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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林县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关于柳林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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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3/5/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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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4月27日柳林县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四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 柳林县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杜学明同志所作的《柳林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县人民检察院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3年工作总体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县人民检察院要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决贯彻全国省市检察长会议精神,坚决贯彻县委九届九次全会和十一届人大四次会议精神,以护航县委“两争一先”为目标,以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为主线,以继续坚持抓党建铸忠诚、抓业务强监督、抓文化致良知、抓保障树形象“四抓”思路不动摇为总措施,踔厉奋发,勇毅前行,奋力推进检察工作现代化,全力为我县全方位高质量发展贡献新的检察力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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