.21万元;锅炉234台,价值1171.13万元;执法仪263台,价值69.27万元;医疗仪器2771台,价值1376.74万元;会议设备112台,价值255.04万元;信息网络系统949套,价值3890.66万元。) 4、专用设备情况。专用设备实有数79.95万件,价值3.44亿元。(其中:文物陈列品实有数151件,价值67.96万元;图书档案实有数62.8万件,价值926.27万元;家具用具15.85万件,价值7431.87万元;其他办公设备及家具1.28万件,价值2.25亿元。) 5、无形资产情况。计算机软件22套,价值969.35万元。 (二)资产处置情况 2019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实有处置3477件,账面价值1105.5万元。 1、报废报损671件,价值733.66万元。(其中:车辆处置9辆,价值119.79万元;电脑182台,价值70.98万元;打印复印机76件,价值20.8万元;空调23件,价值10.1万元;食品药品检查设备49件,价值63.05万元;锅炉及附属设备31件,价值290.84万元;其他办公设备及家具321件,价值158.09万元。) 2、无偿调拨2806件,价值371.84万元。(其中:调剂电脑68台,价值29.7万元;教学软件113套,价值8.7万元;图书管理软件9件,价值19万元;扫描仪9件,价值0.64万元;图书1764件,价值255.88万元;防盗仪8件,价值0.79万元;幼儿教学设备及玩具666件,价值20.99万元;健身器材29件,8.84万元;其他办公设备及家具140件,价值27.3万元。) 二、2019年度公共基础设施方面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情况 截止2019年12月31日,全县公共基础实施方面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总额57.91亿元。 (一)柳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我县绿化面积11.4万平方米,按每平方米1000元记资产共11400万元。城区路灯319盏,按每盏8000元记资产共255.2万元。 (二)柳林县交通运输局 一级公路共10.241公里(县道),按每公里6000万元,共计61446元。 二级公路共103.185公里(县道64.444公里,乡道27.329公里,村道11.412公里),按每公里1000万元,共计103185万元。 三级公里共177.401公里(县道93.089公里,乡道37.484公里,村道46.828公里),按每公里800万元,共计141920.8万元。 四级公路共1128.466公里(县道78.232公里,乡道274.016公里,村道776.218公里),县道按每公里600万元,共计46939.2万元;乡道和村道按每公里200万元,共计210046.8万元。合计256986万元。 等外公里共5.387公里,按每公里150万元,共计808.05万元。 以上公路共368条,共估值564345.85万元。 (三)柳林县城乡环境卫生管理中心 我县城区共有公厕46座,总估值818.07万元。其中:(1、生态公厕10座,每座24.96万元,共计249.6万元;2、移动公厕(5+1)6座,每座28.8万元;(4+1)3座,每座24.73万元,共计246.98万元;3、单体公厕6座,每座3.5万元,共计21万元;4、水冲式公厕(4蹲位)12座,每座14万元,共计168万元;5、水冲式公厕(3蹲位)6座,每座10万元,共计60万元;6、水冲式公厕(6蹲位)3座,每座19.5万元,共计58.5万元。) (四)柳林县文化和旅游局 我县文物估值共2234万元。(其中:文化站基础设施建设937.5万元,农家书屋补助资金227.9万元,图书馆公共文化设施193万元,文化馆公共文化设施55.6万元,农村文化专项资金820万元。) 三、2019年度国有企业基本情况 截止2019年12月31日,全县国有企业合并资产总额39.09亿元,其中流动资产23.96亿元,非流动资产15.12亿元;负债11.36亿元,其中流动负债8.54亿元,非流动负债2.82亿元;所有者权益27.73亿元。全县停产企业净资产总额-704.09万元,累计拖欠工资114.8万元。正常经营企业运转正常,职工工资发放正常,部分停产企业靠财政发放生活费维持职工生活,其余停产工资发放不正常,职工生活困难。 全县共有国有企业25户,其中:国有独资企业19户,国有控股企业6户,在职职工772人。其中,正常经营企业12户(大部分属于由财政支撑的公益性企业),停产半停业企业3户,停产企业3户。按行业分:县工信局5户,国资局6户,住建局1户,发改局4户,交通局2户,水利局4户,文旅局1户,财政局1户,农业局1户。据不完全统计,全县国有企业注册资本实缴17019.69万元,经营管理占地1741.24亩(其中吕梁柳林经济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1526亩,其余公司215.24亩),2019年对社会贡献2857.02万元,其中支付职工工资和社保费用2791.85万元,累计交纳税费61.62万元和国有资本收益3.55万元。 四、我县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 (一)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 我县财政部门是政府负责国有资产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本级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在财政局内部专门设立国资股负责管理全县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按照国有资产国家所有、单位占用使用、财政代表国家行使所有权的总体思路,通过制定各项制度,进一步完善了财政部门、主管部门、占有使用单位对国有资产的三级监管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并建立了“单位申请一政府(财政)批准一财政拨款一政府采购-验收入账一资产处置-收益收缴”的业务流程。 (二)全面规范行政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购置程序 1、严格执行“先审批后购置”制度。各单位在购置资产时,首先提出购置申请,说明需购置理由,需要考察的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实地考察,考察申购理由是否充分,数量是否合理,有无超标准购买现象,同时考察资金的来源渠道是否合法,结合实地考察情况,提出意见,再由申购单位填写资产审批表,如需政府采购的,审批完后再到采管股进行备案、确定采购方式,资产供货后,需持有关手续在国资股办理验收入账后记入固定资产。 2、进行国有资产清查、摸清家底,完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制。近年来,我们对全县226个单位展开了国有资产全面清查工作。清查过程中,首先让单位自查,并把自查结果上报财政局,采用深入到每个单位对会计账簿与国有资产管理系统进行核对、询问的方式,查看固定资产是否账账相符、账卡相符、账实相符。采取全面和重点相结合的原则,对资产闲置、处置数量较大的单位及单位的大宗资产(如车辆、房屋及土地)进行重点清查,对土地、房屋建筑物采取现场测量与查看相关产权证件相结合,进行重点核实。通过清查,我们掌握了相关单位资产的具体情况,使单位的资产真正做到账账、账卡、账实相符,为处置、调剂闲置资产提供了依据。 3、明确国有资产处置程序,做好对闲置资产的管理工作。要求各单位严格遵守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在发生国有资产调拨、出售、报废、报损等资产处置问题时,按照“单位申请、部门审核、财政审批”的程序办理。在发生国有资产处置时,严格按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执行。特殊情况不宜公开竞价的,经财政部门批准可以协议转让。对产权不明确的,先进行产权界定,在未明确产权归属前不得擅自处理。在办理房产、车辆过户、工商登记、土地出让手续时,未出具政府或财政部门审批的资产处置证明材料,相关职能部门不予办理。 4、加强国有资产收益管理。为了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收益管理,我县印发了《柳林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出租出借管理暂行办法》,明确规定了行政事业单位出租、出借、处置国有资产所形成的收入属于国家所有,按照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规定,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纳入部门预算。 5、搭建平台、科学管理,实现国有资产管理信息化、网络化。全县226个行政事业单位全部使用由财政部门统一提供的“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平台,将所有固定资产数据和信息输入计算机系统,实现了单位资产管理信息化。通过系统的“登记、申报、查询、分析、统计、审核、处置”等系统功能,基本实现对全县国有资产从“入口”到“出口”的全过程监管。 五、资产管理工作中存在的矛盾和问题 (一)执行会计制度不规范、不明确。一是会计核算不规范。大多数行政事业单位从核算上对经费的收入、支出账都算的很明白,但对资产的增加、减少核算不严肃、不规范,往往是一支了事。尤其是房屋的修建及完工后,单位在会计处理上,都未按财务制度规定进行固定资产登记、审批和入账,造成国有资产管理上的漏洞。二是执行会计制度不明确。有些单位由于开支渠道不同,增加的固定资产,不列入固定资产账,这样就有一部分资产成了账外资产,无人管理,处置时不上报、不审批;有些单位接受其他单位的捐赠资产,不入账,视为己有,用完了自行处置;有些单位拆迁、报废资产,不报告,不办手续,有账无实,致使国有资产账实不符,家底不清,管理混乱。 (二)日常管理不完善、账务处理不及时。一是日常管理不完善。通过资产清查了解到,虽然大多数单位设有固定资产明细账,但部分单位存在不及时记账的问题。有的单位只设总账进行核算,没有固定资产明细账。二是账务处理不及时。部分单位虽然根据县政府安排进行了资产调整,但相关单位没有根据资产管理规定办理交接手续,致使单位无法进行账务核算。清查中还发现,尚有部分单位没有根据上次资产清查的结果及时进行调账。 (三)监管手段单一,资产管理手段落后于实际。目前,我县国资管理部门用于行政事业资产的监管手段主要是产权登记、资产处置审批、清产核资等,基本局限于资产处置环节,而无法管理单位的资产“入口”。同时,各单位的资产管理是否到位,并不影响财政资金分配部门对他们的年度资产预算安排。管理的好与坏,对下年底资金预算没有影响,无形中使单位只注重资金管理,注重资产的购进,而不在管理上下功夫。致使各单位对资产管理重视不够。 (四)经营性资产和收入管理需要加强。行政事业单位由于国家专项资金的投入,积累了规模相当大的经营性资产,由于缺乏有效的监管,经营性资产的管理中尚存在许多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非经营性资产转为经营性资产的的管理机制不完善,预算执行监督、财会管理没有与经营性资产监管相结合;二是经营性收入不能及时足额上缴。 六、加强管理的对策与建议 (一)严格国有资产配置。坚持资产配置与各单位履行职能的需要相适应,通过设定前置性审批环节,严格资产配置审批。在部门预算编制中充分考虑各单位国有资产占用情况,努力实现资产管理与部门预算编制紧密结合,加大对各单位国有存量资产的调控力度,逐步建立国有资产调配和处置的有效机制,推进国有资产的整合、共享、共用和合理流动,盘活存量资产,优化资源配置。 (二)进一步强化管理职能。管理职能到位是管好行政事业资产的前提条件。县政府应明确将资产的配置,调剂、出租、出借职能真正落实到财政国资管理部门,明确县政府及各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国有资产的管理各行其职,以有利于国有资产管理。 (三)建议进一步完善制度建设。根据中央、省、市相关文件精神,我县要进一步完善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建立以资产产权管理为基础,以资产配置为核心,以资产处置为关键一整套可行有用的制度办法。建议全县各单位各乡镇,按照2019年最新政府会计制度,按规定对国有资产(公共基础设施、文物文化资产、保障性住房)规范入账,做到账实相符。 (四)进一步加强经营性资产管理制度建设。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资产管理是资产管理的重点,也是资产管理工作的难点。要加强经营性资产管理制度建设,逐步建立公共房产统一管理、公开招租的制度,防止低价出租、造成国有资产流失。同时,完善资产经营收入管理制度。单位使用有形和无形资产对外投资、出租出借、内部经营产生的收入都应做到应收尽收,及时、足额收取。同时,资产经营收入要按照“收支两条线”原则上缴财政专户,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杜绝隐瞒、截留、坐支、挤占和挪用资产经营收入。 (五)进一步加强监督检查。财政部门要与纪检、审计、财政监督检查等部门一起加大监督力度,将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的内容纳入日常审计、监察范围,要加强执法力度,严厉打击侵占、私吞国有资产的违法行为,对那些国有资产管理意识淡薄、无视管理法规,随意购置、处置国有资产,低价处置国有资产,隐瞒、逃漏国有资产收益,造成国有资产严重浪费、流失的单位和个人,要坚决进行处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维护国有资产权益,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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